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农村基督教发展的社会背景
西方宗教特别是基督教在农村的快速发展,大致有四大社会背景,分别是历史积淀、30年巨变、革命后果、基层政权部分撤出农村。除西方宗教的传播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能够影响人们对它们的态度外,其他三大社会背景是最基础的。首先,改革近三十年农村的巨变在发展农村的同时,也在农村沉积了诸多的问题,不可避免地会给农村社会带来阵痛,如社会的结构性紧张、心理的波动、家庭危机、伦理失序等,急需要安定人们的心理、固化社会结构以及提供相关的社会服务。然而,一方面传统民间信仰体系在经历新中国前三十年农村改造和历次运动之后已经支离破碎、不成系统,无法应对转型期人们的精神与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基层组织在近三十年逐渐退出农村社会管理领域,不再关注农民私人领域,不回应社会需求。此时,基督教传入农村正好契合了这一时期农村社会的需求,从而构成了基督教快速传播的社会基础。
一、基督教在中国传播的历史积淀
1840年鸦片战争后,英美等国的基督教传教士相继踏上中国领土,深入全国各地发展教会势力,以辐射基督福音。这些传教士在华活动的面很广,涉及到军事、政治,尤其是文化教育出版和慈善事业等各个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到19世纪末,分布在中国各地的基督教会达80个,其中较有影响的有信义会、长老会、圣公会、伦敦会、公理会、浸礼会、美以美会、监理会、卫理会、内地会、救世军等。与此同时大量修建教堂,并向农村渗透,据资料显示,解放前夕,黑龙江有教徒15.2万,教堂300座,河北7万余教徒,拥有365座正式的教堂,山东有10余万信众,教堂数在当时也属较多,达到1318座,其他省份亦有数万到十几万的信徒,教堂不等。在近代中国社会的大变革中,基督教在各个方面对中国都有影响,其中较为深厚的是对基督教的认可与信仰的影响。尽管解放前信仰基督教的总体人数不多,但在许多地方基督教却深深地扎下了根,特别是建有教堂的农村地区,对基督教的认可一直延续到今天。
解放后政府对基督教进行了规训,在华传教士被驱逐,中国基督教成立“三自”组织和基督教协会。文革期间,所有基督教会的领袖、精英被带上反革命的帽子受到打压,教产充公改作他用。上个世纪80年代,宗教政策恢复以后,为基督教在中国的迅速传播提供了契机,且基督教、天主教等外来宗教,基于国际政治方面的考虑,它们的宗教教产得到了归还和补偿,神职人员摘掉了反革命的帽子,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这一宗教开放政策承接解放前基督教在中国传播的历史基础,使基督教在这些已扎下根的地方获得了更大的合法、合理性,为其传播获得了人们认可的心理基础。调查发现,历史上基督教较为活跃的省份如河南、河北、山东、陕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浙江和福建沿海近30年基督教的蔓延要比其他地区快得多,信众数量尤为庞大。并且,在这些省份内部,历史上有教堂的县和农村,基督教的发展也要较其他没有基督教历史痕迹的地方要迅猛,人们更容易接受。
二、改革开放后农村30年巨变
不理解改革开放后农村30年的巨变,就无法理解基督教为什么在农村蔓延如此之快。农村近30年的巨变承接前30年的社会改造而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结构的颠覆性转变,二是价值观的迅速更迭。
农村社会结构的真正转型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这一时期农村从大集体的“禁锢”中走出来,不仅直接朝着“各种各的地,各吃各的饭”的方向迈进,而且逐步进入到了市场经济、消费主义的大潮中,社会结构从等级化向扁平化方向转变,表现为在两个方面,一是家庭关系的无等级化,另一个是村落社会结构的扁平化。
