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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的反基督教逻辑
注:基督徒会说,方舟子的以下逻辑,反对的是作为人类组织的基督教,而不是基督。基督徒还会说,耶稣本人也反对基督教。这样,现代基督徒就与罪行累累的基督教撇清了关系,而只把那些德行高尚的基督徒算作真正的基督徒,例如特雷莎修女。重复我在王书亚《少一个奴隶,多一个弟兄》一文前所注的文字:如果基督教否认它在历史上的种种恶行,认为基督教和基督徒之恶不等于基督之恶,那么,也可以推出基督教和基督徒之善不等于基督之善。以下文字已经过编辑。
一、如果证明了神的存在,不等于就只有一位神存在。
二、如果证明了只有一位神存在,并不等于那就是基督教的上帝。
三、如果证明了人能因为信基督而得救,不等于不信或信别的神就不能得救。
四、如果证明了得救的道路只有一条,不等于这一条路就属于基督教。
五、如果因为基督教的信仰过上有道德的生活,不等于有其他的信仰或无信仰的人就只能过着无道德的生活。
六、如果自轻自贱认为自己是罪人,不等于别人也是罪人。
七、如果证明了进化论是错误的,并不能证明神创论就是正确的。
八、以《圣经》的话为辩论的论据,对非基督徒没有任何说服力(除非是关于《圣经》本身的讨论)
九、个人的经历不一定适用于别人。
十、你的信心不会影响辩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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