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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反對者

一個連神都敢和祂作對,還有誰能嚇得倒你呢?

神只不過是人的恐懼創造出來的,只要克服恐懼,神也沒有存在的價值了

又未必, 例如, 我連神都敢和祂作對,但我老婆都可以嚇得倒我
以及, 何解教導聖經的神學院還要俱備大學的程度要考英文呢?
Ⅴ.考試科目:
1.筆試:聖經、國文、英文

聖經又不是用英文寫的啦, 要考的話, 該考古希伯來文、亞蘭文、希臘文嘛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回復 62# Anonymous
我來會你~
1,2. 我的意思是他們不是屬基督的,也尊重聖經,按手聖經宣誓。是印證聖經是可信的。其中的一個明證而已。 (世界上沒有 “基督教國家” 這回事。只分別那個國家的基督徒多或少而已。)

我上文亦都舉了數字,全球最少58.38%的國家元首都沒有按手聖經宣誓,是否代表印證聖經不可信呢?這也是一個明證而已

一個連神都敢和祂作對,還有誰能嚇得倒你呢?

神只不過是人的恐懼創造出來的,只要克服恐懼,神也沒有存在的價值了
回復 65# Anonymous
我冇話對唔對喎, 我問點解有此等違反人權院例啫
回復 64# 沙文

家有家規,院有院例,點話點好,對嗎?
如果要入讀“教導聖經的神學院”, 還要俱備大學的程度才有資格呢!(這是人所共知的常識,不要再說我拿出來嚇人吧。)

教導聖經的神學院收生資格很隨便啦,那有您說得那樣神? 我去報名說不定都可獲取錄
http://seminary.llc.org.tw/main/ ... _no=3&page_td_no=18

by the way, 何解貴校有此等違反人權校規?
(1)本堂和分堂傳道同工,及學生配偶(夫),經本院同意者。
(2)學生配偶(妻)在學期間,應於先生畢業前,完成23學分之必修課程。



致反對者:
話就話耶穌是神;但歷史上無此人?這兩句是真是假?待覆!
本帖最後由 匿名 於 2010/4/8 12:15 編輯



1.有那些國家元首上任就職或在法庭中作供詞要先手按聖經而宣誓呢?”
2.
應該只有梵諦岡這種宗教國家才會這樣搞,多數正常國家都是用憲法做宣誓對國家都效忠。”
3.
對了,我對永生不感興趣,對永死也不在乎,還是少拿這些來嚇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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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答: “致反對者”)

1. 我的意思是他們不是屬基督的,也尊重聖經,按手聖經宣誓。是印證聖經是可信的。其中的一個明證而已。 (世界上沒有 “基督教國家” 這回事。只分別那個國家的基督徒多或少而已。)

2.主管受過高等教育,博學多才,竟然問:

     
有那些國家元首上任就職或在法庭中作供詞要先手按聖經而宣誓呢?”

還說:
應該只有梵諦岡這種宗教國家才會這樣搞,多數正常國家都是用憲法做宣誓對國家效忠。”

所以,順便提出新聞資料作答,並不是靠他撐腰。

所有真信主的基督徒和聚會的禮拜堂,是因主耶穌基督的明訓,而反對起誓的。我所作的是要順服掌權者的緣故。(羅13:1/3)

3.
對了,我對永生不感興趣,對永死也不在乎,還是少拿這些來嚇人吧。”

這是你自己的事。但你反對聖經,我逼不得已才把聖經的話告訴那些反對者,將禍福陳明,並不是靠嚇!一個連神都敢和祂作對,還有誰能嚇得倒你呢?

(我22歲未信主前,也是反對主的,(請參:
www.gospel-news.org拙作 “我曾反對神和耶穌基督”便知詳情。) 現在,已信主57年了,在生命中,經歷聖經所記載的主是信實可靠的。

“我的心必因耶和華誇耀;謙卑人聽見就要喜樂。你們和我當稱耶和華為大,仰望他的,便有光榮;他們的臉必不蒙羞。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救我脫離一切患難。 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 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當敬畏他,因敬畏他的一無所缺。 少壯獅子還缺食忍餓,但尋求耶和華的什麼好處都不缺。”   (詩34:2/10)

又書:

