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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我的路:耶穌引導我學練了法輪功

我覺得有其他氣功可以練,不一定要練法輪功。基督徒也可以練瑜伽、普拉提及禪柔等。但其他基督徒不一定同意。有不少基督徒反對練瑜伽、普拉提及禪柔等。

我正在走火入魔中。
基督徒應該修練法輪功嗎?我認為不應該。
哈佛專家 發表於 2022/4/20 22:08



    其他氣功呢?瑜伽?普拉提?禪柔?
大家都知道美國有一個很有名的報紙“基督教科學箴言報”。但是,知道其主辦單位的恐怕不多。這份極具影響力的報紙,是基督教中曾經被視為“異端”的一個教派“基督教第一科學教會”主辦的。大概是一九八四年,我在波士頓的哈佛大學演講後,曾經接受過該報的採訪,也參觀過這個教派的總部。其富麗堂皇的建築,是波士頓的一個著名景點。

基督教第一科學教會是大約兩百年前由一名叫瑪麗(MaryBakerEddy)的女士創辦的。她寫了一本《科學與健康》。該教派除了信奉聖經之外,還視瑪麗的學說為“真理”。在教堂內禮拜時,也宣讀《科學與健康》中的信條。該教派主張,人患了疾病,主要應該禱告,尋求神的醫治。他們有大量的病例,證明禱告可以醫治疾病,甚至絕症。這一點,似與法輪功有異曲同功之妙。
從醫學觀點看,基督教第一科學教會也好,法輪功也好,對疾病的治療效果有其一定道理。其基理是,通過心靈的撫慰,通過心情的沉靜,通過意念的轉移,通過信心的重建,或通過心理的暗示,機體的免疫系統得以恢復,從而有利於戰勝病魔。

但是,任何療法都有其局限。將之絕對化,就走向了極端。正統的基督教之所以視第一科學教會為“異端”,除了對其醫病效果絕對化的質疑外,主要反對其對瑪麗個人的崇拜。因為,基督教主張,除了上帝這一真神之外,對任何其它的偶像不得敬拜。

儘管主流基督教排斥第一科學教會,但並不像共產黨打壓法輪功那樣,將其趕盡殺絕,將其信仰的權利加以強制性的剝奪。第一科學教會曾經有過輝煌的歲月,但現在趨於沒落。九六年,我曾走訪了紐約皇后區的一家第一科學教會。其信眾已大不如前,盛情接待我的,全是白髮蒼蒼的老人。美國政府和正統基督教會,並未對第一科學教會進行法律手段的嚴厲打壓。該教派的興衰,全是自然的過程。
在西方,要論“邪”,應當莫過於我剛才提到的撒旦教,它崇拜魔鬼。但是,只要守法,就不能在法律上將之定義為“邪教”而加以取締。一九九六年,因為“巫術”是否為“邪教”,是否應予以取締,曾鬧到法庭。結果,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宣判,按照美國憲法,人們有信仰自由,“巫術”有權存在,應受保護。
江澤民說什麼,美國也不允許“邪教”存在,並舉出“大衛教”的例子,為其鎮壓法輪功辯解。這是對事實不了解、或故意歪曲之故。美國政府之所以對“大衛教”採取行動,根本不是它的信仰,而是其教主涉嫌姦污少女之故。對普通信徒,美國政府一個也沒有鎮壓。

台灣也有過不容“邪教”的教訓。我們大陸人大概都聽說過所謂的“一貫害人道”。很多老年人至今一聽到一貫道,就不寒而栗。因為中共在建政初期對一貫道的殘酷鎮壓,使他們仍然記憶猶新。十幾年前,台灣也曾將一貫道視為“異端”。當然,台灣當局並沒有像中共迫害一貫道和法輪功這樣,對一貫道大舉殲滅,只是不允許其公開合法活動。後來,一位社會學者深入到一貫道中,對其“興旺性”進行研究。他發現一貫道並沒有像傳說的那樣可怕,反而,一貫道教導人與人應互相關愛,互相幫助,也沒有做姦犯科的行為。這位學者寫成研究報告,建議政府將一貫道合法化。他的建議得到採納。我在美國費城曾與這位為一貫道平反的台灣教授暢談過宗教源起與宗教自由問題。他認為,台灣從農業社會向工業化邁進的過程中,大批農民湧入都市。人們在都市中的孤獨與疏離,急切地想尋回傳統農業社會中的親情。一貫道正好滿足了人們的這一需求。現在,一貫道不但在台灣合法化了,而且,還成了政客們競相爭取的票源。

五,強制是“邪”-----政教合一的可怕

如果非要給“邪教”下個定義的話,我看那種用強權強迫別人信奉自己的信仰,不信就將之迫害的團伙,才是地地道道的“邪教”。按此定義,共產黨才是真正的“邪教”。

本來,信不信共產主義,信不信馬列主義,是自己的私事,屬於信仰問題。只要是自由的、出於自願的信仰,信仰共產主義,並且不用強制性手段脅迫別人也跟著你信仰共產主義,在民主國家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美國就有好幾個信奉馬列主義的政黨。

我們說,共產主義做為一種學說或信仰,並沒有什麼“過錯”。共產黨錯就錯在強迫別人也要信仰馬列主義和共產主義而剝奪了他人的選擇自由。在以色列,有一種社區叫“坎布茲”,專門為信奉共產主義的人而設立。全世界信仰共產主義的人都可自由地到那個社區生活。願意實踐者,進入該社區時,交出所有的財產,便可享受“各盡所能、各取所需”式的共產主義生活。願意離開者,帶走自己的財產,飄逸而飛。進入或離去,完全自由。據說,不少以色列的政治家都體驗過“坎布茲”的生活。要說共產主義,那才是真正的共產主義。
因此,就選擇自由而言,再“好”的信仰,你強迫別人去信,都會成為最“壞”、最可怕的信仰。再“壞”、再“邪”的信仰,只要是自願的,不干涉別人的,在行動上不犯法的,都是可以容忍的。

在加拿大,還出過這麼一件事。一個病人在病重時被送入醫院。醫生給他輸血、挽救了他的生命。他卻反過來控告這家醫院。原因是,他信奉一種特殊的宗教:不接受他人輸血的宗教,而且,他的家人將之事先告訴了醫院。結果,他贏了訴訟。你看,世界上還有這種怪事,人家救了你,你還告人家!細想一下,其中確有道理。因為,尊重信仰自由和選擇自由,本身是一種不可侵犯的人權。強制是邪,道理顯而易見,那怕你的“信仰”是“最好”的,是“最正確”的,也絕對不可強迫他人接收你的信仰。因為,到目前為止,人類還沒有一個信仰宣稱自己是“錯”的,都宣稱自己的信仰是“最好”的。

