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10 01:19 編輯
這是否合理,是否不道德!
直至現在也是如此?!
吃得下嗎?
若望福音 6 :41-59
耶穌是生命的糧
舊約中老早預告了會有聖體聖事:
(1)天降瑪納
6:47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6:48 我就是生命的糧。
6:49 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6:50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
6:51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
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2)亞巴郎獻子, 預告了天主會以身子作祭壇上的祭品。
吃人肉喝人血, 普通人難以接受, 在猶太教的傳統中, 認為吃人肉、喝人血, 那是鬼魔的行為。
6:52 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
耶穌話, 無錯!, 吃哩!
6:53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
就沒有生命在你們里面。
6: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6: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6:56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
6:57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
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6:58 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象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對不明白的人, 食人肉, 有點硬耳:
他的門徒中有許多聽了,便說:「這話生硬,有誰能聽得下去呢?」
61. 耶穌自知他的門徒對這話竊竊私議,便向他們說:「這話使你們起反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