聖經是一本 “天下第一奇書”。( 拙作亦在上述網站發表。) 反對聖經的人越看越反對它。属主的基督徒則當靈糧,天天閱讀,越讀越愛讀;越讀越有無限的享受。有詩人形容因聖經所介紹而認識了神,“像飽足了骨髓肥油。”(詩63:6;119全篇)

如果要入讀
教導聖經的神學院, 還要俱備大學的程度才有資格呢!(這是人所共知的常識,不要再說我拿出來嚇人吧。)

我從來沒有說過愛因斯坦是基督徒,但很多人都知道他不是 “無神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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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主題 :“真誠的回覆”

這並不是我的意思,因我的電腦不能登錄你的網站,故請朋友代為上網,我朋友自作聰明,亦未徵得我同意,便自行加上 “真誠的回覆”。想不到也引起你嘲笑!我朋友現在收回其中的一段話。
嘩,若然我係反對嘅, 您係咪會話我唔算係「大家」?「總之在小眾領域有影响力都算啦」咁呢? ...
沙文 發表於 2010/4/3 12:10



唔.......沙文兄考起我了
你咁講可能會更合理的
美國總統在世界上有一定的權威相信大家都不會反對e]


嘩,若然我係反對嘅, 您係咪會話我唔算係「大家」?「總之在小眾領域有影响力都算啦」咁呢?
本帖最後由 傲凌空 於 2010/4/3 12:05 編輯

回復 54# Guest from 210.6.129.x
你又來訴諸權威,循環論證喇

你們這些護教者來來去去都是如此,聽到我都厭喇

1954年3月22日,一位機工給愛因斯坦寫信,提到他讀到一篇有關愛因斯坦的宗教信仰的文章,對文章內容的真實性表示懷疑。愛因斯坦在24日回信說:□

你所讀到的關於我篤信宗教的說法當然是一個謊言,一個被有系統地重覆著的謊言。我不相信人格化的上帝,我也從來不否認而是清楚地表達了這一點。如果在我的內心有什麼能被稱之為宗教的話,那就是對我們的科學所能夠揭示的這個世界的結構的沒有止境的敬仰。

聖經是一本神話故事書,一本神話故事書說的本身已經成疑,還要以一本本身已經成疑的去證明自己說的神是真神......

其實你們是否黔驢技窮?
回復 56# 沙文

呢點我覺得都唔係咁講既,訴諸權威的權威不一定為所有人接受,但這權威在某領域中有一定的影響力,美國總統在世界上有一定的權威相信大家都不會反對
2.可從 “Yahoo搜尋”中,寫上 “神是那兒來的?便有數千篇的文章給你答案了。”

多謝指点

但我搜到係話「神是作出來的」:
http://richarddawkins.net/

咁請問係咪您作咖?
回復 52# 傲凌空
客氣客氣

其實唔單止咁, 引用美國總統宣誓, 亦都不算訴諸權威

因為傲凌空又唔係美國佬, 咁美國總統下令人民幣升值, 唔止温家寶可以睬佢有味, 連傲凌空都唔會奉行佢這道「人民幣升值令」, 咁, 美國總統又有何權威可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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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的主宰這麽奇妙,難道沒有一位創造創造主宰的主宰嗎?”
            
回答: “致反對者”


1.神在聖經自我介紹說:

        “我是自有永有的。”
  “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3:14)

2.可從 Yahoo搜尋”中,寫上 “神是那兒來的?便有數千篇的文章給你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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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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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聖經有否衝突?

聖 經 是 神 的 話 。 科 學 是 人 類 對 自 然 現 象 的 研 究 , 根 據 觀 察 和 實 驗 而 有 的 學 問 。 在 二 十 世 紀 , 科 學 發 達 的 今 天 , 人 們 不 禁 要 問 科 學 與 聖 經 的 真 理 有 否 衝 突 ? 聖 經 是 一 本 符 合 科 學 的 書 , 因 為 萬 物 是 神 造 的 , 是 神 用 祂 權 能 的 命 令 托 住 萬 有 。 自 然 界 中 的 各 種 現 象 、 定 律 、 定 例 , 是 神 安 排 、 制 定 的 , 而 科 學 乃 是 人 發 現 了 神 所 安 排 制 定 的 各 種 現 象 、 定 律 、 定 例 , 而 加 以 說 明 並 利 用 。 所 以 準 確 的 科 學 必 定 符 合 聖 經 , 而 且 準 確 的 科 學 更 是 證 實 聖 經 乃 是 神 的 話 。 至 於 一 般 的 推 論 或 學 說 , 因 其 本 身 是 否 合 理 , 尚 屬 疑 問 , 所 以 不 可 用 之 來 驗 證 聖 經 。