問題在於,你自己認為是“最好”的,一旦強迫別人接受,就可能立即成為“最壞”的。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喜歡吃糖,而且吃很多醣。不錯,糖是“很好”。但是,如果你強迫別人跟你一樣吃大量的糖,其效果有時無異於一個殺人犯-----對糖尿病患者來說,突然的高糖有致命之效。再如,陽光是我們人類生存必不可少的。然而,一個在黑暗環境裡度過長時間的人,突然接受正常的光線會導致眼睛的永久性失明-----他需要的,是逐步性的適應。

強制,莫過於政權的力量。用政權來推行信仰和教義,都是政教合一,無不導致悲慘的結果。共產黨的政權,最邪惡之處,就是它的政教合一--它用政權的權威強力推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所謂的江澤民學說,而且,你不信它的教條就不行,就會受到迫害。共產黨不但對自己的人民進行“信仰”強制,它還要“解放”全人類,對外輸出“信仰”,在世界其它國家和地區發動革命。到頭來,結局是多麼悲慘。
共產主義“大同世界”的理念,其實本意不是很壞。其壞,是“壞”在強迫別人接受上。像上面我舉的以色列“共產主義特區”的例子,人家也宣揚共產主義,甚至實踐共產主義,但人家不強迫你去信。這樣,它就成了一個美談。

其實,中國數千年專制統治的歷史,包括共產黨尚未結束的專制在內,就是一部“政教合一”的歷史。只不過,過去專制皇帝用政權力量推行的,不是馬列主義,而是孔孟之道。專制皇權比共產黨鬆一點的是,雖然它推行孔孟,但你不信它,皇帝也不會太管你。你可以信道教,信其它鬼神。但要入朝做官,就得考你孔孟的一套。

歷史表明,“政教合一”越厲害,對社會的窒息就越嚴重。中世紀黑暗時期的“政教合一”,是專制與被歪曲了的“天主教”的合一,其弊病已為大家所知。因此,我雖為一個基督徒,但我堅決反對將來在中國推行政教合一,反對政權力量與基督教合二為一。我同時極力提倡信仰的自由。

六,講點神學----人類偷吃“善惡果”的罪惡

講到基督教,不少人曾經問我:“你這麼中國化的人,怎麼信起了基督教?”這是信仰問題,有時間我將專門與大家討論。不過,我在這裡願意與大家一道分享基督教的一個基本神學命題--人的原罪問題。因為,它與我談的信仰自由問題,有著密切的關係。

連非基督徒都知道人類始祖偷吃禁果的聖經故事: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安置在伊甸園裡,規定其它果子都可吃,但不准吃一棵樹上的果子-----“分別善惡”的果子。結果,在魔鬼的誘惑下,我們的始祖背叛了上帝、偷吃了禁果,犯下了原罪,也展開了人類悲慘的歷史。

中國文化里,也有“吃禁果、知善惡、犯大罪”的原罪思想。老子說:“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講的就是原罪。 “大道廢”,就是背離了上帝、廢棄了上帝的大道;“有仁義”,就是人類背離上帝的大道之後,知道了善惡,有了仁義道德這一套。

為什麼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人類就犯了大罪呢,就開始了血跡斑斑的人類歷史呢?因為,人類一旦開始分別“善惡”,就往往自己制訂“善惡”的“標準”,自己制訂“仁義道德”的觀念,並用自己標準的“善惡”和“仁義道德”來評判別人。這就導致了極為嚴重的後果:當別人的觀念和行為不符合自己的意願時,就以“行善抑惡”為名義、以“拯救別人”為名義、以“討閥不義”為名義、以“解放全人類”為名義,干涉別人的信仰和權利,甚至發動一個個運動和戰爭。

事實表明,明火執仗的搶匪,藏在暗處的盜賊,雖然也是人類社會的禍害,但給人類社會帶來具大災難的,並不是他們。所有人類社會滅絕性的大災難,都是在“正義”的旗幟之下,在美好的言詞之下,甚至在“上帝”的名義之下進行的。希特勒是這樣,斯大林是這樣,毛澤東是這樣,江澤民也是這樣。

基督教中,人類始祖“吃禁果、知善惡”為原罪的深刻涵義就在於,人類不能代替上帝來做為“善惡”的終極評判。偷吃禁果的另一個深刻涵義還在於:上帝給了人類選擇自由,甚至給了人類選擇背叛上帝的自由。按說,上帝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我們應當問一下:上帝囑咐了亞當、夏媧不要碰禁果,為什麼在夏媧、亞當偷吃禁果時上帝不加製止呢?難道上帝不知道嗎?難道上帝沒有能力加以製止嗎?顯然都不是。上帝雖然規定了人類不要吃禁果,但並沒有強力阻攔人類去吃禁果----這就是上帝給予人們的選擇自由,甚至背叛它的自由。只不過,人類終將要為這種選擇付出代價而已。

為什麼上帝給予人類始祖背叛他的自由?這又是一個神學上有趣的問題。中國話說:“知道苦中苦,方知甜中甜。”人類背離上帝、付出代價、吃盡苦頭之後,才會領悟回歸上帝的必要,回歸後才能體會上帝的甜美。就像一個背離父母、離家出走的孩子,在外流浪、挨餓受凍之後,才會後悔,才會想到浪子回頭,回家之後才會格外愛惜重新獲得的家中溫暖。上帝的救贖計劃就體現於此。

好了,話可能撤得有點遠了。我們再回到原來的議題:信仰自由的問題。既然上帝給了人類完全的選擇自由,包括背叛他的自由。那麼,任何人間世俗的政權,都沒有任何權力強迫任何人服從他們的信條;就沒有任何權力對人民指手劃腳,以“教導”人民什麼該想、什麼該不想;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思想是“正確的”,什麼思想是“邪惡的”;什麼該相信,什麼該不信.......

