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是一個被談論得最多但也最難被定義的概念,基督宗教說罪來自阿當,因此屬於他人類大家族的所有後人皆生而帶?罪的污點(stain of sin);但到底他犯的是什麼罪,而令千萬代的人要在罪
和死亡的循環中永不超生?大概人從來都不忿,為什麼自己生而為人就有原罪;不明白為什麼非得要弄得人從根本對自己的存在感到內疚不可。把無辜的小生命也拉下水就更加令人不明所以;當嬰孩沒機會長大運用自由意志作惡之前已離世,他們能有什麼罪?請用道理來說服我。
人的罪為何?傳統上把性和罪劃上等號根本是無稽之極;與其歸咎於夏娃,倒是應該自我反省。是因女人的誘惑而沉淪,還是自己本身已有犯罪的因子。要知道性是出現是來自繁衍的實際需要,繁衍的必要是來自生物(包括人)的必死性(mortality)和內在拒絕滅亡的本能。死亡是罪的懲罰,因此「性」實際上是「罪」不幸的副產品,而不是其的源頭、更非其所在。如果罪不在「性」,而我們會因為一個外於我們自身(external to us)
而真確性成疑的上古人物阿當犯的、難以定義的罪而感到內疚的可能性又幾乎是零—至今人還弄不清楚他被罰到底是因為咬了一口禁果,還是因為違背給他生命供他吃住的大老闆的命令;是因為自負,還是因為人不再安於只吃和睡的智性空白而開始對世界有疑問—哪到底我們那內在的罪疚感從何而來?
問題的癥結是,要是存在和罪真的如買一送一,那到底我們該如何自處?朴導演大概沒有傾向任何一個進路;面對自己,尚賢所謂的堅持有時更像是無力的掙扎,泰珠反而對自己坦白一點。兩個對立的事實擺在眼前,要麼存活但剝奪其他生物生存的權利,要麼自殺但成全最大的罪過。孰生孰死的而且確說不上是個選擇,但對不起你沒有選擇棄權的自由;難怪希臘神話告訴我們最大的悲哀莫過於生而在世,也怪不得一句 to be or not to be,就讓哈姆雷特苦苦思量了幾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