科學與聖經相符

茲 說 明 如 下 :

一 、 許 多 世 界 權 威 科 學 家 都 是 虔 誠 的 基 督 徒 , 由 此 可 見 科 學 與 聖 經 並 沒 有 衝 突 ( 如 牛 頓 、 愛 因 斯 坦 等 ) 。 在 海 菜 博 士 所 著 「 聖 經 手 冊 」 一 書 中 , 科 學 家 牛 頓 說 : 「 聖 經 裡 面 有 很 多 可 信 的 憑 據 。 」

二 、 科 學 和 聖 經 大 體 上 是 從 兩 個 不 同 的 角 度 來 看 同 一 現 象 : 科 學 探 討 外 面 客 觀 的 條 件 , 而 聖 經 則 啟 示 其 屬 靈 的 意 義 , 前 者 是 對 著 自 然 界 , 後 者 則 論 及 超 自 然 界 。 科 學 所 問 的 乃 是 「 如 何 」 , 而 聖 經 所 啟 示 的 乃 是 「 為 何 」 。 二 者 範 圍 不 同 , 故 無 衝 突 可 言 。

三 、 科 學 是 揭 開 物 質 的 真 理 , 聖 經 則 是 啟 示 屬 靈 的 真 理 。

四 、 科 學 僅 能 研 究 神 的 創 造 , 卻 無 法 探 討 神 的 自 己 , 若 要 認 識 科 學 所 研 究 的 萬 物 之 主 , 就 需 要 聖 經 。 科 學 與 聖 經 不 僅 無 衝 突 , 反 而 有 相 輔 相 成 的 功 能 。 愛 因 斯 坦 曾 說 : 「 科 學 無 宗 教 乃 瞎 眼 , 宗 教 無 科 學 乃 跛 腳 。 」

科學家多相信有神

蓋 洛 普 先 生 曾 調 查 前 三 世 紀 大 科 學 家 共 三 百 位 , 看 其 是 否 信 神 , 加 以 統 計 , 結 果 無 法 知 其 信 仰 者 三 十 八 位 , 不 信 神 者 二 十 位 , 相 信 神 者 二 百 四 十 二 位 , 二 者 相 比 , 信 神 之 科 學 家 佔 了 百 分 之 九 十 二 。 德 國 素 以 科 學 著 名 , 每 個 大 學 之 中 必 有 神 學 一 系 。 英 美 科 學 家 、 國 王 總 統 就 職 時 , 皆 要 手 按 聖 經 向 神 宣 誓 , 可 見 科 學 與 神 不 但 沒 有 衝 突 , 旦 被 科 技 先 進 的 國 家 及 其 學 者 加 倍 尊 崇 。 黑 人 科 學 家 加 爾 博 士 說 服 黑 人 同 胞 種 植 花 生 。 出 乎 預 料 , 花 生 收 成 太 好 , 除 了 食 用 , 剩 餘 甚 多 。 他 們 便 去 請 教 加 氏 。 加 氏 是 個 虔 誠 的 基 督 徒 , 便 去 求 神 賜 他 智 慧 , 叫 他 知 道 如 何 利 用 這 些 花 生 。 神 垂 聽 他 的 禱 告 , 叫 他 發 現 花 生 不 但 可 以 榨 油 , 還 可 作 麵 包 , 咖 啡 , 雪 糕 , 牛 奶 , 假 漆 , 染 料 , 藥 品 等 等 百 種 以 上 的 用 途 。 後 來 他 應 邀 出 席 美 國 國 會 的 一 個 特 別 會 議 。 主 席 問 他 說 : 「 加 爾 博 士 , 為 何 你 能 發 明 這 許 多 東 西 呢 ? 」 加 氏回 答 說 :「 我 是 從 一 本 古 書 上 學 來 的 。 」 「 甚 麼 書 呢 ? 」 「 聖 經 。 」 「 聖 經 裡 面 論 有 關 於 花 生 的 事 麼 ? 」 「 沒 有 , 但 是 聖 經 叫 我 認 識 了 那 位 創 造 花 生 的 神 。 我 求 祂 賜 我 智 慧 , 祂 便 指 示 我 怎 樣 利 用 這 些 花 生 。 」 一 九 七 八 年 , 諾 貝 爾 得 主 APenzias 三 月 十 二 日 紐 約 時 報 中 曾 說 : 「假 如 我 只 有 聖 經 的 頭 五 卷 書 , 加 上 詩 篇 , 或 聖 經 主 要 的 部 分 , 那 麼 我 的 結 論 與 當 前 天 文 學 最 佳 科 學 證 據 比 較 下 , 兩 者 可 說 不 謀 而 合 。 」