世俗政權管的,只是“法”,以“法”來維護社會的公正秩序,以“法”來維護社會的公平相處。
因此,我雖然不能苟同法輪功的信條,但是,只要其信仰是出於自願的,只要它不做強姦、貪污、販毒、偷竊等作姦犯科之舉,法輪功信仰的權利,就應當受到尊重。誠然,像任何一個組織、宗教、政黨、公司等這類人群機構一樣,法輪功中也可能有個別的犯法份子。所謂林子一大,什麼鳥都有。對於不法份子,應當按照刑法個案處置。但絕不能因個別人就株連整體,將之取締。論“壞人”,論貪污犯,走私犯,誘姦強姦犯,侵害人權犯,大概任何一個組織,比起共產黨來,都要望洋興嘆。按照共產黨的邏輯,共產黨早該被取締十次、百次了。

我的體會是,有些人間的道理,一時半會兒是想不通的。此時,嘗試用神學的觀點來理解,可能會想通它的奧妙。

七,建立完整的人權意識

通過法輪功一案,我認為,我們中國人應當建立真正的人權意識。我所理解的人權意識包括:
(一)公民應知道到自己擁有哪些人權,應知道人權的天賦性和不可轉讓性、不可剝奪性;
(二)公民自覺地為自己爭取被剝奪的那些人權;
(三)公民自覺地為他人爭取被剝奪的那些人權;
(四)公民自覺地捍衛自己的人權;
(五)公民自覺地捍衛他人、尤其是觀點不同者的人權;
(六)公民自覺地譴責、制止一切侵犯自己人權與他人人權的行為。只有這樣,才能稱得上是一個真正的人權主義者。

上面,我們討論了世俗社會的是非問題和世俗社會的公民權利問題。在這兩個層面上,權利永遠高於“是非”,權利永遠優於“是非”,權利永遠先於“是非”,權利永遠重於“是非”。

因為,世俗社會公民的“是非”,是人的爭論;而世俗社會公民的權利,是上帝的賦予。

“是非”的爭論,是低層次的問題;公民有沒有權利信仰、宣揚、爭論“是非”,則是更高層次的問題。砍掉了更高層次,公民連爭論、信仰的權利都沒有了,那麼,剩下的,只有強權來判定“是非”。其結果,必然是一個極權的統治。

在這裡,我要告訴共產黨員,將來,在民主中國建立之後,如果你們仍然信仰共產主義,你們將享有這種權利。假如僅僅因為單純的共產主義信仰而受到迫害,到時,我也會挺身而出,為你們的權利進行辯護!



1999年10月初稿,2000年10月修訂,《中國民主革命之路》p.g.214

本帖最後由 哈佛專家 於 2022/4/21 01:29 編輯

2000年10月29日 星期日
  
一個基督徒為法輪功、中功人權的辯護
王炳章
  
【人民報訊】中共將法輪功、中功、香功等氣功團體非法定義為“邪教”,並依此使用政權的力量大肆鎮壓法輪功、中功、香功等煉功的信眾。一般認為,中共鎮壓法輪功等煉功團體的真正原因,並非中共所說的因為其為“邪教”,而是法輪功、中功的存在和發展,已經威脅到中共的權威。中共歷來害怕任何“組織”形態。事實上,已經有一些中共的高干、甚至軍隊幹部參加了法輪功與中功。發展下去,這些人究竟聽命於中共,還是聽命於氣功壇主?中共出於內心的恐懼,對任何有組織的群眾,都要嚴厲鎮壓,以便維護其搖搖慾墜的統治。要說“異端邪說”,在中國農村,比法輪功“邪”的,要多得很。但是,只要不形成組織,不對中共的統治構成威脅,中共可以任其存在。

不過,中共對氣功團體的鎮壓,向我們提出了一個值得研究的課題:如何對待所謂的“異端邪說”?如何維護人民的信仰權利?通過法輪功事件,我們應當加強人權意識。這是本文探討的重點。

我讀過李洪志先生的《轉法輪》,也接觸過不少的法輪功人員。憑心而論,做為一個基督徒,我對其中某些觀點不能苟同。但是,我在這裡要為法輪功的人權進行辯護。

一,猶太律師為納粹黨徒的人權而戰

一個人為自己的人權而戰,易於理解。維護他人、尤其是維護與你觀點不同者的人權,維護你的政敵的人權,是不容易做到的。但,這正是人權意識的精髓。做不到這一點,就不能使人權真正的獲得保障。伏爾泰說: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維護你講話的權利。伏爾泰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

我看過一個電視劇>(Scokie),講的就是維護政敵人權的生動故事。斯考基是美國芝加哥的一個猶太人居住區,芝加哥也是美國納粹黨(法西斯黨)總部的所在地。美國是個結社自由的國家,只要守法,甚麼黨都可以搞。僅共產黨,就有好幾個。大家知道,猶太人與納粹黨是死對頭。有一次,納粹黨要到斯考基區去遊行,宣傳法西斯主義。這下子,激起了猶太人的仇恨。猶太人告到法院,要求禁止納粹黨的遊行。雙方在法庭上唇槍舌戰。令人驚異的是,為納粹辯護、堅決維護其遊行權利的律師,是個猶太人。開始,猶太社區不理解他,甚至罵他是叛徒。然而,他的辯護詞折服了每個人。他說道,他的上輩也被納粹黨殺害過,感情上,他恨納粹。為甚麼納粹能夠殺死那麼多猶太人,就是因為猶太人是少數,而少數人的人權得不到保障。今天,納粹黨是少數,他們的主張是荒唐的。但是,他們的主張是一回事,他們的權利卻是另一回事。他們有遊行示威的權利,這是憲法所保障的。如果我們剝奪了他們的權利,就等於踐踏了憲法,也等於把我們的權利置於不被保護的境地,總有一天,我們猶太人會自食其果,再次遭到迫害。法院判決:納粹黨享有遊行的權利。

自覺保護持不同政見者(包括與民運意見相左的人)的人權,也就是保護了自身的人權。他的人權與你的人權,實際上是同一個保護傘。砸碎了他的保護傘,就等於砸了自己的保護傘。最好的實例是文化大革命。文革中,昨天你還在鬥爭別人,今天反被另一批人批鬥,誰也沒有保障。

