作者:素黑
在我主持的沙龍裡,有人提出一個困惑多時的問題:
「我信了十多年基督教,在一次抑鬱症癒痊後,突然對信仰失去興趣,不想信了,不想返教會,勉強回去會感到格格不入。大家卻給我道德壓力,我想說服自己和他們,但不知道可以用什麼理據。」
信仰,是人發自本心和意願的本能或訴求,除了上帝有權力和資格外,沒有誰有資格替你決定,評價你。你信與不信,信多淺多深,信得淡然還是濃烈,都沒有對錯,也強迫不來。即使真有對錯,也應留給譬如「最後的審判」來判斷,不應強壓一個終極道德命令,迫人臣服。
像你愛一個人。應該怎麼愛?應該自由和寬容,負責任,交真心。其他的,不過是自欺欺人、自傷傷人的偽善與道德。
假如你問心,對神明已失去了連結,原因有很多,可能是藥物反應,可能是突然開悟,可能是暫時的,按自己的心走吧,不需要找理據,沒必要向誰解釋什麼。假如他人對你指指點點,那是出於軟弱和恐懼,所以他們只能靠情緒綁架你來平衡自己。信仰不應綁回來,是綁你的人潛越了,替神代言。
像子女被家長操控選科、工作甚至婚姻對象的狀況一樣,也像霸道戀人迫你以他想要的方式去愛他,成全他的慾望一樣,你應學會抽離,懂得拒絕。
在愛與不愛,信與不信之間,每個人都應有主見和自由。尤其是活到某種年紀,也許你已為別人活夠了,更要為自己多留餘地,尊重自己的意願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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