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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李天命教授批基督教護教十大謬

酒井出文反駁你,無理由是護教或說教哩,他都不是基徒。
好明是不屑你的九流反基方式。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3/12 06:03 編輯
你不來還好,一來反而讓人看破你教會的神學窘困貧乏

666 發表於 2012/3/12 04:07


你不是基督徒
酒井明也不是基督徒
你與他, 天與地矣......高低立見.

反基唔緊要, 不過, 你反得真係好九流囉
不會因為你是反基等同是你智慧便開了.

你學下人哩, 唔信耶穌也是可以客觀地看, 去了解一門宗教的.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3/12 14:40 編輯

>>>理性的討論有限,還要有超越理性的經歷。
不要說我看不見鬼神,就當這些不存在!
地球的人活在地上,看不透宇宙一切!何妨是非物質世界!非我們五官所能接觸!
=========
呵呵,就是有這種神靈存在也是不講理性沒什道德素養的低賤神,要找比這種神優秀的神多的是!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3/12 14:47 編輯

>>>你有一件事是還未弄清楚的是:神已經默示了聖經,就不會再經常向信徒默示該如何教導後人讀聖經,
因為這是信徒的責任,不是神的責任。
用我之前的作例:如果神主動接觸人,去告訴他有什麼什麼要做,有理智的會以為自己是幻聽,沒理智的,
社會就會判他是犯罪。這絕不會是神的本意。
=========

是喔!閣下以上這些話是神默示給你的嗎?還是你自已的幻聽???


>>如果一個人單單的看聖經,就看得懂、明白神的心意,這值得恭喜,因為神早就開啟他的心靈,接納祂的救恩。
可惜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救恩,因為人有智慧,世上有其他引誘;所以就需要其他人幫助他,讓他接納神。
========
那怎麼辨呢?離教之家就是要開啟你的智慧,別再盲信這種喜咒殺不信者為樂,又無能只會哀豪的低級神



>>神根本不需要邏輯,只有人需要邏輯。所以神學絕不是一堆人的邏輯;只是願意跟隨神的人,將神所默示的,
以人的邏輯作表達,以方便向後人傳達神的心意。
=======
是喔!原來神學是研究不需要邏輯的邏輯,人需要邏輯,那要這種神學幹嗎?這是什邏輯?


>>你接不接受這些我不會管,我只是要特意澄清你的留言,以免讓別人看到你的留言時,繼續看不起反基督教的人。
別讓人看不起你,好不?
==========
你不來還好,一來反而讓人看破你學的教會神學窘困貧乏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3/12 03:48 編輯

>> 反,完全沒問題,我一直在等待有人能反駁得我心服口服。問題只在於,在一段時間的回覆之下,你"露了底"——你反基督教,是心底裡不服有一個比你強大的存在體蓋過你,然後只是在網上東拼西湊,找資料來自我滿足,完全出於個人感受。
神的三大定義,是從聖經中總括出來的;看聖經的是人,這一定會是人的理解。而你每每都說[這是人的理解],然後[人的理解]就必定等同[人的胡吹],這怎可能有理性討論?
我所有關於神學的留言,皆來自神學的概論,不是我本人胡吹的。你可以隨便拿來問問資深的牧師、神父。你根本沒有思考一下我所說的話,更從來沒說服過我,反而好像給我利用了,讓我一次又一次,將神學的概論在此刊上,給大家知道所謂"上帝的心意"。
==============
閣下一下講人是最低級不能評論神,神超越人的邏輯,那這些五花八門各自表述又互相矛盾的神學,
到底是人的神學,還是神的神學,還是胡吹來的,
我想你也不能論定,至於神的三大定義,照你的說法,還是只能總括是人的理解,都是東拼西湊,
找資料來自我滿足,完全出於個人感受,又怎會是"上帝的心意",我看你自已整理一下自已的矛盾,再來談吧!