保障人權,是民主運動的一項目標。民主人士將來要保障的,不僅只是民主人士的人權,不僅只是老百姓的人權,而且包括共產黨人的人權。

二,我為法輪功的人權辯護

從基督教的信仰而言,法輪功的信仰是不能接受的。可是,法輪功的興起,也有其一定原由。法輪功提出的“真、善、忍”原則,法輪功修煉對肌體的作用,在信仰危機、道德淪喪、公費醫療體系解體的今天,的確吸引了很多修煉者。問題在於,不認同其觀點是一回事,他有沒有宣傳自己觀點的權利、別人有沒有信他觀點的權利是另外一回事。從人權意識上講,中共鎮壓法輪功是侵犯人權的行徑。人人有選擇信仰的自由,人人有煉功修行的自由,儘管你認為他的信仰是荒謬的。像剛才我舉的美國法律可以保護納粹黨有信仰法西斯理論的權利,就是一個範例。正因為我是基督徒,所抱的信仰與法輪功不同,我為法輪功信仰權、修煉權進行辯護,就像那位猶太律師為納粹黨的遊行權辯護一樣,應當更有說服力。請注意,我們為之辯護的,並非信仰本身,而是信仰的權利。

三,中共乃是最“邪”的“邪教”

江澤民在訪問歐洲時說,法輪功是一個“邪教”,害死了一千多人,因而要進行鎮壓。中共的“人大常委會”,為配合江澤民的言論,又匆匆對打擊“邪教”“立法”,給進一步鎮壓法輪功提供“法律依據”。

我們難以追查江澤民所講的數字是否屬實,但是,論“邪教”而言,論置人於死而言,恐怕中國最大、最害人的“邪教”應屬共產黨本身。請問,中國歷史上,哪有一個強迫別人信仰的宗教?只有中共強制別人接受它的馬列信仰。不信,就被批判、勞改、入獄、甚至處死。今年是中共建政五十年。據統計,五十年中,被中共殺害、迫害、政策失誤而置死的冤魂達八千萬之多,相當於十六個香港人口。江澤民為甚麼不講這八千萬冤魂?請問,自從人類有史以來,有哪一個“邪教”比共產黨害死的人數多?中共的“人大”將“邪教”定義為“神化首要份子”、“散佈迷信邪說”、“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看看這些定義,我們會發現,它正是中共自身的最佳寫照。正是中共,“神化其首要份子”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不准任何人向他們挑戰。尤其對毛澤東的神化,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正是中共,“散佈馬列迷信邪說”,“蠱惑、矇騙全國人民”;正是中共,“發展、控制其黨員,危害神州大地”。中共還有一“絕”:它還將自己的“邪說信仰”寫進憲法,強制全國老百姓永遠“堅持”其“邪說信仰”。因此,應當說,按照它自己給“邪教”的定義,共產黨就是世界上危害人類最大的邪教,而且比任何一個中共定義的“邪教”都要邪上千百萬倍!應予立即取締!

四,保護“異端邪說”的哲理

問題還在於,甚麼是“迷信邪說”的嚴格定義?由誰來界定“迷信邪說”?為甚麼中共可以隨意將法輪功等定義為“邪教”而人民就不可以將中共定義為“邪教”?連中國編的《辭海》也沒有將“邪教”納入其中而妄加解釋。因為,世界上還沒有一部辭典對所謂“邪教”做過定義式的解釋。在西方,尤其在美國,人們通常將類似宗教式崇拜、但不是崇拜真神的狂熱“崇拜”稱為“CULT”。有的中英詞典將之譯為“邪教”並不完全準確。正確的譯法應當是“宗教式崇拜”。在民主制度下,政府不能強迫人們信仰甚麼,不信仰甚麼。美國憲法規定:美國政府不得制定國教。這意味者,政府沒有權力定義哪個教是“正”的,哪個教是“邪”的。政府要管的,是它們守不守法。信仰甚麼,政府無權干涉。在美國,有一個“撒旦”教,崇拜魔鬼。電視台還專訪過它的教主,教主在電視上大談特談崇拜魔鬼的意義和“好處”。按理說,美國是一個以基督教信仰為主的國家,敬拜撒旦,是對基督教的公開宣戰。允許撒旦教這個“邪教”四處“胡說八道”,無異於販毒者滿街吆喝出售毒品。為甚麼要容忍它?為甚麼應當容忍“邪教”、“異端邪說”、“異教”。這裡,與基督教的起源和本身受迫害的歷史有關。

大家知道,在西方,基督教與天主教雖然信同一本聖經,但組織體系不同。兩者的區別之一,是基督教主張只能敬拜上帝,對任何其它的偶像和權威都不得崇拜。基督教反對天主教將教皇、主教、神父當成偶像和權威的做法。基督教也主張,人人可以和上帝直接溝通,直接從上帝得到救贖,無須通過神父做為媒介。基督教乃從天主教改革而來,叫“新教”。英文叫Protestant,原意是抗議者,異議者之意。該詞起源於1529年德國國會中新教諸侯對天主教諸侯的抗議。更早,則起源於德國的路德改教。歷史公認,路德的宗教革命是突破中世紀宗教黑暗統治的文藝復興運動和思想解放運動的重要一翼。當時,新教徒被稱為“異教”,受盡了正統天主教會的迫害。美國是怎樣被開發的?起源於歐洲“異教徒”向美洲的移民。為甚麼移民?為的是逃避宗教迫害。我曾同美國的很多基督徒探討過信仰自由的問題。他們說,基督徒被迫害的歷史使他們認識到,維護信仰和宗教自由是多麼重要!他們曾被打成“異端”,深知“異端”指控之害。

為甚麼不能將其它信仰隨意指為“異教”、“邪教”?這是出於以下認知:第一,人自身對“真理”的認識是有限的、相對的。只有神,才是真理的化身和真理的解釋者。第二,神創造人之後,也給了人自由意志,其中包括自由選擇的意志。甚至,神賦予了人被叛他的自由。當人真的背叛之後,神又以大愛來救贖人類。但是,神也給了人不接受救贖的自由選擇,只不過,人也要對這種自由選擇付出代價而遭受神的最終審判。第三,如果不容忍“異端”,自己也可能有一天會被定為“異端”而遭受迫害。只有保護了所謂“異端”,才能保護自己所謂的“正確”。猶如一根木棒,不保護其端點,中心早晚會被傷及。將木棒的一端視為“異端”砍掉之後,那些不怎麼“異端”的部位就會立即暴露在外,成了新的“極端”和“異端”而受到注目。假如這新的“異端”也被砍掉,砍來砍去,木棒越來越短,最終,連最“正確”的“中心”也顯露於外,難免也被當成“異端”而遭到橫禍。第四,你可以在言詞上宣傳自己是“正統”,是“正教”;可在言詞上指責別的信仰是“異端學說”,是“邪教”;可通過宣傳以自己的“正確”爭取信徒、糾正別人,但是,不得對其他信仰者進行人身迫害、特別是政治迫害。第五,如果真正認為自己的信仰是正確的信仰,應當對自己的信仰抱有自信。對於那些“異端邪說”,用不著恐懼。應當相信,真理與謬誤的較量,真理終究會獲得勝利。應當相信,在經過相互和平的較量與對比之後,絕大多數“被矇蔽”的群眾終將拋棄邪說而擁抱真理。壓服,永遠是壓而不服。在信仰問題上,對持異見者採取壓制、迫害的做法,是缺乏自信的表現,是怯懦的表現。第六,不同信仰之間,也有互相競爭、適者生存的機制。對自己不喜歡的“邪說邪教”,不去理它,或任其自生自長,自生自滅;或積極一點,努力宣傳自己“正確”的信仰,在優勝略敗的大環境中,使信徒們有另一種選擇而逐步將之轉向。這比用強力征服有效得多。

