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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與 Cook 談宗教

早幾天約了 John Cook 吃午飯,上一次見他,已是五六個月前的事了,老人家見了我,似乎非常高興,滔滔不絕的,還頗有胃口,點了一客大大的吞拿魚三文治,更有興致來一杯巨型的 margarita;我午餐很少喝有酒精的飲品(因為不想影響下午的工作能力),但為免 Cook 獨飲沒趣,便也點了杯一模一樣的,和他邊吃、邊飲、邊談。

除了照例討論維根斯坦的哲學,這次我們還談到宗教;Cook 對宗教的看法和我的很接近,談起來自然投契。有趣的是,幾年前我跟論文導師 Barry Stroud 吃晚飯,也談起宗教,Cook 這天說的和 Stroud 當日說的有一點幾乎如出一轍!

Stroud 和 Cook 都表示不明白為甚麼有些學識和思考能力都異常高超的哲學家會接受一些他們不能有力地辯護的宗教信念(例如耶穌是神、釘十字架為人類贖罪、死後三天復活等等),而且有時明明是他們「死雞撐飯蓋」(這當然不是 Stroud 或 Cook 的用語),也照樣理直氣壯似的,彷彿是一去到這些宗教信念,他們便不像往常般那麼有能力、那麼講道理了。Cook 用 "unshakable" 來形容這些哲學家的宗教信念,Stroud 則說 "Perhaps they think they just know"(「也許他們認為自己就是知道(那些信念是真的)」)。我也有同樣的疑惑。

Cook 提出的另一點我也十分認同,那就是當你批評宗教時,最討厭的反應是說你的批評是由於你不了解宗教的「深度」或「深層意義」,然而,假如你追問那「深度」或「深層意義」指甚麼時,對方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或者只是說因為你是旁觀者而非參與者,缺乏了解的條件,但那些了解的條件是甚麼,那又是無法解釋清楚的了。

Cook(和 Stroud)說的,在我耳中是梵音妙諦,換著是個有宗教信仰的,恐怕會大為反感,討論下去隨時會不歡而散。

http://fishandhappiness.blogspot.com/2011/08/cook.html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8/19 17:08 編輯

婦人太虔誠 老公孩子不如神
中時電子報2011/08/19 李坤建/新竹報導

中國時報【李坤建/新竹報導】

「丈夫、子女、家庭、神的旨意,那一個對妳最重要?」「當然神最重要!」蔡姓女子堅定回答;蔡女參加教會活動太投入,劉姓丈夫不堪折磨訴請離婚。法官傳喚劉妻答辯,沒想到劉妻洋洋灑灑寫了廿頁讚美神的言詞,庭訊時皆以神的旨意來做答辯,令法官快抓狂,判准離婚。

劉姓丈夫向法官陳述,廿年前和妻子結婚,妻子約十二年前起信仰基督教,經常徹夜不歸。五年前,妻子變本加厲,灌輸孩子「現在所有的一切都是神的,包括辛苦賺來的錢都是神的。」把家中生活費、菜錢、米錢等費用奉獻給教會。

劉妻三年前加入新北市新店區(原台北縣新店市)的新耶路撒冷教會後,未經丈夫同意,把台中公寓賣掉奉獻給教會。丈夫到教會索討捐款,教會負責人卻告訴他,是神要他們成立「新耶路撒冷豐盛網有限公司」,準備要把全世界的財富翻轉進神的國度。

劉男指稱,妻子為「神」棄「人」不顧,行為走火入魔,對家人造成莫大傷害和精神虐待,無法預測妻子那天又會變賣其他家產奉獻教會,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官傳喚劉妻答辯,劉妻洋洋灑灑寫了廿頁讚美神的言詞,庭訊時也以神的旨意來答辯。劉妻說,神很快啟動「末日財富大翻轉」,把全世界財富翻轉到基督徒手上,所以奉獻出去的錢是為了小孩、丈夫所預備的。

劉妻說,她絕對不會離婚,因為離婚就是得罪了神,丈夫生氣暴怒都是撒旦要來破壞她的婚姻、拆散她的家庭,她相信只要遵行神所喜悅的事,神就會釋放被撒旦俘虜的家人,賣掉房子是要家人得救。

法官認為,蔡女對宗教信仰「虔誠」之程度令人咋舌,動輒以「神」為依歸,全然不將「人」放在眼裡,不論何人皆無法與蔡女共同生活在一切以神的意旨為依歸的婚姻生活下,兩造的確難以維持婚姻,因此判准劉男離婚請求。

婦人太虔誠 老公孩子不如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9/4/2x5aa.html

太誇張了...我第一次覺得法官可憐耶
Cindy Blade

我就是入錯行, 「末日財富大翻轉」比什麼「東方閃電」, 「門徒會」都好, 就怪我當初沒想到」!
Dior13dior13

我徒這則新聞報導幹嘛?就是為了告訴你劉妻非常了解宗教的「深度」或非常有宗教的「深度」與「深層意義」,在法庭上輕輕鬆鬆、洋洋灑灑就能寫廿頁讚美神的言詞,連我媽都做不到,這樣豈還不了解宗教的深度嗎?可見她是非常具有宗教的深度........

究竟宗教的深度是什麼呢?這樣說吧,客觀的討論我們每個人都有罪與生來都有罪,我說你們每個人都有罪與生來都會犯,罪正常人會說:「你神經病」!非常正常。


但奧古斯丁在懺悔錄裡寫了些什麼呢?他說他幼時搶了一個比他還弱小的小孩手中一個洋梨,他說他當時也不是肚子餓,他說可是我不是因為肚子餓所以去搶了別人的洋梨,就是單純的去搶了,搶走了!所以他寫這些是想表達什麼呢?就是這個智障想說:「我們每個人生來都會去犯罪,這是我們的天性,是天生的!所以我們每個人生來都有罪!!!

因為聖經上說:

猶1:3 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

來12:3 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

來12:4 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

來12:2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或作: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

然後用洋梨爭辯到我們每個人與生俱來都有罪性所以我們每個人與生俱來都有罪是對的..........


很有深度吧,但是奇怪?為什麼我沒有搶過別人的洋梨............

反正你的深度就是不信你的理論就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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