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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精神自由的殘殺者——宗教裁判所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1/12/9 11:26 編輯

這些一問一答的, 
問的人是誰。。。不打緊
答的人是甚麼身份。。。就重要了…


記得中英談判時, 有人問回歸後香港要不要解放軍駐軍
當時有個以為自己官位有點份量的官就答: 可以考慮不駐軍
點知, 馬上俾鄧小平大發雷霆痛罵: 胡說八道!!!


所以, 這個「答」,, 唔知夠唔夠斤両。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1/12/9 11:41 編輯
問:那這是一套什麼樣的方法呢?

答:這套方法可以用八個字來概括:縝密、專橫、殘酷、墮落。上次我們提到英諾森四世發布了名為《連根拔起》的通諭,其核心就是規定了那些可以達到根除異端的方法。亨利·李認為這份通諭,“企圖讓世俗權力完全服從於宗教裁判所,規定把根除異端作為國家的首要任務”。伯曼則認為,這份通諭,“有效地在意大利建立了警察國家”,因為它在其中規定 :一,可以使用酷刑來獲取口供;二,可以採用火刑處死;三,組織秘密警察,為宗教裁判所效力,四;給討伐異端的人同遠徵聖地的十字軍騎士同等特權;五,對信奉異端者的懲罰,可以延之後代。聽友們可以看出,這五條實際上確立了迫害精神與信仰自由的最基本的方法,以致在當今一些國家仍在使用。1242年,曾幫助格里高利九世起草關於宗教裁判所條文的雷蒙擬定了一份審判異端的指南,這是一部詳細具體的迫害指南。


這個「答」已經是典型的胡說八道,
「答」連《連根拔起》(ad exstirpanda)通諭的原文也未讀過, 馮京當馬涼。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1/12/9 11:39 編輯

樓主只懂左搬右貼
不管尋根找底,
互聯網中的奴才
咁污糟既黑歷史,我實在唔多想睇咁多,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1/12/9 12:23


即係你字照搬, 就是没有讀睇囉。 (太長無心機睇定係英文屎到髀?)
有問你搬來的38條laws,
有那條是說:
1可以使用酷刑來獲取口供
2二,可以採用火刑處死
3組織秘密警察,為宗教裁判所效力
4給討伐異端的人同遠徵聖地的十字軍騎士同等特權
5對信奉異端者的懲罰,可以延之後代
轉載覆述唔係唔得,
只係衰在成日加鹽加醋唶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1/12/9 22:21 編輯
呢個只係英文譯本,並非拉丁文原文呀,你可否確定此譯本準確無誤?否則傾黎都嘥氣啦。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1/12/9 17:27


仆咗街都話只係在挪砂......死不知錯!
唅住啖屎都話甘香好味

至少, 亞「答」說的:
1可以使用酷刑來獲取口供
2二,可以採用火刑處死
3組織秘密警察,為宗教裁判所效力
4給討伐異端的人同遠徵聖地的十字軍騎士同等特權
5對信奉異端者的懲罰,可以延之後代
都不是出自 Pope Innocent IV 的通諭
否則傾黎都嘥氣啦。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1/12/9 17:27


令你出咗醜既野, 你梗係唔想講落去哩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1/12/9 22:55 編輯
問:這個題目很重要,回顧這段歷史,人們才會意識到,人的精神自由不是輕易就有的。

答:對。人們為獲得這個自由,經歷過艱苦的鬥爭,對精神自由的壓制,曾經極為殘酷。當然,我用曾經這個詞,是指歐美文明國家所經歷的社會進步過程。其實在當今世界上,專制暴政對人的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的箝制,其殘酷的程度,不輸歐洲中世紀早期創立的宗教裁判所。不過他們現在是使用高科技的手段來審查言論,牽箝制思想自由的表達。所以,了解宗教裁判所的歷史,可以讓聽友們更清楚地認識當今世界的實際狀況,因為人是格外健忘的。首先,我們先看看異端這個詞最早的含義。研究宗教裁判所歷史的英國人愛德華·伯曼有一個定義,他認為,“異端的定義,可解釋為‘反對天主教會的天主教正統教條的一種神學觀點或教義’”。



呢個亞「答」話佢既料係來自「研究宗教裁判所歷史的英國人愛德華·伯曼」 (Edward Burman)




我地睇睇呢個 edward Burman 乜料先....





佢係無錯寫過唔少書, 不過, 涉及題材都好雜亂下, 唔見得佢係歷史專才。
只係一本書講下宗教裁判。。。。如果咁都叫係研究歷史專題學者....