>>>你沒說服過我,反而一直讓人看到,反基督教者只出於個人感受。甚至會讓個人情緒,蓋過理智思考,
只會一味反、反、反。四年來,甚至八年來(這裡成立了已有八年),香港的反基督教者就是這樣的嗎?
[離教者之家]給了我一個答案:對。
==========

是嗎,我來此只幾個月,卻看見你們教徒,一再的閃避問題,不是打高空說人是低級不能談神的問題,只能盲信神作的殘暴事都是對的。
智慧德性也不及人高級
不然就是拿人創造的不合理性的神學,不用大腦想想是否合邏輯,只會一味是、是、是,讓我看了覺得基督教的程度就都是這樣低級嗎,
只會愚民教育
[離教者之家]給了我一個答案:對。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3/12 14:52 編輯

>>有的!早期教會成立時,很早就對異端劃了清晰界線。

==========
很好笑的教會神學斗爭,當然最後是會殺人會斗爭的勝者為王,別人都成異端
看看逃亡到中國的景教為例就知

景教即唐朝時期正式傳入中國的基督教聶斯脫里派,也就是東方亞述教會,起源於今日敘利亞
神學爭論

引起東方亞述教會的分裂與聶斯脫里(Nestorius)有關,他就耶穌基督的「神人兩性結合」的神學問題提出「基督二性連接說」(英語:conjunction;希臘語:sunapheia),並認為聖母瑪利亞只是生育耶穌肉體,而非授予耶穌神性,因此反對將她的地位進一步的提升,因而產生對「天主之母」稱謂的質疑。

428年,聶斯脫里出任君士坦丁堡牧首,引起亞歷山大宗主教奚利爾(Cyrillus of Alexandria)猛烈抨擊。431年,以弗所公會議(Ecumenical Council of Ephesus)召開後,多個派別的衝突雖被調解,但聶氏被革除主教職務,最終客死埃及。其派別亦被認定是異端,然而追隨者並不因此而輕易放棄,遂逃往美索不達米亞、波斯、印度以及遠東等地區宣教。

1539年宗教改革時,神學家馬丁·路德在他撰寫的《宗教會議及教會論》(Von den Konzilli und Kirchen)中十分明確的否定聶斯脫里為異端。

被天主教會視為「異端」的狀況持續到十九世紀末,聶氏本人的著作《荷勒克拉斯的市集》(The Bazaar of Heracleides)被一名敘利亞教士發現後,它的學說再次重新被神學家廣為探討。1994年東方亞述教會和天主教會簽署《在天主教會與東方亞述教會之間的共同基督論聲明》,達成解除兩派彼此之間的嫌隙。
所以呢?
那一方的神學是正確的??
總之,就是權力大會殺人的正確,現代沒那種權力了,就只能跟人和解,
現基督新教罵天主教崇拜馬利亞,說天主教正是啟示錄的大淫婦,自已卻崇拜十字架,看來還是是狗咬狗一身毛

>>有兩點絕無半點退路的,就是"耶和華"及"耶穌"。如果該分支,是減退,甚至否定這兩點的地位的話,就肯定是異端。
==========
所以呢。耶証認為有父子之分,耶穌也拜耶和華,耶和華才是要敬拜的對向,被你們這些自以為是的神學家肯定為異端就是異端了??




>>>"耶和華見證人"證否定耶穌為救世主,[跟隨主耶穌必得救]的地位,所以就是異端;東正教只是視為配角,沒有否定其彌賽亞身份,所以不算。猶太教直接否認耶穌的存在,更否認整個新約部份(因為新約部份是肯定耶穌地位的全部),所以是異教,並不關基督教的事。
=======
名為拜耶穌其實是拜馬利亞,十字架,否認耶和華是至高的神,搞父不是父子不是子,企圖矇混把耶和華與耶穌合一,就不是異教???


>>>其他值得斟酌的就有很多,其中有四位人物。分別是:聖母瑪莉亞;早期使徒彼得、保羅;與及施洗者約翰。還有就是聖物,例如十字架,人物造像等等;還有如何讀經、從聖經讚頌上帝,這些的彈性就比較大了。

==========
所以這些天主教基督教自已搞這些偶像崇拜就不是問題,彈性就大????
網友大家看看他的話,是那門子的邏輯,心中必有數!


>清除異端是基督教自家所做的事,身為旁人的我,當然不會有看法。以基督教的角度來說,清除異端是以免上帝的救恩給誤導、誤傳,保障信徒所信的是最純正的基督信仰。
=========
那當然要清除,天主教與基督新教都說對方是異端而互相砍殺多時,閣下支持那方呀?認為那方神學是對的?
回復 102# Guest from 119.247.51.x