家庭关系在传统上最主要的是父子关系,其次是兄弟关系,然后才是夫妻关系。由父系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拓展开去,有联合家庭、四服五服,再远可推至整个姓氏的宗族。在传统的家庭结构中,父子关系是最具有等级性和非平等性的,而且为国家主导的儒家伦理所规范,“父为子纲”,“子为父隐”是最基础行为准则。婆婆对媳妇有着绝对的权威,每个妇女都要经历“多年媳妇熬成婆”的过程。而在村落社会和宗族中,有威望的族长、尊长、老人等角色处在宗族等级结构中的上层,对其下的人有着支配的权力和教化的义务。一句话,在传统农村社会,“老的有老的样,小的有小的样”,各就其位,各得其所。
当等级社会朝着扁平化方向变迁时,社会权力的天平就会向等级底层的人倾斜,老人的地位和角色就会越来越不如以前,年轻人变得桀骜不驯,老人则相对猥琐难堪;年轻媳妇在经历权力增长和思想解放的集体时代后,开始要求自己在家庭里的权利(力),婆媳关系逐步紧张,代际矛盾升级;女孩子越发不愿意受父母的控制,特别是在婚姻大事上,个体决断和行为的自我定义意识凸显,等等。但是原先处于等级之下的人的反抗,没有完全动摇整个社会结构的基础,原有的社会结构在80年代至90年代这一时期不可能完全颠覆,反抗者只是取得了部分的胜利。例如在婆媳矛盾中,大多数丈夫依然是站在母亲一边,或者偏袒母亲,而孤立和质问妻子。一方面是不甘心屈从原来的社会角色和地位,另一方面又无力反抗旧的社会安排,于是在顽强的反抗者心中,就会产生巨大的精神张力。这种张力表现在社会层面就是社会结构的高度不稳定,社会结构亟须固化。
社会结构的变化趋向有利于社会结构的底层,使它们具备反抗的权利(力)意识和勇气,促进它们反抗能力的增长和各项功能组合。在家庭中,最主要的变化是核心化的发展趋势,夫妻间越来越平等,爱情逐渐进入家庭生活,夫妻的维系不再仅仅是基于传宗接代的价值理念,夫妻关系更多地迈向爱情化,夫妻日益取代父子而成为家庭关系的轴心,妇女开始参与家庭决策。社会结构的转型经历了漫长的30年,现在还没有彻底完成。
与社会转型相伴随的是农民传统价值观的嬗变,一是家庭的核心化和夫妻关系的爱情化,年轻夫妇对传统以传宗接代为基准的价值理念不再有坚定的信念,二是传统价值寄托的失落。传统农民将其人生的价值和生命的一切都寄寓于子辈身上,只要子女好心里就平静,就实现了其活着的目的和生命的意义,面对死亡也安详和坦然。但是当这批农民步入老年的时候,社会价值观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年轻人越来越将人生的价值放在当下生活的竞争与享乐上,子辈不孝、媳妇当家、虐待老人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老年人的晚景不容乐观。这些落差不仅对老人心理的冲击是巨大的,对其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念的冲击也是巨大的,因此造成老人价值崩溃或失落,很多地方出现了出现老人自杀现象。对不同区域农村的调查发现,农村价值观的转变也波及到了妇女身上。在传统农村妇女生活的意义和生命价值失落的同时,许多地区的农村妇女却寻找不到新的更具合理性的生活意义和生命价值,不仅自身无法自我的意义定义,而且整个社会似乎也无法为其提供这样一个可能性。表现在农村年轻妇女提出离婚的越来越多,荆门农村做小姐卖淫不但不为耻、反而会得到人们的羡慕[1] ;川西平原六七十岁的老太太不顾七个子女的反对,与病床上的老伴离婚为的是改嫁给城里退休工人;丧事上跳脱衣舞在北方农村越来越普遍[2] 等等。
总结起来就是,改革30年给农村带来巨大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农村社会结构的高度不稳定,价值观出现了严重混乱和失落现象,因此农村急需要一种精神性的力量来对社会结构进行固定,为人们提供一套新的价值理念。
三、新中国在农村的改造运动对传统信仰的毁灭性打击
解放前的“民国”,中国农村虽然遭遇了变迁之痛,社会急剧动荡,但人们对基督教的需求仍然不大,主要原因就在于农民传统的信仰体系能够给予他们应对变迁、动荡的精神支持,能够对人们的遭遇提供合乎逻辑、自圆其说的一套解释,安定人们的心理,使人们能够安然度过的社会危机。