基督徒應該修練法輪功嗎?我認為不應該。

法 輪 功 問 題 剖 析( 八 月 十 五 日 講 壇 訊 息 )
吳 宗 文 牧 師

一 . 引 言

    基 督 徒 生 命 中 有 兩 種 基 本 經 歷 , 正 如 約 翰 福 音 十 五 章 五 節 所 言 : 第 一 是 「 常 在 主 裡 面 的 經 歷 」 - 即 被 主 充 滿 或 生 命 成 長 深 化 。 第 二 是 「 多 結 果 子 的 經 歷 」 - 亦 即 從 肚 腹 中 流 出 活 水 的 江 河 ( 約 7 : 3 8 ) , 與 別 人 分 享 自 己 因 得 著 真 理 而 豐 盛 的 生 命 。 第 一 種 經 歷 是 生 命 內 涵 之 修 煉 ; 第 二 種 經 歷 是 生 命 能 力 之 湧 流 。 前 者 是 造 就 ; 後 者 是 傳 道 。

    但 面 對 時 下 不 同 需 要 的 人 , 我 們 該 如 何 向 他 們 傳 道 , 如 何 與 他 們 分 享 生 命 的 能 力 呢 ? 保 羅 說 : 向 什 麼 人 便 作 什 麼 人 , 目 的 是 要 得 著 他 們 ( 林 前 9 : 2 2 ) ; 並 說 要 用 諸 般 智 慧 勸 戒 和 教 導 , 把 人 完 全 帶 到 基 督 面 前 ( 西 1 : 2 8 ) 。

    因 此 , 這 解 釋 了 今 天 我 們 為 何 要 講 氣 功 、 法 輪 功 及 養 生 之 道 一 類 問 題 。 正 當 現 今 流 行 氣 功 熱 潮 , 基 督 徒 要 按 時 分 糧 及 對 之 作 出 回 應 。 氣 功 現 時 在 基 督 教 圈 子 是 一 個 富 爭 議 性 的 課 題 , 所 以 也 要 對 它 清 楚 界 定 和 恰 當 地 劃 分 界 線 。 以 致 若 有 親 友 練 氣 功 或 法 輪 功 時 , 便 能 給 予 正 確 指 引 。 除 此 , 我 們 也 要 正 面 地 及 積 極 地 談 到 基 督 徒 養 生 之 道 。

二 . 法 輪 功 問 題 之 剖 析

    首 先 我 們 要 聲 明 , 我 們 並 非 從 法 律 觀 點 看 禁 制 是 否 合 理 , 也 非 從 人 權 觀 點 看 有 否 煉 功 權 利 , 也 非 從 政 治 角 度 看 有 否 反 動 成 分 , 乃 是 純 粹 從 法 輪 功 的 教 理 系 統 來 作 分 析 。

    法 輪 功 是 什 麼 ? 簡 單 定 義 : 法 輪 功 是 一 種 以 道 教 內 丹 術 為 基 礎 , 再 滲 雜 一 些 佛 教 用 語 及 現 代 偽 科 學 語 言 , 以 性 命 雙 修 為 目 標 的 宗 教 修 煉 法 。 若 你 以 為 是 氣 功 的 一 種 而 修 煉 , 這 便 是 錯 誤 了 。 它 的 確 是 一 種 宗 教 信 仰 : 譬 如 , 若 要 你 相 信 創 功 人 無 處 不 在 , 能 為 你 轉 法 輪 , 能 給 予 你 庇 佑 , 能 與 你 一 起 練 功 ; 若 要 你 相 信 德 行 是 一 種 白 色 的 物 質 , 而 惡 業 是 一 種 黑 色 的 物 質 ; 若 要 你 相 信 法 輪 是 具 有 靈 性 的 生 命 體 ; 若 要 你 相 信 神 通 異 能 . . . 等 。 若 有 這 麼 多 的 信 仰 內 涵 , 這 還 不 是 信 仰 嗎 ? 我 們 試 將 其 問 題 作 簡 單 的 剖 析 :

    「 法 輪 」 是 由 佛 教 卍 ( 萬 ) 字 與 道 教 太 極 合 併 而 成 , 是 宇 宙 的 縮 影 。 至 於 「 煉 功 等 於 煉 宇 宙 」 是 一 種 泛 神 論 之 說 法 , 在 印 度 教 和 道 教 能 找 到 這 些 成 分 。 隨 著 新 紀 元 運 動 的 流 行 , 「 法 輪 」 被 釋 為 人 體 的 一 種 靈 異 力 量 。

    其 次 是 「 種 輪 」 的 觀 念 。 這 教 派 宣 稱 創 功 人 已 得 道 成 佛 , 有 千 萬 化 身 在 信 眾 背 後 , 能 種 輪 於 煉 功 者 的 小 腹 。 這 顯 示 「 修 在 自 己 , 功 在 師 父 」 。 如 此 創 功 人 便 具 有 無 上 權 威 , 甚 至 將 自 己 神 化 了 。

    「 轉 輪 」 是 創 功 人 的 功 夫 。 據 云 , 法 輪 是 永 遠 與 宇 宙 同 步 地 向 上 旋 轉 , 因 此 生 命 能 演 化 為 高 能 量 物 質 構 成 的 那 種 高 貴 生 命 體 。 順 旋 是 汲 能 量 ; 逆 旋 是 釋 能 量 。 上 述 都 是 一 些 偽 科 學 語 言 。

    他 們 宣 稱 真 善 忍 是 佛 法 最 高 及 最 根 本 之 體 現 ( 但 正 宗 佛 教 卻 多 次 公 然 宣 佈 劃 清 界 線 ) , 而 佛 法 又 是 無 所 不 能 , 遍 存 於 鋼 鐵 、 木 石 及 人 體 。 這 還 不 是 泛 神 論 嗎 ?