    所以,你有沒有聽說過,李天命會跟一些聖經學者、神學家開論壇,辯論基督教嗎?沒有,因為如果有,一定是大新聞。李先生就只會借這些所謂"護教者"的言論,打打嘴炮,反反基督教而已。
其實最啜核的是上世紀九十年代。那時候,傳媒行業多了"清談節目"這一科,而又有幾個如陶傑、劉天賜,後來的譚志強、馬鼎盛之類的人物出現,學問淵博之餘,對世界很多事都有精闢見解,尖銳評論侃侃而談,令不少人羨慕。
其中一個當然是李天命。沒錯,他的確將哲學這一科"舊時門榭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令不少本來就是蠢、不讀書的年青人都懂得口郁郁跟著講"哲學、哲學";不過他老人家想"出位",想"惹火",就學陶傑之類的人,向些什麼來開炮,見到基督教是權威,就向它開炮,以示自己"挑戰權威"。而且還有一班更為不學無術的小伙子們,拿著李先生的學說、著作跟在後面,喊著[李老師很威風啊!]、[李老師很厲害啊!],我相信他老人家應該很滿足。
莫說是神學家、聖經學者,單單是我酒井明,已經可以在論壇上打敗他。這所謂的"十大謬誤",不過是一些就連"基督"與"彌賽亞"還未懂是什麼(莫說是分辨!),只懂"全心全意信主"的基督徒提出的幼稚答問。
都說過了:集體愚蠢嘛。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李天命成為理性者的上帝?按他的文章用了這麼長的篇幅,只是引了一些信徒的解答!
這些解答不能滿足李先生觀念,就引了這些解答作為理據評基督教的不合理。
一般信徒是心信,理性的討論較小,不是李先生這學者所能理解。
基督教還有一些理性大師,李先生若與他們討論必有得著。
理性的討論有限,還要有超越理性的經歷。
不要說我看不見鬼神,就當這些不存在!
地球的人活在地上,看不透宇宙一切!何妨是非物質世界!非我們五官所能接觸!
>>>上帝向一班人默示,命他們寫下了自己——神的話語。同時,上帝明令他們,要將這些話傳揚開去。
問題是: ...
666 發表於 2012/3/10 09:52



    你有一件事是還未弄清楚的是:神已經默示了聖經,就不會再經常向信徒默示該如何教導後人讀聖經,因為這是信徒的責任,不是神的責任。
用我之前的作例:如果神主動接觸人,去告訴他有什麼什麼要做,有理智的會以為自己是幻聽,沒理智的,社會就會判他是犯罪。這絕不會是神的本意。
如果一個人單單的看聖經,就看得懂、明白神的心意,這值得恭喜,因為神早就開啟他的心靈,接納祂的救恩。可惜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救恩,因為人有智慧,世上有其他引誘;所以就需要其他人幫助他,讓他接納神。
神根本不需要邏輯,只有人需要邏輯。所以神學絕不是一堆人的邏輯;只是願意跟隨神的人,將神所默示的,以人的邏輯作表達,以方便向後人傳達神的心意。
你接不接受這些我不會管,我只是要特意澄清你的留言,以免讓別人看到你的留言時,繼續看不起反基督教的人。
別讓人看不起你,好不?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本帖最後由 酒井明 於 2012/3/11 14:03 編輯

回復 98# 666


    反,完全沒問題,我一直在等待有人能反駁得我心服口服。問題只在於,在一段時間的回覆之下,你"露了底"——你反基督教,是心底裡不服有一個比你強大的存在體蓋過你,然後只是在網上東拼西湊,找資料來自我滿足,完全出於個人感受。
神的三大定義,是從聖經中總括出來的;看聖經的是人,這一定會是人的理解。而你每每都說[這是人的理解],然後[人的理解]就必定等同[人的胡吹],這怎可能有理性討論?
我所有關於神學的留言,皆來自神學的概論,不是我本人胡吹的。你可以隨便拿來問問資深的牧師、神父。你根本沒有思考一下我所說的話,更從來沒說服過我,反而好像給我利用了,讓我一次又一次,將神學的概論在此刊上,給大家知道所謂"上帝的心意"。
你沒說服過我,反而一直讓人看到,反基督教者只出於個人感受。甚至會讓個人情緒,蓋過理智思考,只會一味反、反、反。四年來,甚至八年來(這裡成立了已有八年),香港的反基督教者就是這樣的嗎?
[離教者之家]給了我一個答案:對。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本帖最後由 酒井明 於 2012/3/11 13:24 編輯

