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幾日比較忙. 我一次過回覆當中一D既聖經問題 :
講返保羅教導之前, 先了解初期教會面對既社會問題:
例如哥林多教會身處既社會有好多廟宇偶像, 時常有煮教祭拜儀式供各方神明. 當時既基督徒面對 1) 去與不去外邦不信主既社交活動, 當中包括答謝神明宴會. 2) 買與不買市場上賣緊既肉, 當中或有來自祭祀既肉. 3) 吃與不吃擺係面前祭過偶像既食物.
保羅提出既原則有幾點 (not exhaustive) :
1) 體貼信心軟弱既弟兄, 以為祭偶像既食物能污穢他們. 保羅既回應係不神不因為我們決定吃或不吃而喜悅我們。事實上,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林前8:7-8)
2) 唔好因為個人既自由而我行我素, 例如係偶像廟中坐席, 以致絆倒信心軟弱既人. 為左弟兄既緣故, 寧願放棄個人的權利。如果食物叫弟兄跌倒,就永遠不吃。 (林前8:9-13)
3) 避免係偶像的廟入面坐席,因為那是祭鬼的宴席,無形中與鬼相交,向它致好意。基督徒既然喝主的杯就不能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宴席,又吃鬼的宴席。(林前10:20-22)
-------------------------------------
睇返啟示錄,
首先, 啟示錄係約翰 (耶穌12門徒其中一個) 從異象中領受耶穌既啟示. 與耶穌果3年係地上既教導本質上有別. 我唔係要開脫D咩, 而係解釋返啟示錄既來由. 唔好捉錯用神.
講返2:20節. "然而,我有事要責備你,就是你容忍那自稱是女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唆並迷惑我的奴僕們行淫亂、吃祭過偶像的食物。"
對比返保羅既教導, 屬原則的第3點. 故此兩者教導並沒有矛盾之處.
有兩班人同樣係吃祭祀物(行為問題), 但如果一個既動機唔係交鬼, 原則上係有自由可吃. 但如果一個既動機係感謝神明, 咁就萬萬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