    他 們 的 修 命 方 法 是 以 氣 功 為 手 段 , 目 的 是 達 致 更 高 層 次 , 即 神 通 異 能 。 以 氣 功 入 手 , 容 易 混 淆 視 聽 , 人 會 誤 以 為 是 健 身 術 的 一 種 , 因 此 造 成 他 們 如 此 有 效 地 吸 引 群 眾 ; 加 上 宣 揚 氣 功 同 時 可 修 煉 心 性 - 即 真 善 忍 的 做 人 道 理 ; 再 加 上 能 得 道 佛 的 宗 教 神 通 。 那 麼 修 習 者 的 靈 魂 體 三 者 都 得 到 益 處 , 這 便 成 為 現 代 人 不 需 委 身 而 又 具 實 效 的 新 興 宗 教 了 。

三 . 健 康 成 為 上 帝 ?

    總 結 來 說 : 這 是 新 紀 元 現 代 人 之 「 健 康 崇 拜 」 ( Health Cult ) , 即 以 前 追 求 之 長 生 不 老 術 。 現 代 人 之 矛 盾 首 先 是 不 相 信 永 生 , 便 追 求 長 生 。 注 意 飲 食 習 慣 和 身 體 健 康 是 應 該 的 , 是 聖 潔 及 自 愛 , 愛 人 及 愛 神 之 表 現 , 因 此 是 應 該 肯 定 的 ( 約 翰 三 書 2 ) 。 但 不 應 沉 迷 於 健 康 食 品 , 也 不 應 對 健 康 過 份 自 信 , 甚 至 將 之 終 極 化 , 變 成 偶 像 或 宗 教 來 作 膜 拜 。 我 們 當 認 識 生 命 之 主 權 在 於 神 , 也 當 認 識 生 命 之 局 限 ; 反 之 , 要 謙 卑 面 對 生 命 之 奧 秘 及 把 握 光 陰 , 利 用 有 限 人 生 來 榮 神 益 人 盡 己 ( 傳 1 2 : 1 / 提 前 4 : 8 , 1 0 ) 。 能 有 這 種 認 識 其 實 便 是 對 生 命 有 真 正 的 敬 虔 , 如 此 , 才 能 導 向 永 生 。

    其 次 , 現 代 人 不 與 神 相 交 , 卻 與 鬼 相 交 。 所 謂 修 煉 至 「 更 高 層 次 」 , 達 至 天 目 開 、 天 耳 通 等 神 通 異 能 , 其 實 簡 單 來 說 便 是 通 靈 及 交 鬼 。 靈 界 內 只 有 三 種 存 在 : 上 帝 、 天 使 及 魔 鬼 。 如 果 我 們 不 拜 真 神 的 話 , 聖 經 教 導 我 們 也 不 可 拜 天 使 ( 啟 2 2 : 8 - 9 ) ; 那 麼 靈 界 剩 下 唯 一 可 以 交 通 的 , 便 是 撒 但 和 按 迷 信 而 幻 化 的 一 切 虛 謊 之 靈 。

    最 後 , 現 代 人 沒 有 靈 性 , 便 訴 諸 德 性 。 真 善 忍 是 道 德 的 全 部 嗎 ? 若 然 , 公 義 、 仁 愛 、 和 平 、 喜 樂 及 信 實 等 德 行 在 哪 裡 呢 ? 而 且 , 德 性 動 力 來 源 又 是 在 那 裡 呢 ? 猶 大 書 第 十 節 言 , 不 敬 畏 神 的 人 猶 如 無 靈 性 的 畜 類 。 靈 性 是 創 世 記 第 一 、 二 章 中 所 載 神 的 形 像 及 樣 式 和 吹 在 鼻 孔 的 靈 氣 。 生 命 之 所 以 能 與 神 溝 通 及 回 轉 似 神 , 乃 藉 著 神 道 之 更 新 及 聖 靈 之 感 化 。

四 . 結 語

    健 康 身 體 是 聖 經 肯 定 的 。 神 創 造 及 賜 予 生 命 氣 息 是 為 使 我 們 能 夠 生 存 , 而 肉 體 生 存 之 重 要 基 石 便 是 健 康 , 即 有 好 的 體 魄 , 無 病 無 疾 。 健 康 ( well being ) 是 舊 約 的 一 種 重 要 福 氣 ; 也 是 神 賞 賜 遵 行 誡 命 者 之 福 氣 ( 例 如 十 誡 中 第 五 戒 言 孝 敬 父 母 , 便 能 在 世 得 福 長 壽 ) ( 弗 5 : 2 - 3 ) 。 因 此 , 身 體 雖 然 是 寄 居 的 皮 囊 或 帳 棚 , 但 也 是 聖 靈 居 住 的 殿 , 我 們 藉 此 而 事 奉 。 所 以 , 我 們 要 好 好 保 養 顧 惜 身 子 。 健 康 生 活 是 聖 潔 、 節 制 、 屬 靈 及 愛 主 的 表 現 。 基 督 徒 成 長 , 也 當 以 基 督 長 成 的 身 量 為 榜 樣 , 效 法 主 耶 穌 的 智 慧 、 身 量 和 神 人 喜 愛 之 心 都 一 併 增 長 。

    在 這 基 礎 上 , 操 練 身 體 是 必 須 的 。 聖 經 雖 說 「 操 練 身 體 益 處 還 少 」 , 即 「 仍 有 一 點 」 。 正 如 詩 9 0 篇 所 言 : 「 若 是 強 壯 可 到 八 十 歲 」 。 我 們 便 當 在 有 限 人 生 中 , 作 神 忠 心 、 良 善 和 有 見 識 的 管 家 , 管 理 神 託 管 我 們 的 生 命 , 愛 惜 光 陰 , 為 主 而 活 ; 而 非 追 求 長 命 百 歲 , 返 老 還 童 及 長 生 不 老 。

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oreligion/falun_study11.html
從法輪功到基督徒

