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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耶穌就能進天國嗎?

耶穌在《路加福音》第6章37節及41-42節對門徒說:

「你們不要判斷,你們也就不受判斷;不要定罪,也就不被定罪;你們要赦免,也就蒙赦免。......
怎麼,你看見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而你眼中的大樑,倒不理會呢?
你怎能對你的兄弟說:兄弟,讓我取出你眼中的木屑罷!而你竟看不見自己眼中的大樑呢?假善人啊!先取出你眼中的大樑,然後纔看得清楚,以便取出你兄弟眼中的木屑。」

儘管實踐起來非常困難,但我還是不斷堅持努力,盡量戒除這種論斷別人的壞習慣,並像《論語》曾子所說『吾日三省吾身』般經常省察自己在思、言、行為上有否偏離天主耶穌基督的訓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並向天主懺悔懇求恕罪(這是每位天主教友在每台彌撒中的功課)。在這種省察中,自覺是在帶著審斷的眼光去挑剔自己的罪。然而,讀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時,聖保祿的一句說話令我產生疑惑,他是這樣說的:

『弟兄們:人當以我們為基督的服務員和天主奧祕的管理人。說到管理人,另外要求於他的,就是要他表現忠信。至於我,或受你們的審斷,或受人間法庭的審斷,為我都是極小的事,就連我自己也不審斷自己,因為我雖然自覺良心無愧,但我決不因此就自斷為義人;那審斷我的只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你們什麼也不要判斷,只等主來,他要揭發暗中的隱情,且要顯露人心的計謀:那時,各人才可由天主那裡獲得稱譽。』(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 4:1-5)

聖保祿說他連自己也不審斷自己,那麼怎樣作省察呢?我認為他應該是自謙,因為他『雖然自覺良心無愧』,也『決不因此就自斷為義人』。顯然,他是有作思、言、行省察的,否則他怎會自覺良心無愧?
因此,基督徒雖然被天主揀選,但絕不應該因為已被揀選,認為因為我信耶穌,躺著睡覺也能進天國,而不再繼續努力向上向善,聖化自己,過着隨意放任的人生。
耶穌要求我們:「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瑪竇福音》22:37-40)。以耶穌基督這兩條誡命為基準,放棄努力的基督徒內心有平安嗎?能無愧且自斷為義人嗎?
天主的誡命及要求已清楚啟示給我們,基督徒應該以聖保祿為榜樣,此生勤奮耕耘經營天主託付的莊園,將來向基督交上無愧於自己良心的帳目。
『耶穌回答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若望福音》14:6),只要我們信靠耶穌並依照祂的教導去行事,天國之門已為我們打開了。
盡責地依天主的吩咐努力工作,將榮耀歸於天主而不驕傲地自誇 一一 這應該就是聖保祿『不審斷自己』的意思。
移鼠就時時要論斷人,佢話你有罪,你就有罪:
    「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馬可》2:10
    「 ...
旁觀者 發表於 2020/9/5 23:23


你們有個基督教徒叫mcloneV的護教神棍已經自摑證實耶穌老豆是約瑟,耶穌不是神,只不過是一個普通人或騙子或神棍,
閣下還在賣這些「龐氏騙局Ponzi sch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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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爾蘇斯:基督徒有【造反傾向】,他們蔑視傳統,喜歡地下活動,或明或暗地反對習俗和法律。他們不公開生活,對國家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是文明的敵人,野蠻的開路人。
賽 13:16   他 們 的 嬰 孩 、 必 在 他 們 眼 前 摔 碎 . 他 們 的 房 屋 、 必 被 搶 奪 . 他 們 的 妻 子 、 必 被 玷 污 。
一個邪教,說話自相矛盾,竟會是「真理」﹖
耶穌回答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若望福音》14:6),只要我們信靠耶穌並依照祂的教導去行事,天國之門已為我們打開了。
逃出魔幻紀 發表於 2020/9/5 22:19

    照移鼠嘅話去做吧,「天國之門已為我們打開」: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馬太》10:21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馬太》10:34。」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火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麼?……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路加》12:49
你們不要判斷,你們也就不受判斷;不要定罪,也就不被定罪
逃出魔幻紀 發表於 2020/9/5 22:19

    移鼠就時時要論斷人,佢話你有罪,你就有罪:
    「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馬可》2:10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馬太》28:18
    「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約翰》9:39
    「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約翰》5:22
     連做佢條靚都威到盡,唔使法庭、法官,話你有罪,你就有罪: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翰》20:23
    「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彼得)。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馬太》16:19
    那麼,要不要將移鼠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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