聖經使人有得救的智慧

親 愛 的 朋 友 , 聖 經 是 神 賜 給 人 最 好 的 禮 物 。 它 解 釋 了 宇 宙 的 來 源 , 你 我 生 存 的 意 義 , 更 是 啟 示 這 位 創 造 宇 宙 萬 有 的 主 , 藉 著 聖 經 , 神 將 祂 在 基 督 裡 的 救 法 , 和 人 因 信 得 救 的 途 徑 , 啟 示 給 我 們 , 使 我 們 曉 得 蒙 恩 的 路 , 有 得 救 的 智 慧 。

"本文是從 "Yahoo 搜尋"中找到而下載的。特此,深致謝意!
在 "Yahoo搜尋"中寫上"科學與聖經,"便有無數有關這方面的文章參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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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網站先生:


   看了你 “致反對者” 的話,首先聲明,我並不是和你過不去而反對你,只將生、死、福、禍向你和你的跟隨者陳明而已。

聖經所記載的神是公義和慈愛的神,祂並不是 暴 君或獨裁者。從你現在所作的事看來,就証明祂給你自由和愛你了。 (祂給你生命配合空氣、陽光、雨露、泥土、鑛物和動植物,你才能生存,但你不但自己反對祂,還鼓動別人去反對祂,祂沒有立刻處死你,這不是明証神是慈愛的和給你自由的嗎?)

不錯,舊約記載祂吩咐祂的選民以色列人殺死很多人,但都是因他們惡貫滿盈,神執行祂公義的審判所致。將來,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路13:3)

請看下面的聖經,就知道神是慈愛和公義的了。聖經的話並不會因你不信便失效。

   “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創15:16)


“ 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神並不奪取人的性命。”(撒下14:14)

   “人算什麼,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伯7:17)

“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 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 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103:10/11)
“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 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 因他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哀3:31/33)


“耶和華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 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拿4:10/11)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 5:44/48)

“ 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6/17)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19/21)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18:22)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20:13)

“外邦為什麼爭鬧﹖萬民為什麼謀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 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 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主必嗤笑他們。 那時,他要在怒中責備他們,在烈怒中驚嚇他們.”(詩2:1/5)

   
你用腳踢刺是難的!”(徒26:14)

“但這些人好像沒有靈性,生來就是畜類,以備捉拿宰殺的。他們毀謗所不曉得的事,正在敗壞人的時候,自己必遭遇敗壞。(彼後2:12)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6:7/8)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申30:19)
是咁的,樓主太腦殘,膠我都費事俾~
我的信念就是太陽!
增補:您咁樣計法一樣係小眾統計之嘛
除了所有少數阿拉伯國家, 加拿大,美國等等國家都有按聖經宣誓啦

點解 ...
沙文 發表於 2010/4/3 05:15

唔記得講非洲,拉丁美洲添
阿拉伯國家都有22個,亞洲國家(不包括前述12個)有37個,非洲(不包括阿拉伯國家9個)44個,拉丁美洲12個
已經佔全球197個國家中58.38%,據了解歐洲也不是所有國家元首就職會用聖經(暫肯定阿爾巴尼亞不會,但烏克蘭,英國會),感謝沙文兄提點^^

原來樓主呢個問題係隔離台都有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0673853
3,小眾統計(statistics of small numbers):除了加拿大,美國等等少數國家,所有阿拉伯國家,所有亞洲國家的元首都沒有按聖經宣誓
其他請各位大大增補