我在大學讀書的時候,全國上下都流行氣功,有些同學告訴我氣功的奧妙和神奇,讓我也很好奇。我看到練功的多是和善的人,他們講練功是其次,關鍵是修身養性,做到“真、善、忍”。我當時覺得這沒有什麼不好,就去學功。可看了他們的書籍後,又覺得是封建迷信。後來參加他們的看錄像活動,有些人說他們看到了法輪在轉。我也認為自己慧根不夠,應該好好練功才是。我每天一大早就去湖邊練功,身體似乎好了一些。在生活中,心態也平和了許多,覺得人的苦惱都來自自己的執著和慾念。後來我介紹一個阿姨去學法輪功。這位阿姨的獨生女曾經是我的大學老師,老師去了加拿大,我有時會去看看這位阿姨,幫她看看英文材料,寫寫信。原希望讓這位阿姨鍛煉身體,多認識一些朋友,生活中有個寄託,不要太寂寞。誰知阿姨後來練出精神分裂症,為了逃避去精神病院,她離家出走,死於車禍。阿姨的不幸,讓我非常難過和內疚。

我對法輪功開始不信任,我曾去問練功點的負責人:如果法輪功不單純是氣功,為什麼會有走火入魔?如果李洪志真像他所說的無所不在,慈悲為懷,為什麼阿姨會遭到如此不幸?尤其讓我反感的是他們不主張把這不幸事件公佈出來。是不是蓄意讓大家執迷不悟?

我來到美國後,從新聞上又看到法輪功的人在四處活動,為了讓公眾能接受他們的存在,他們否認法輪功教人不要吃藥看病。而事實上,法輪功認為一個人的疾病源於他的罪孽,吃藥看病是不能幫助病人消除罪孽的,只有通過練功,忍受病痛,才可以除去罪孽,靈命也會提高。對於他們的矢口否認,我既痛恨,又為許多被蒙在鼓裡的法輪功學員難過。我相信許多人仍然認為他們學習的是真理,而現在他們所遭受的迫害是對他們的考驗。

通過法輪功,我也深深體會到意識形態上被人控制是非常可怕的事。一旦意識上被人控制了,就很難有正確判斷的能力。我一再提醒自己,不要相信接觸任何宗教。

到了美國後,同學中有一位韓國女孩瓊(Jean)。她性格溫和,樂於助人,我很喜歡和她在一起。她向我講基督教,我一個耳朵進,一個耳朵出。她希望我能去參加他們每星期五的查經(Bible Study),我為了提高外語,就去了幾次。每次是教會的人開車接送我,單程就要半個小時左右。我心裡很過意不去,可是他們卻告訴我,他們這樣做非常快樂,因為他們能為神做工。

那個團契成員多數是亞洲留學生,以韓國和中國人居多。大家都是年輕人,待人接物非常友好。我很喜歡和大家一起玩遊戲,可對於他們唱讚美詩,虔敬的禱告卻不以為然,覺得和個人崇拜一樣滑稽,我問他們,難道神喜歡大家這樣讚美他嗎?如果是這樣,神和人又有什麼區別?他們回答我說,不是神要他們這樣,他們是自願地,發自內心地頌讚神。我當時不能理解,可如今我自己又何嘗不是發自內心地讚美神,甚至籃篦滿面。我曾無法理解他們為什麼會這樣愛神,因為神在我看來是這樣抽象。

當年我練法輪功,也只是為了自己的修行,對李洪志只有敬畏和疑惑。我曾以為這是因為瓊(Jean)的家庭都是基督徒,從小耳濡目染。可她卻告訴我,她是直到高中以後才真正認識神,才接受洗禮的。現在我理解了,當你認識到神是如何愛我們,不因我們的過犯和罪惡離棄我們,卻捨棄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擔當我們的罪,你無法抗拒心靈的震撼,你無法不去愛這樣的神。誰可以愛一個人到如此地步?我也許會為自己所愛的人付出自己的生命,可我無法犧牲我的孩子,更何況是那些背叛我、傷害我的人。可神就是這樣愛我們。

那時由於學業上的壓力和繁忙,我參加查經(Bible Study)時斷時續,卻從沒有被感動過。認為他們只是為人很好,很友愛而已。每次和大家辯論,我就會質疑上帝造人並說:“除非我看到了上帝或見到神蹟,我才會信。”可我現在才意識到,會顯神蹟的不光是神,邪靈也會用一些奇蹟來引你入歧途,甚至有些人通靈後也可以算命。如果我們把自己的信仰建立在一些奇蹟上,我們很可能受魔鬼撒旦的誘惑而迷失了方向。

可在那時,讀聖經、參加團契,都無法讓我相信有神。我第一次感到神的帶領,是在我去馬里蘭(Maryland)開會,我和瓊住同一間房。我們又因為討論宗接邙各持己件,瓊說我不認真看聖經,就否定它是不公平的。我想想也是。那時電視上正好放一個廣告,是一個基督教基金會免費送書“生活的力量”(Power for Living)。我打了電話,請他們寄一本給我。書中講的都是一些在事業上成功的人士作的見證。他們並沒有在事業的成功中感到滿足和幸福,而是在認識歸向於神後,他們才真正感受到生活的意義、豐富和喜樂。我看了後有些感動。幾天后,我收到一個包裹,裡面是一本關於耶穌生平的畫冊,一本英文新約聖經和一本約翰福音。雖然那時我還不完全相信,可我開始禱告,求神用我明白的方式來帶領我。

幾天后,因為簽租約,見到我的新房東,她是台灣來的,大家用中文交談,談的很愉快。她說她是基督徒,我便問她到底有沒有神?她說到她媽媽的經歷。她媽媽以前一直相信觀音,有一次病重休克後,看見一個穿白衣服的人來接她,她回頭看到自己的幾個孩子在痛哭,便說:“這些孩子沒了媽會很可憐的。”她突然就被一股力推了一下,後來才知道是醫生把她救回來了。從那以後,她不再拜觀音,而成了基督徒。聽了這個故事,我就非常快樂,因為這個房東的媽媽的經歷就告訴我神不光存在,神還是非常有愛心,沒有偏見。神並不因為房東的媽媽以前不認識神,拜觀音就不原諒她,而且考慮到孩子失去母親的痛苦,又賜給她一次生命。我那天心中非常快樂,似乎很長一段時間的掙扎終於結束了,在那天,我相信了神的存在。雖然以後我在信仰上起起落落,反反复复,可我很清楚的是神在那一天,用我明白接受的方式答應了我的禱告。我想告訴還沒有信主的朋友,不要再在心中掙扎,尋找必尋見,叩門必給你開門,雖然每個人信主的道路都不一樣,但神愛我們的心都一樣。

感謝主,後來房東夫婦倆成了我的干爹乾媽,我乾媽帶我去教會,念聖經,給我講述她自己的經歷,以避免我走她的彎路,她教我做菜,教會我很多待人接物、為人處事的道理。她鼓勵我學開車,也讓我學會倚靠神。在和我乾媽居住的日子裡,我深深地感受到神的愛和奇妙,感謝讚美主!