回復 97# beebeechan


    有的!早期教會成立時,很早就對異端劃了清晰界線。
有兩點絕無半點退路的,就是"耶和華"及"耶穌"。如果該分支,是減退,甚至否定這兩點的地位的話,就肯定是異端。
"耶和華見證人"證否定耶穌為救世主,[跟隨主耶穌必得救]的地位,所以就是異端;東正教只是視為配角,沒有否定其彌賽亞身份,所以不算。猶太教直接否認耶穌的存在,更否認整個新約部份(因為新約部份是肯定耶穌地位的全部),所以是異教,並不關基督教的事。
其他值得斟酌的就有很多,其中有四位人物。分別是:聖母瑪莉亞;早期使徒彼得、保羅;與及施洗者約翰。還有就是聖物,例如十字架,人物造像等等;還有如何讀經、從聖經讚頌上帝,這些的彈性就比較大了。

清除異端是基督教自家所做的事,身為旁人的我,當然不會有看法。以基督教的角度來說,清除異端是以免上帝的救恩給誤導、誤傳,保障信徒所信的是最純正的基督信仰。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還中古世紀?說你蠢還真蠢的有樣

自已去看看,基督教迫害耶証的歷史

耶和華見證人的被迫害史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 ... B%E5%AE%B3%E5%8F%B2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3/10 22:45 編輯
老子權力大,當家做主,勾結政權吃的開,追殺不同我意見的,就叫正統
反之,你理由100%正確卻不順我,我就叫你異端

666 發表於 2012/3/10 09:58


你好像是困在中世紀, 不能返回現在.
部時光機壞左耶?

我怕你明天便會留辮著長馬褂.
中國人很久以前已經不是這個模樣了.
難道你認為中國人會回復紮辮, 紮腳, 著長衫馬褂? 所以要時常重提陳年往事, 以史為鑑?
結果被拆穿是無知無能

666 發表於 2012/3/10 21:45


亞愚公在山腳挖走一箕泥就四圍唱話移走左個山.
>>>但也不應在此九翕

像閣下蠢到被騙的程度,還真可憐,什麼全知全能的神,結果被拆穿是無知無能,竟還信的下,不宜悲乎!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3/10 21:42 編輯

>>>你引用耶證?耶證正是因為它否定耶穌的地位,而給正統教會視為異端。它的聖經是"新世界譯本",跟一般基督徒用的"新譯本"有很多分別。
我的資料的是Roger E.Olson著、李金好譯、鄧紹光作學術顧問的[統一與多元的基督教信仰]——The Mosaic of Christian Belief—Twenty Centuries of Unity&Diversity。四年前在基道書樓買的,當時定價98港元,買時有八五折。
你引用異端派別的,這怎麼討論?
================

什麼叫基督教正統什麼叫異端?
老子權力大,當家做主,勾結政權吃的開,追殺不同我意見的,就叫正統
反之,你理由100%正確卻不順我,我就叫你異端
那用的著討論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3/10 21:40 編輯

>>>上帝向一班人默示,命他們寫下了自己——神的話語。同時,上帝明令他們,要將這些話傳揚開去。
問題是:怎樣傳?
每卷經書,長度不短,文體種類繁多,又有異端從中自稱先知寫經書魚目混珠;單是立正典就已經"一頭煙",開了幾遍會議、轉了好幾次才有共識。
傳揚嘛,意即有人要"學習聖經的道理";有"學生",自然要有"老師"。老師不可能厚厚的拿著聖經就教導你如何如何讀;每遇聰明透頂(如我),甚至明著搞事(亦如我)的學生,也要懂得應對。於是,早期教會的信徒不斷的開會,從聖經的話語中歸納一些要點,及尋求閱讀每一卷經書的最佳,而不失原意的方法,作為日後教導人認識聖經之用。不斷的歸納之下,就形成一套學說;這套學說再經後來的人重新整理,就成為神學。
神學是讓大家正確理解聖經,與及基督教教義的踏腳石。因為一般基督徒不大可能有讀神學,一般牧師也未能解答我的深入提問,所以,我跨過他們,主動跑去接觸神學。
==================

搞了半天,還是一堆人自已決定神學,而不是神下的默示
所以呢,還不是人造的邏輯
>>>   
難道我是來此聽你傳教的!