嘿。。。。豈不是呢大叔都可以叫專科醫生??

亞「福」引「亞水」既九翕,
你, 樓主就當猛料, 想用嚟抽水??

呢位「亞水」本書既銷路,
大家有目共睹哩...
又係你話要睇原文先講得既:



咁你睇咗原文未呀?拉丁文喎。

問你英文譯本係咪準確,你又答都唔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1/12/9 23:06


幾屎既翻譯, 都不會譯出你拎出嚟既「五大傻求」
天主教基督教梵蒂岡等等邪教高喊中國冇宗教自由,睇下宗教裁判所的自由:


基督教/徒一天不做杀人犯就扮大善人?




宗教裁判所初论
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3757

leefeng 發表於 2021/12/10 01:44





我成日都話有「搬字賤工」只管把字搬搬貼貼, 根本不知自己貼了甚麼!

就以這篇為例:
宗教裁判所初论
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3757



原文就係咁講既

條反基9本來想唱衰宗教裁判所,
點知, 貼出嚟既, 竟然係「撐」宗教裁判所既文章。

真係....條9, 蠢鈍到令人會笑到標尿
下次貼文時, 睇睇你要貼既係乜先哩。。。好無。。。?
唔好貼得咁白痴
咁很蠢,
無人同你做朋友架哩
你瘋9依家猛咁潑墨抺黑都無用哩...

你貼嚟既文, 精粹既重點就係講出:

長久以來,宗教裁判所被視為黑暗、愚昧、不寬容和思想禁錮的象徵。但近年來,隨著研究的深入,......報告的結論證明了宗教裁判所並不像人們想的那麼惡劣
千其咪同基督教徒做朋友,分分鐘會被基督教徒出賣架!


宗教裁判所

宗教裁判所的发展主要经历了这样三 ...
leefeng 發表於 2021/12/10 02:53



呢條搬字奴真係無銀用,
成日都搬石砸自己腳....甩甩漏漏

又一例


上邊就實牙實齒咁講有幾多人被審, 準到個位數字....
然後下邊又話: 哦..原來無哂記錄架哩...

(咁咪即係一味靠9翕....), 狗翕當秘笈
基督教是一班賊,每個時代都扭盡六
巧立名目去斂財和滿足基督教徒的淫慾:
例如去中國賣鴉片,狂掠中國 ...
leefeng 發表於 2021/12/10 03:08


唔知旁觀9 幾時又會彈撲出嚟, 講番句:
「死靚仔, 字都未識就學人反基..」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1/12/10 07:48 編輯
宗教裁判所神圣办公室的法庭(西班牙语:Tribunal del Santo Oficio de la Inquisición),常称作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西班牙语:Inquisición española)。它是于1478年由西班牙卡斯提尔伊莎贝拉女王(Isabella I)及阿拉贡的斐迪南二世国王(Fernando II)要求教宗思道四世准许成立的异端裁判所。用以维护天主教的正统性,
leefeng 發表於 2021/12/10 02:53



   上邊 呢啲就係典型既半桶水屎料!
Spanish Inquisition 開始時, 的確是獲得教宗受命來成立,但之後的審裁官, 審裁委員都不是教庭的任命。
是西班牙皇任命委派, 法庭由西班牙政府出錢, 充公的財產也全歸入西班牙。
基本上, Spanish Inquisition 變了是西班政府用來打擊異見的機構, 羅馬教廷完全無控制權。


即係中國三自教會既醜事, 都歸到梵帝崗頭上???

虽然它表面上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信仰天主教,但也是葡萄牙人控制当地社会一种方式,因其中一惩罚是没收财产。
leefeng 發表於 2021/12/10 02:53



    葡萄牙人當時全面統治果牙, 要向民間收地, 有需要屈一條罪(異端)才可以達到目的?
正如大陸建高鐵, 沿線要涉及不少收地, 但從來都没有聽過如香港般有居民會反對, 抗議, 拒遷既
审判的对象是新天主教徒:刚从印度教、犹太教和穆斯林改宗的天主教徒及其他基督教教派信徒。果阿的宗教裁判所将注意力集中在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他们虽然已改教但被怀疑暗中保持原来信仰。
leefeng 發表於 2021/12/10 02:53


又打個比喻,
正如有立法會議員宣誓咗效忠特區政府, 一國兩制
但背後又搞港獨, 勾結外國勢力, ...咁要唔要審一審?

唔通, 咁又係邪惡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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