增補:您咁樣計法一樣係小眾統計之嘛
除了所有少數阿拉伯國家, 加拿大,美國等等國家都有按聖經宣誓啦

點解您這個小眾統計又得呢?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0/9/14 04:19 編輯

1644-1655 教皇印諾深十世(Innocent X)
1644-1655 教皇印諾深十世(Innocent X)
1653-1658 奧利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治理英國
1655-1667 教皇亞歷山大七(Alexander VII)
1658-1712 理查克倫威爾(Richard Cromwell)治理英國
1660-1685 英王查理二世(Charles II king of England)恢復君主立憲,推翻長期國會1644年決議,恢復次經的位置。這項修正引不起非改革宗者之注意。
1676-1689 教皇印諾深十一(Innocent XI)
1685-1688 英王詹姆士二世(James II king of England)遭罷除。
1689-1702 英王威廉三世與女王瑪利二世統治英國。
1700-1721 教皇格利免十一(Clement XI)
1702-1714 英女王安妮(Anne queen of England)
1714-1727 英王喬治一世(George I king of England)
1714 欽定本聖經(AV)在愛爾蘭出版。
1718 天主教那利(Dr. Nary)版聖經,不若杜埃-海姆斯版聖經(Reims-Douay)之龐大。
1727-1760 英王喬治二世(George II king of England)
1730-1740 教皇格利免十二(Clement XII)
1730 天主教魏森(Dr. Robert Witham)版新約聖經,修訂自海姆斯新約聖經。
1738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建立循理會(Methodist Church)
1738-1816 新版天主教新約聖經,由 Dr. Richard Challoner and Francis Blyth O.D.C., Bernard MacMahon, Dr. Troy合力完成。
1740-1758 教皇本尼狄克十四(Benedict XIV)
1752 欽定本聖經(AV)在新大陸殖民地出版。
1758-1769 教皇格利免十三(Clement XIII)
1760-1820 英王喬治三世(George III king of England)
1775-1800 教皇比約六世(Pius VI)
1776 在亞美利加的英國殖民地宣布脫離英國獨立,引發美國獨立戰爭。
1800-1823 教皇比約七世(Pius VII)
1801-1877 楊百翰(Brigham Young)摩門教領袖移民猶他州。
1811 天主教卡隆納聖經修訂本(Challoner's version)
1820-1830 英王喬治四世(George IV king of England)
1815 天主教聖經公會根據卡隆納聖經修訂本,出版新約聖經。
1816-1829 卡隆納聖經第三修訂本(Challoner's 3rd revision), 林格(Dr. John Lingard)參照希臘文聖經及拉丁通俗本聖經翻譯而成。
1823-1829 教皇利歐十二(Leo XII)
1827 約瑟史密斯建立摩門教會。
1829-1831 教皇比約八世(Pius VIII)
1830-1837 英王威廉四世(William IV king of England)
1830 據報聖母在法國巴黎顯現,天主教會稱之為值得相信的。
1831-1846 教皇貴格利十六(Gregory XVI)
1832 憂心更正教教派之爭及失去起初熱心,長老會信徒在美洲成立基督的教會(Church of Christ)。
1837-1901 英女王維多利亞
1846-1878 教皇比約九世(Pius IX)
1852-1922 如瑟立(Charles Taze Russell)1870年代建立耶和華見證人運動。
1859-1959 這一百年間,天主教共有90個新約譯本,56個整本聖經譯本。
1869-1870 第一次梵諦岡會議(Vatican Council)第廿次大公會議,確定教皇無誤論(教宗有關道德及信仰所做的宣布絕對無誤 《ex cathedra》)
1878-1903 教皇利歐十三(Leo XIII)
1878 尼加拉聖經研討會(Niagara Bible Conference)的十四點信條(14-point creed)被基要派採用。
1881-1894 英國教會提出修正版聖經(Revised Version)之需要,修正版聖經言及其新約參考欽定版新約以及海姆斯版新約;舊約方面,修正版聖經參考希伯來文聖經與希臘文舊約或七十士譯本。比欽定本正確,其學術性從未被質疑。
1898-1904 廿世紀新約聖經(Twentieth Century NT),依照年代重編新約書卷排列順序。
1901-1910 英王愛德華七世(Edward VII king of England)
1901 美國標準版聖經(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是修正版聖經的附產品,美國聖經學者將未被修正版聖經採用的研究成果帶回美國,並於一九○一年出版美國標準版聖經。