新中国政权对农村的建设运动,目的是要将农民组织起来为工业化国家作贡献,形式就是在革命话语和科学话语的旗帜下对农村进行彻底的改造,而首当其冲的是支持农村原有权力结构的信仰体系,它后来被列为“四旧”之一。本次调查的村庄基本上都接受了共和国前30年的洗礼。
如河南A乡情况 :
解放前当地农民主要的信仰活动是“庙宇”崇拜和家神“看家姑娘”。这些信仰活动在解放之后以“迷信”为名破除了。当地对于这些信仰活动的打击是比较彻底的,几乎是一夜之间所有的庙宇都被扒掉了,没有人会顶着政治压力去烧香拜佛,“看家姑娘”因为存在于私人生活领域破除的并没有那么快,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也很快离开了农民的家庭,甚至现在笔者所访谈到的七八十岁的老人也认为“看家姑娘”是封建迷信。总之,解放后的科学话语很快就占据了农民的精神世界。[1]
河南B庄调查的情况 :
“四清”和文革期间,B庄许多传统的信仰形式被摧毁、信仰活动遭禁止。最厉害的是遍布村庄的上十个小庙被夷为平地,从此庄内无香火。“四清”时将大户人家的祖先牌位要么烧掉,有文物价值的被县文物馆收藏,之后人们就不再知道有祖先牌位一事。初一、十五的家庭烧香、拜佛也被严厉禁止,许多老年妇女都是凌晨几点钟起来祭拜祈求的,上外边的大庙就更不可能,旁边的张良坟也被挪用为小学,不再允许烧香等迷信活动。同时因为国家修通了村庄的几支大灌渠,完全解决了浇灌用水的问题,那么河神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掌管各种各样事情和问题的许多神灵鬼怪也都渐渐淡出了人们的信仰体系。[2]
湖北C县农村信仰在建国前30年的遭遇 :
C县农村信仰体系的解体是从土改开始的,土改不仅首先要打破世俗权威,同时也要打破神的权威,宗祠就被开辟为学堂,不再举行宗族仪式,大庙开始遭到破坏。紧接着是四清运动,“破四旧,立四新”,大庙被彻底摧毁,各个湾子的土地庙也一个不留。人们的鬼神信仰体系遭遇釜底抽薪,整个解释体系已不复存在,即使有信仰也成了零碎性的,无法自圆其说,科学的话语和共产主义信仰取代传统信仰成为农村的主流。文革时更是彻底完成传统信仰的替代,到改革开放初期几乎已经没有鬼神和祖先的信仰观念。[1]
地处帝王文化腹地的陕西农村的信仰体系更是没有逃脱被改造的命运:
解放前的D村有一个远近闻名的关帝大庙,大殿供奉关公,左右有关兴和周仓,庙田20亩,并有一个戏台,每逢10月举办D村庙会,为期半个月。解放后,关公大庙被作为D村的小学校舍,庙会自此就不再举办,关帝大庙的戏楼在1966年破“四旧”时被拆毁。D村解放前还有一处南海观音菩萨庙,解放后被划作一处村民私宅。解放后,窑店镇还有毛村的药王洞、聂家沟广华寺,都和关帝大庙一样经历了相同的命运。因为这些寺庙都已不存在,所以个别老年人在家中立菩萨。[1]
安徽农村经历改造及之后的情况:
文革期间,族权、神权都是被打倒的对象,儒家文化也在批林批孔中受到伤害。这对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中国传统信仰,无疑是一次冲击。方姓祠堂在文革之前即被匆匆拆除,族谱在烈火中毁于一旦,祭祖更是被禁止。祠堂也已在1968年拆毁,从此人们在冬至时烧香祭祖宗的事情,也就落下。祠堂无力重建,大年三十接祖的习俗也就简单化了,家长从祠堂将先祖恭恭敬敬地请回家的整套仪式被省掉。不仅祭祖、接祖和丧葬仪式简化、规矩变少,有些禁忌竟然被打破。女性渐渐介入各种仪式中。接祖时男女“混跪”。清明祭祖的饭菜和器具女人也敢碰,还跟着去围土。七月半的鬼节有人敢放鞭炮(多是基督徒)。这在过去是犯冲的,七月半的纸钱烧给阴兵小鬼,鞭炮则象征着喜悦。在1980代之后,接祖、祭祖仪式与各种传统的宗教信仰,也都有一个短暂的复兴。[2]
除湖北C县外,上述列举情况皆属北方农村。北方农村的信仰体系在建国后前三十年的革命运动中遭受了灭顶之灾,整个体系被肢解得支离破碎,而且更重要的是人们已然接受了新政权对传统信仰体系和红白事中的礼仪、规则的定义——“封建迷信”,信仰它、按照它的规则来行事即是不具备政治正确性。并且,30年的农村改造还摧毁了支撑传统信仰体系的社会结构和物质基础,如宗族组织、宗祠、族田族产等。因此,在80年代初社会开放后,农民确实有“复兴”传统信仰形式的需求,但一方面其体系已被彻底肢解,另一方面已无支撑系统,因此所谓复兴往往是短暂且细枝末节的,无法重建之前的完整体系。如今七八十岁的老人对传统信仰体系的尴尬在于,想恢复,又迫于“都是封建迷信老传统,我们都不会弄”[3]。这说明北方传统信仰与文化体系已经丧失了其自主性和主体性,在应对外来更强劲的文化冲击时,往往缺乏自信,不能给予自身行为一套自圆其说的解释。