像一個蹣跚學步的小孩,我在自己的生活中體會到神的愛和帶領。神賜給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從麻州開車來加州上班。一路上跋山涉水,神也賜我們一路平安和喜樂。

剛到加州,找房不容易,是神帶領我們很快找到住處,房東也很好,也是神的帶領,讓我們來到了基督之家,通過參加慕道班和主日崇拜,消除了心中的許多困惑,對神的愛有了更深認識。我常常覺得聖經就像一面鏡子,越讀越照見自己的醜惡、狹隘和軟弱,可是神卻這樣看顧我們,神是應當稱頌的,感謝讚美主。我也深深的感謝所有傳播福音的人,感謝你們的付出,你們的執著,你們的愛心和你們對神的信心,願神祝福你們和我們的教會,讓更多的朋友能認識神、歸向神、頌讚神。阿門。

從法輪功轉向上帝

(文中見證人不是 Little Angel ,而是馬岑、曾是護法心切的法輪功弟子 )

   1988年起,我的肝、胃、心臟都患病。1996年,我看了《轉法輪》這本書,我按書中所說的去做,停止吃藥、每天煉功。不久,身體明顯好了。

   從此我便對法輪功深信不疑、並堅信李洪志是神、人可以修練成神。

   2000年,我回烏魯木齊探視父母。不久、我那信耶穌的妹妹也回來了!她向我傳福音,我則認為是『李洪志說』的考驗臨到了!我拒絕接受!

   然後我轉而勸我妹練法輪功,因為『李洪志說』基督教不度東方人、上帝曾跟祂門徒講不要往東傳。妹妹則讓我看聖經,主耶穌告訴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 16:15)。

『李洪志說』除他外,沒一個正神在人間度人,所有佛道神都在『宇宙大法』中自身難保了。聖經則寫:

『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民也就迷惑了』(太24: 23- 24)。

   李洪志講到有關聖經的話怎麼跟聖經都不同呢?『李洪志說』宇宙中修練方法多的不計其數、每一種他都知道,但他怎麼連聖經上的話都不知道?

   為了弄清真相,我就很想看看聖經、可是又不敢看,因為『李洪志說』一看別的書、功就亂套了、就再不能修練了。

   我當時思想鬥爭的很激烈、不知哪邊對。後來決心豁出去、想:即使今世不修、待來世再修吧!於是忐忑不安地從妹妹手裡接過聖經,豈知。。

   剛一接過來、還沒有翻,眼淚就嘩嘩地往下流、止都止不住,心裡好像有莫大的委屈要向誰傾訴,哭完以後心裡感覺異常的平安。

   這種流淚完全不由自主,因為我根本就沒有想哭的意思。讀聖經時、魔鬼干擾,但多虧主的保守,我還是覺得耶穌更可信(後來才知妹妹及在美國的基督徒們已經為我的得救、向主禱告很久了)。

   真奇!就在我決志信主的那一剎那,我的肝又痛了。『李洪志說』如果不練法輪功、他以前所給的都要收回去,最後我想,我是為了尋找真理、也不是為了治病,死就死吧!我要信上帝!

   接下來更奇,我才剛這樣想完,肝就不痛了。雖然主兩次給了我這麼大的啟示,可是因為長期受法輪功的影響,我仍常常疑惑不定。

   但是上帝藉著聖經啟示我、祂就是獨一真神。祂對孤兒寡婦窮苦人的看顧、對門徒的愛護和寬容、對假冒偽善人的憤怒、自願上十字架代人贖罪、淌血時還赦免那些釘祂的人等等,我深受感動。

  『李洪志說』現在基督徒向上帝禱告、都聽不到回應,但主卻常常應允我的禱告,也藉別人的口在愛中責備我的搖擺,使我的心感覺像被重錘敲打一般。

  『李洪志說』若是不信他了、他講過的話都會被從記憶中抹去。哪是這樣?我初信主時,法輪功功書上的話語、時不時地就鑽進我頭腦中困擾我。 甚至我連歷史上是不是有耶穌這個人都懷疑了。

    聖靈提醒我、那是魔鬼的干擾,於是我靠自己努力排斥,但反而干擾得更厲害了。後來我不斷禱告、把這事交託給主,現在我已穩定很多,萬分感謝主!

  『李洪志說』那些不再信他的人、求別的神也沒有用。唉唉唉!法輪功眾們,我以親身的經歷勸告你們,真理不怕比較、真理只會越辨越明而已。

   我知道你們很多人都真正尋求神,為避免錯過真神,請你們向上帝做真誠的禱告:『生命的主宰啊!我是有限的,我沒有辦法判斷誰是真神,求祢引領我』,我相信上帝一定會用最適合你的方式來啟示你。

   我現在的身體比練法輪功的時候還要好(信主後、我並沒有進行任何體育鍛鍊)。我體檢 3次、指標都是正常的,現在胖瘦適中、臉色也好多了。

   願主賜福這篇見證文字、得到祂當得的榮耀,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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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邪靈是真實存在的、牠藉著人或宗教招搖撞騙。魔鬼有超能力、循各個花招(氣功、算命等等)迷惑人、先給人甜頭吃(例:病得醫治)。

『信錯對象的人』比『什麼都不信的人』還糟糕 N 倍,因魔鬼有牠邪惡的勢力,祂就像黑幫幫派,曾進幫派的人想脫離牠?沒那麼簡單,牠要把你剁了!

   看看上文出現了幾個『李洪志說』,人高明嗎? 高舉人的都在走魔鬼路線,而只有獨一真神上帝配得我們高舉。信仰不是選擇問題、而是對錯問題!!

   親愛的宗教徒朋友,請回頭、請回頭吧!在上帝以外並沒有別神(賽45:5)、『敬拜別神、觸動神的憤恨。。所祭祀的鬼魔、並非真神』(申32:16 - 17)。

   基督信仰是真理、不是宗教!我們需要為宗教徒切切禱告、如同馬岑的妹妹眾人所為。跟魔鬼的纏鬥中、我們一定要請上帝出馬才打的贏。

   目前什麼都不信的朋友呀!真理中不是白就是黑、沒有灰色地帶。請你關切自己的靈魂歸宿、尋求那使你生命真正得救的上帝吧!

28-1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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