666 發表於 2012/3/10 09:42


但也不應在此九翕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3/10 21:40 編輯

>>>   唉……
神的第一、第二概念乃係神本身的概念;第三則是人相對於神的概念,即"人認為神應該有的概念",而不是神的全部。
將人相對於神來作定義,本來就有邏輯盲點;單單只就第三條作論,也是錯誤。神的"大能"是包括祂擁有絕對、完全的,創造的自由;有完全的自由,因為祂是永恆。
你硬要說這是"教會騙人的把戲",我酒井明就實在拿你沒法子。我的回應也是希望各網民,認清哪些是基督教教義,從而思考一下自己的理解是否有誤。你一直覺得自己沒有誤,別人又能拿你怎麼樣?
=======
第一、二的概念反正是神自由自語,要如何吹水,是他的自由,那就不用批了
第三概念既是人主觀創造的,也自是教會錯誤的教導的金句
同樣的你的這句『神的"大能"是包括祂擁有絕對、完全的,創造的自由;有完全的自由,因為祂是永恆。』也是你腦袋自已想出來的邏輯
,我的回應不過是用你人的邏輯給你自已照鏡看自已的矛盾吧,從而思考一下教會的理解的矛盾,
而不是只會偽裝自已不是基督徒只是神學研究者,給人一慣的教會填鴨公式。






>>>[要是來個神說你可殺隔鄰的異教徒,可強姦他女兒,獵殺他們,甚至吃人肉,那這時的你要不要遵信,還是鄙視這種神?]——到時你就憑自己的良知,去判斷這些事情應不應該做。自己判斷不了,就先做,讓你所處的社會的法律制度如何看待你的行為。你可以去殺人,可以去強姦,可以吃人肉,[我所信的神叫我這麼做啊]只是其中一個理由;你還有九十九個理由可向法官求情時辯護,也可要求你的律師用這些理由作求情、減刑,甚至無罪釋放。問題只在於法官接不接受。OK?
==========
所以呢,閣下是要選擇活在人的世界,遵人間法律的管束生活,還是要活在神的命律下,殺人放火也可得贖
,唯神命是遵,沒有所謂的善惡之分呢?就像那亞伯拉罕一樣殺子不手軟?


>>>[這還真好笑,人不能審判神的罪是沒錯,因抓不到,但其惡行還是要被人所唾棄,就像殺人魔史達林、希特勒雖死,還是臭名滿天下,耶和華不是也經常被人罵嗎!
神的位格比人高?誰說的,我就認為那種又賤又無能的神如耶和華,比豬還不如。]——沒錯了!沒錯了沒錯了沒錯了沒錯了……! 你根本就不接受世上有一個位格比你高級得多的——藉人類語言稱為[神]的存在體,就在卑微的人類之上。[唯人類最大],甚至對人類好的就是神,對人類壞的就是魔鬼;這就是你我立論基礎上的根本不同。
再駁斥下去,有什麼意思
============
你不是搞一言堂吧,論壇有正反方是很自然,憑理智各自申述,不然為何要叫離教者之家,難道我是來此聽你傳教的!
回復 87# 666


上帝向一班人默示,命他們寫下了自己——神的話語。同時,上帝明令他們,要將這些話傳揚開去。
問題是:怎樣傳?
每卷經書,長度不短,文體種類繁多,又有異端從中自稱先知寫經書魚目混珠;單是立正典就已經"一頭煙",開了幾遍會議、轉了好幾次才有共識。
傳揚嘛,意即有人要"學習聖經的道理";有"學生",自然要有"老師"。老師不可能厚厚的拿著聖經就教導你如何如何讀;每遇聰明透頂(如我),甚至明著搞事(亦如我)的學生,也要懂得應對。於是,早期教會的信徒不斷的開會,從聖經的話語中歸納一些要點,及尋求閱讀每一卷經書的最佳,而不失原意的方法,作為日後教導人認識聖經之用。不斷的歸納之下,就形成一套學說;這套學說再經後來的人重新整理,就成為神學。
神學是讓大家正確理解聖經,與及基督教教義的踏腳石。因為一般基督徒不大可能有讀神學,一般牧師也未能解答我的深入提問,所以,我跨過他們,主動跑去接觸神學。
神學的發展,直到現在有四個學派;不同的觀點,有不同的學派論述支持,不一而足。理解方面亦分實用主義和原教旨主義——基本上,fundermentalism首先是用來形容基督教的神學派別的——兩種,要看你是讀牛津大學這邊,還是哥倫比亞大學那支。
可是,只要理解上不離一些範疇,例如[耶穌是彌賽亞,是神的兒子]、[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諸如此類,都不會給正統神學學派剔除為異端。
當然,近年這些給剔出來的,也自成學派,跟mythology扣在一起。關於[耶穌有老婆、有個女兒]也是從這學派中歸納出來的結論,曾經鬧得沸沸揚揚呢。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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