南方农村虽然也遭遇这场史无前例的改造工程,信仰有所中断,但由于各种原因,信仰体系和社会结构整体上受到的冲击较小,宗族结构和组织保存仍较为完整,祖先崇拜和鬼神信仰体系没有被完全肢解,80年代后又迅速恢复、重建,占据着人们的信仰空间。 南方农村的信仰体系还具备主体性,能够给予个体和群体行为以合理性的解释系统和话语体系,并能从容应对巨变,对社会变化、个体角色和地位的变迁的解释控制在自身话语体系之内,因而不会因无法解答的巨变以及不适应性而感到烦躁和紧张。更重要的是南方农村具有主体性的信仰和文化体系,能够给人们一套安身立命的价值体系,例如传宗接代的理念能够将“出头之日”放在子孙后代,而非当下的恶性竞争。
所以,当同时应对基督教的冲击时,北南方农村因其社会结构和信仰体系的差异,而表现出对基督教不同的回应能力和回应方式,进而表现出不同的宗教生态。
四、国家(基层政权)退出社会管理和私人领域
一方面是改革开放后,国家一直在从集体时代全能主义体制中退缩,将大部分社会管理和建设的职能交给农村社会,其理论基础是国权退民权进,希图以社会的力量担负起自我管理、自我建设的任务。但事实上,国家逐渐退出的过程,就是农村社会问题不断被制造和逐渐浮出水面的过程。
另一方面,国家也在这一时期完全退出了私人领域。私人领域包括家庭与个人的心理和精神。传统的儒家思想既关注现实政治,也关注私人领域,关注人心,扮演着世俗宗教的角色。集体时代的基层政权亦对私人领域进行着“监控”,为私人领域提供救济,关注个人的精神状态,典型的是介入家庭矛盾的调解和给人们提供精神需求,在精神上给人们一个共产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期盼。如湖北C县的情况:
湖北C县农村变革较早,在60年代中期婆媳关系就十分恶劣。差不多四五年时间,婆婆和媳妇的力量对比相当,处在一个僵持的阶段,双方展开了拉锯战。这一时期的婆媳“讲口”、争吵特别多。为了应对如此剧烈的矛盾以及因此而导致的社会紧张,国家开始在该地区举办学习班。此次学习班就不再仅仅是媳妇学习班了,也不是怂恿媳妇举报和反抗婆婆,而是同时开设媳妇学习班和婆婆学习班。以50岁为分界线,小于此的列入媳妇学习班,大于此的归为婆婆学习班,村庄已婚妇女无一漏网。这两个学习班整整持续了四年时间,主要是教育妇女如何做媳妇和如何做婆婆,既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也学习好人好事,评选五“好社员”(爱公社、爱集体、爱家庭、爱劳动和助人为乐),让获奖者现场讲授,情真意切。婆婆学习班叫老人改掉当婆子的恶习,“树新风,改恶习”。媳妇学习班则教媳妇如何做好媳妇,如何孝敬老人,要学会忍耐,处理好婆媳关系。通过学习班的学习,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当时婆媳之间的紧张关系。[1]
这些学习班是国家介入私人领域的典型,起到的是固定社会结构、缓解家庭和社会紧张的作用,与八九十年代基督教在北方农村扮演的角色相当。
私人领域的变革是中国农村近三十年最大的变革之一, 而且变革带来的个人心理和社会性紧张要远胜于前三十年的改造。但恰恰是在这时期,国家退出了私人领域,不再关注人心。张世勇认为,如果从现在政权组织的角度来理解基层政府从“全能主义”政府中剥离出治理人心的功能,是政府转型的必然要求的话,那么当基层政府无暇也无力顾及“人心”问题时,转型期社会结构和价值观的巨变,往往又表现在私人领域和“人心”上出现问题。基督教的迅速发展正好填补了国家(基层政府)退出该领域后留下的空间。
宋丽娜的调查发现,90年代中期到税费改革是乡村发生严重治理性危机的时期,同时也是调查乡镇基督教发展“突飞猛进”的阶段。这不是机缘上的巧合,这一时期基层政府为了应对乡村治理性危机在诸多方面几乎完全退出私人领域,而私人领域又因治理性危机的转嫁,家庭和人心问题更为严重。问题的出现总要找到解决的途径,基督教的传入就提供了可能的选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