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離教會之感 - 大家可進來分享

回覆 51# dior13dior13
我不懂你在說甚麼,你作文能力這麼強,比我還要強,複制貼上的能力比作文更強,覆來覆去的也是貼同一篇文章,別人講什麼也不用回,我也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總之你自認了是
1.自認為恨惡信徒的
2.曲解濫用聖經的
3.已經深入研究聖經
4.藐視神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神的恩慈是領人悔改
5.以之(聖經)為生財之道,以自己肚腹為神
,半點也不反駁就好。

你的什麼我栽你贓都是批鬥啦,根本搆不成證據來指控,卻還要人答,四流到極點。
回覆 41# mickeychan007

明白,建議你做決定前可以先祈禱,嘗試交託主再考慮。
也可嘗試為你的教會祈禱,這也是我們可以付出的愛中最低限度卻最重要的。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3 19:50 編輯

回覆 50# Guest from 219.79.189.x

是你沒有遵守,

太5: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你栽張我偷竊

繼續盲扯,無視警告。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2 23:03

下面寫得很清楚,你不能在抵賴了。
Eph 4:28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1Th 4:11  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做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

你這自認為恨惡信徒的,親手作自己的事吧,曲解濫用聖經的,終久必自己滅亡,
Guest from 219.73.72.x 發表於 2013/9/28 10:15

上文,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下文,親手做工,
貫穿兩段起來: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親手做工。


萬分清楚了,我可沒有栽賴你。

你的123245條都是批鬥拉,根本搆不成問題來提問,卻還要人答,三流到極點。
你這...曲解濫用聖經的
我早指出過你的意圖,只不過我聰明了點,沒墮入你的陷阱

請閣下細心閱讀。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3 03:18 編輯
回覆  dior13dior13
早已清楚的在你問之前清楚的解釋了你「你情我願的不成立」「意圖或企圖」「聖經壓人」,果然說你閱讀理解不行是對的,跟你談什麼都是無謂。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2 23:03

既然如此的,意圖或企圖並且,你情我願的不成立,你怎麼沒有把錢拿來借我?可見根本沒有你說的那一回事。我有強迫你將錢拿出來給我呢?有臉栽贓我偷竊,去妳老母。沒有強迫,就不夠成犯罪。我強迫你嗎?希望你拿出誠意來為栽贓我偷竊這事情道歉。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3 02:56 編輯
有個大隻男潛入你家,掐著你的脖子,要你與他交歡!
你可以不遵從呀。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1 10:25

牛頭不對馬嘴,後文不對前文。
   
就如...把,刪去「你」字
「交託」沒等於撒手不幹,沒叫你放棄去定更公平的法律,只叫你盡力後放手,因為結果是在神手中,自己也不被後果牽著心情的鼻子走,是處世的一種技巧。

單解「交託」的某些方面,當然不完全了,就如你把1234分開來講一樣。
回覆 44# Guest from 219.79.189.x


    這就便我聯想起「交託」二字了。「交託」,即是自己放棄了主動權,因此,即使自己看到「殺人放火金腰帶」這種現象,也只能堅信不會在死後出現、堅信神有最好的安排、堅信神的決定世人不會明白……
人定律法艱難,是因人本乎自己,要所有人也看為「完美」,才算「完美」。

1(神的審判,則是生死的審判),
2(生命若是由祂所賜),
3(審判的法則自是祂定,也由祂判定法則是否完美),
4(人若是不喜歡的話可以自己做出自己的生命)

1234都是基督教一起傳講的,你可以去全盤否定,卻不可說基督教裡面有什麼自相予盾、基督教在自己的定義下無法達至完美。
對於如葉繼歡這種人信主後,反應各異:

