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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離教, 怎算好!?

原帖由 Guest from 218.250.49.x 於 2009-1-8 23:22 發表


請你懸崖勒馬,
不要胡亂作出決定!!!
繼續返教會吧

原帖由 Guest from 218.102.155.x 於 2009-1-8 23:29 發表
不如返去啦
呢個係你個家


我決定左既野, 係唔會咁輕易改變,
其實我已經睇化晒教會入面既人,
佢地真係太虛偽, 唔係出自真心主動去關心人既,
就係呢樣已經令我對基督徒打晒折扣.

回復 48# 龍井樹 的帖子

係耶女就ok la???? 任君選擇(啊!! 係想...)吧...

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 ... &extra=page%3D4 (post #1)

回復 47# 的帖子

教會那兒可以給人睡覺ka???

回復 44# ckl01 的帖子

我唔知幾想有個耶女色誘我....
原帖由 ckl01 於 2009-1-8 19:37 發表


即使佢地想氹番我返去, 我都唔會受到佢地既引誘 !!


h:

.,;==^)







[img]http://tbn2.google.com/images?q=tbn:3Ot2JRamYZDc-M:[/img]

[img]http://tbn3.google.com/images?q=tbn:m9i_iXnjdiwqnM:[/img]

[img]http://tbn0.google.com/images?q=tbn:J6xUJpr5CMrguM:[/img]

[img]http://tbn2.google.com/images?q=tbn:mhG-rI4c21dw9M:[/img]

[ 本帖最後由 prussianz 於 2009-1-8 20:55 編輯 ]
exChristian.info前基督徒,主力:淚儿/泪儿,WEIYAN,龙井树。。。。。。。。。。。。。。。。。。。。。。。。警告 基督徒:你们一定不够他们玩
realChristianities.com雪龙坛
原帖由 黑翼天使 於 2009-1-8 17:23 發表
最緊要有堅定的決心,唔好比啲基基花言巧語氹番你返去!


即使佢地想氹番我返去, 我都唔會受到佢地既引誘 !!
最緊要有堅定的決心,唔好比啲基基花言巧語氹番你返去!

回復 41# NobleScarlet 的帖子

任何競賽都是玩規則玩賽制的,差之毫厘謬之千里。除非你沒有打算深入鑽研而純粹嬉戲娛樂,否則棋例絕對是關鍵之最。
其實分三種棋例:日本比目法、中國數子法及應氏計點法,不過是定勝負的方法,以及其中一些對應情況的規定,只要在開始下棋前講明用甚麼方法就可以;而一般下棋規則基本上沒有分別。基本上,中國用數子法,其他時候用比目法,計點法只有應氏杯才會用,一般業餘棋手不懂也沒所謂。除了正式比賽以外,不理也沒關係。而且很少會出現「用A規則就贏用B規則就輸」的情況。加上學任何一種規則,都不會對下棋有任何障礙,不像學CHESS的人,不能用其規則下中國象棋。

回復 39# NobleScarlet 的帖子

圍棋一樣有地域性,棋例起碼有三種。
中國四藝「琴棋書畫」中的棋,指的就是圍棋。
圍棋被稱為「頭腦的運動」,現存的棋類,電腦也已經追得上人類。但只有圍棋,基本上,一個業餘初段也可以勝過電腦,因為圍棋的變化之多,計算之複雜,電腦在可見的未來也追不到人類。
並不是因為圍棋規則複雜,正正相反,基本圍棋規則只有不足十條。象棋、CHESS或將棋都是地區性的,只有圍棋是跨國的。

回復 37# NobleScarlet 的帖子

我不懂玩,可否點些介紹在興趣討論區,引發大家興趣?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是會下棋,但絕不是高手,因為還是級仔,未入段。

說回來,這藝術的確可以玩一世,開銷又不需要太多,又好玩又抵玩,還可以抗老人痴呆症,正到爆。

有興趣否?

回復 35# NobleScarlet 的帖子

聽你的語氣,好像是圍棋高手吧?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其實十份一奉獻源頭是古羅馬帝國的十份一稅。這是帝國內的行省民繳的稅,羅馬公民是不用付的,他們用兵役代替,叫血稅。

當時付了十份一稅就可以,所以沒大問題。現在香港不是跟教會一起收稅,變成你付了兩份稅,當然吃力喇!


至於不回教會可以有甚麼事做?這不用問。反而應該問「為甚麼一天只有24小時?」可做的事太多了,回教會不過是浪費光陰。單是書已經可以看個一輩子;學一種樂器雖然花錢,但十分有趣;近年香港流行學圍棋,這足夠玩個永遠的遊戲,千古無同局,讓你樂在黑白世界,開拓天地無限。
原帖由 NobleScarlet 於 2009-1-6 10:01 發表


是你說「不喜」-->「勿插」,
所以他「喜」--->「插」。


[img]http://tbn0.google.com/images?q=tbn:FVMsMtxKqlROfM:[/img]

[img]http://tbn3.google.com/images?q=tbn:hBqr0-eC9h0_VM:[/img]

[img]http://tbn1.google.com/images?q=tbn:HRhNtTuIxOOuxM:[/img]

[ 本帖最後由 prussianz 於 2009-1-7 09: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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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2# Nomad 的帖子

亦沒限制對方「插」而「喜」的可能性呢....

回復 31# weakest 的帖子

不過,同樣地,本來的Statement也沒有限制對方「喜」而「插」他的可能性喔。

回復 30# NobleScarlet 的帖子

Fallacy of denying the antecedent
原帖由 ckl01 於 2009-1-2 18:50 發表



我都知道係講笑既,


是你說「不喜」-->「勿插」,
所以他「喜」--->「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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