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2 14:33 編輯
的確係
就如中世紀教會教廷要為置無辜者於死地負責
因為個大環境是教會教廷的 ...
三教童 發表於 2011/1/2 13:41
以女巫罪名, 置無辜者於死地的是地方鄉紳法庭, 是這些不合法的法庭濫用私刑,不是由教廷委任的法庭審理。
那教廷又何需要替人揹鑊, 食死貓?
另外, 記錄記載說, 中世紀燒女巫最多的地方, 是在德國, 英國. 在中世紀不是羅馬教廷有大影響力的地區。
奉行天主教的西班牙, 法國, 比利時, 荷蘭., 意大利, 葡萄牙..燒女巫的個案相對十分少。
好多事, 真係要睜大眼, 睇真一點!
反基, 實在是建築在一大堆道聽塗說, 人云亦云的謊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