.他誠心悔改就是了,可以上天堂;
.他惡行纍纍,不可這樣便宜他,要下地獄。

所謂完美的審判,是用甚麼標準呢?二者選其一,也有人覺得不合理,亦是其眼中的「不完美」。

你看怎樣才是「完美」?上天堂?下地獄?不知道?想一想後,就可知道為甚麼法律條文如此艱辛了。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本帖最後由 mickeychan007 於 2013/10/3 00:32 編輯

回覆 38# 抽刀斷水

我的小見解中
連人都看到有不公平
神必能看得見...
其實我一直相信地獄地堂還有中間點的
也許就在較深奧的啟示錄所說到有閞與基督一千年的那幾段
經文不易理解 亦難有說必定對的解說
但我確信主有自身一套絕對完美公平的審判方法
我堅信殺人放火金腰帶只會在地上發生 不會在死後出現
本帖最後由 mickeychan007 於 2013/10/3 00:21 編輯

回覆 18# Guest from 10.16.78.x


我都明白

1. 你應該離開教會 有更富意義的事要你去做
2. 繼續留守教會 用愛改變她
3. 找一個教會重新開始

從聖經上說愛的原則而言
當然如你說2.最好
但聖經同樣亦不是只叫人一味的愛 常理也令我們明白過多的愛只會變成盲目 做成反效果
不能一味說只要保護自己利益就叫不肯捨己 按力而為是神已經給人的智慧而明白的
如果真的要討論2. 也許要談談我在教會所經歷的 ... ... ... 可以說連牧者都暗示想我離開... ... ...
說到1. 我暫時找不到有這件事
所以 我會就上述所說 暫時一邊非全投入的參與 一邊努力思索自己的路
回覆 12# Guest from 58.152.204.x

自必然是得到一些深刻的經歷才會有這體會...
其實我仍然思索自己的道路
可能要花很長很長的時間去想...可能要一年半載
然而...在這漫長思考的時間...我該會找一間教會參加聚會
當然會細心觀察該教會會不會又如上文所言
但暫時不會完全投入其中
與其自我思考...或許有時...嘗試踏前一步...會令自己思路闊一點
回覆 37# dior13dior13
你栽張我偷竊

繼續盲扯,無視警告。
我還要回答你?

12345就是要你解釋栽什麼贓,正在對你栽贓的題,你卻自對放棄答辯,等同承認了我說那5點都。
敢問你他媽錢付了沒有?我強迫你給錢了沒有?敢問我去你家裡掐你脖子了嗎?

早已清楚的在你問之前清楚的解釋了你「你情我願的不成立」「意圖或企圖」「聖經壓人」,果然說你閱讀理解不行是對的,跟你談什麼都是無謂。
你寫的文句文不對題,牛頭不對馬嘴,別人何從回答呢?

君不見早說只是回你借一百萬的廢論,果然說你閱讀理解不行是對的。
可能有人對你說:教會只不過是一眾蒙恩罪人所組成,不值得因為人為問題而放棄上帝永生的恩典。

但問題是:你死後將繼續與這班你不想見的「罪人」在天堂重聚,並且永遠不能逃脫。

不知樓主又有何見解?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2 00:06 編輯

回覆 36# Guest from 219.79.189.x

你栽張我偷竊,我還要回答你?敢問你他媽錢付了沒有?我強迫你給錢了沒有?敢問我去你家裡掐你脖子了嗎?

你寫的文句文不對題,牛頭不對馬嘴,別人何從回答呢?

又是何來的:「有個大隻男潛入你家,掐著你的脖子,要你與他交歡!你可以不遵從呀。」

沒有的事,自己也能發明,有夠不要臉!
答你條命呀,12345你都未答。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3/10/1 23:16 編輯

回覆 34# Guest from 219.79.189.x

你的作文能力太強,導致別人真的看不懂,還有臉說:有個大隻男潛入你家,掐著你的脖子,要你與他交歡!你可以不遵從呀。

我有遣入你家嗎?你先回答!
每每說到要緊關頭,就是「我不懂」。

面對這個,結論也很簡單,就是跟你討論是無謂的。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