1901 針對循理會及其他教會失去傳福音的火熱,五旬節教會(Pentecostal Church)在堪薩斯州首府托貝卡成立。
1902 偉蒙特(Richard Weymouth)新約聖經,十分仔細的逐字翻譯聖經譯本。
1903-1914 教皇比約十世,最近一位被封聖的教皇。
1910-1936 英王喬治五世(George V king of England)
1910 長老會代表大會(Presbyterian General Assembly)五點聲明,同樣被基要主要者採用。
1910-1915 64位英美學者、牧師所著基要主要的十二冊合集,成為基要主義的基礎。
1913-1924 摩法特聖經(James Moffat Bible),四百年來第一本個人獨力完成的聖經。
1914-1922 教皇本尼狄克十五(Benedict XV)
1919 全球基督徒基要主義協會(World's Christian Fundamentals Association)建立。
1922-1939 教皇比約十一(Pius XI)
1925 斯科普斯案(Scopes Trial)導致基要派內部分歧。
1936 英王愛德華八世(Edward VIII king of England)主動退位的英王,溫莎公爵。
1936-1952 英王喬治六世(George VI king of England)
1936 西敏寺版新約聖經(Westminster NT),非由主教團(Hierarchy)授權翻譯的天主教聖經。
1939-1958 教皇比約十二(Pius XII)
1945-1955 諾克斯聖經(Knox Version)譯自通俗本拉丁文聖經,由英格蘭及威爾斯兩地之大主教與主教們授權。
1946-1952 修正標準版聖經(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1949 基礎英文聖經(Basic English Bible),只用一千個簡單、直接的英文單字。
1949 發現昆蘭書卷(Qumran),又稱死海書卷(Dead Sea scrolls)
1952-Present 英女王伊利沙白二世(Elizabeth II queen of England)
1957 代表加爾文宗、信義宗的公理宗、福音派、改革宗教會合一運動成立聯合基督教會(United Church of Christ)
1958-1963 教皇若望廿三(John XXIII)
1958 菲利浦斯新約聖經(J. B. Phillip's NT)使用口語化語文。
1959 聯合基督教會(United Church of Christ)信仰告白。
1961 新英文聖經(New English Bible), 取代基礎英文聖經(Basic English Bible)供個人閱讀之用。
1962-1965 第二次梵諦岡會議,第廿一次大公會議。教皇無誤論更為變本加厲,通過教友要服從教皇的教訓,即使教皇在非正式場合說的話,也要服從。
1963-1978 教皇保祿六世(Paul VI)
1966 天主教版的修正標準版聖經,天主教與英國教會合作結果,天主教與更正教共用一本聖經的一大進步。
1966 耶路撒冷聖經(Jerusalem Bible)基礎於法文版的耶路撒冷聖經(Bible de Jerusalem)
1970 天主教兄弟之誼聖經譯本(Confraternity Version)新天主教聖經譯本,原本以通俗拉丁文聖經為基礎,後以希伯來文舊約、希臘文新約為基礎的譯本。
1971 新美國標準版聖經(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參考新近發現的希伯來文、希臘文聖經修訂自美國標準版聖經(ASV)。
1978 教皇若望保祿一世(John Paul I)
1978 新國際版聖經(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使用現代英文格式。
1978-? 教皇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再次確定保守道德傳統,禁止女性按立祭司職。
1979-1982? 新詹姆斯王版聖經(New King James Bible)欽定本完整修訂本。維持欽定本的風格。
1994 宣布福音派與天主教之合作。

來源:
基督教歷史年代表-基督教簡史

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1/special/historyofchristianity9.htm
江茂松 編譯
這個年代表目的在幫助任何宗派基督徒認識基督信仰的歷史發展。這份年代表參考 Paul Harvey, The World Almanac and Book of Facts, the Academic American Encyclopedia on Compuserve, Webster's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 and The English Versions of the Bible by John Berchmans Dockery O.F.M.
在年代部分的問號表示大約的年代,在內文的問號則表示這是具爭議性、未被廣泛接納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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