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數據資料]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回覆 353# 旁觀者

字都唔識,上返幼兒園先出黎柒啦。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4/2/16 17:50 編輯
回覆  旁觀者
早十年前已把BB按在地上磨擦,我被遺忘,你們不長記性,干我了事?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2/16 05:57


老實說,你是不是智能不足?

啟智偪,勁無敵!
回覆 362# dior13dior13

除了剪貼、罵街、自吹自擂,你啥本事也沒有。
無能解說,無能反駁,以為很了不起能讓人服?
有病看醫生吧。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4/2/17 00:48 編輯

回覆 363# jimmychauck

都已經如此清晰明確了,你還要解釋,你該去精神病醫院了!


可憐你連國字都看不懂!


你為什麼放棄治療?
回覆 364# dior13dior13

CUV聖經啲中文都好顯淺易明,你刻意解錯,我又冇損失,真係干我了事。

你鍾意咪繼續同幾個唔識字死藍屍喺度出醜。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4/2/16 23:08 編輯

回覆 365# jimmychauck

徒3:22 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徒3:23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申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申18: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申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18: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申18:21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申18: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民14:9 但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並且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
申3:2 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書10:8 耶和華對約書亞說:不要怕他們;因為我已將他們交在你手裡,他們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申18: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申18:21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申18: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申13:10 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回覆  dior13dior13
然後徒3:22-23,教訓人什麼?由於DIOR斷了章,徒3:11~26是彼得行神蹟後講一篇道,22-23不過當中一小段,又不過引述一段舊約經文,還是要翻翻舊約到底在說什麼。
申 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我無法找到"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舊約一字不改的出處,有機會是如下
申 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這裡說得很清楚,是神親自討誰的罪,不是人去作什麼,所以也不是教訓信徒去行什麼,乃是告訴信徒該人的結局。

故此矛盾不成立
1. 提多書3:2並非解"殺人不可"
2. 徒3:22-23不指殺人
3. 徒3:22-23不教訓信徒去行動
4. 徒3:22-23中的執行者是神而非信徒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4 21:39


申13:6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申13:7 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申13:8 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申13:9 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申13:10 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申18:15 ),(申18:18),(申18:19)很明確的表示,指示信徒去殺人!

本段聖經清楚指出:

-指殺人
-教訓信徒去行動
-執行的是人

你是看不懂國字,還是智能不足?




回覆  旁觀者
早十年前已把BB按在地上磨擦,我被遺忘,你們不長記性,干我了事?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2/16 05:57

點樣"磨擦"?用賓周?
回覆  旁觀者
字都唔識,上返幼兒園先出黎柒啦。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2/16 05:58

唔識字嘅係你呀! 又在顛倒是非, 話你係神經佬真冇錯.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4/2/17 03:40 編輯

回覆 365# jimmychauck

回覆  jimmychauck
徒3:22 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徒3:23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申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申18: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申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18: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
治死
申18:21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申18: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民14:9 但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並且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
申3:2 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書10:8 耶和華對約書亞說:不要怕他們;因為我已將他們交在你手裡,他們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申18: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
治死
申18:21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申18: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申13:10
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申13:6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申13:7 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申13:8 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申13:9
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申13:10
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4/2/16 21:12

回覆  dior13dior13
然後徒3:22-23,教訓人什麼?由於DIOR斷了章,徒3:11~26是彼得行神蹟後講一篇道,22-23不過當中一小段,又不過引述一段舊約經文,還是要翻翻舊約到底在說什麼。
申 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我無法找到"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舊約一字不改的出處,有機會是如下
申 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這裡說得很清楚,是神親自討誰的罪,不是人去作什麼,所以也不是教訓信徒去行什麼,乃是告訴信徒該人的結局。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4 21:39



你根本看不懂國字,可憐呀!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4/2/17 05:49 編輯

回覆 369# dior13dior13

原來你是在這裡混淆,你為什麼講得不清不楚?

1300字,只有十多個字有意義,說明你平常都是癈話連篇。

而你的錯誤是混淆章節,徒3:22-23引的是18:15~19,你講13作什?14, 15, 16, 17都斷了,這便叫斷章取義。

申18:20是說有假先知擅託名說未曾吩咐他說的話,又不是民不聽從興起的先知,又干什麼系?你閱讀理解一塌糊塗,有錯怪不得別人。
回覆 368# 旁觀者

回覆 21# 旁觀者
不是妄稱刵和華之人死得快,而是盲從者死得快。
旁觀者 發表於 2024/1/4 02:09

字都唔識就諗住講人,收皮啦死藍屍。

你除左唔識字,仲係盲㗎。
回覆 367# 旁觀者

你連中文都唔識,返去幼兒園啦。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4/2/17 07:02 編輯
回覆  dior13dior13

原來你是在這裡混淆,你為什麼講得不清不楚?

3300字,只有十多個字有意義,說明你平常都是癈話連篇。

而你的錯誤是混淆章節,徒3:22-23引的是18:15~19,你講13作什?14, 15, 16, 17都斷了,這便叫斷章取義。

申18:20是說有假先知擅託名說未曾吩咐他說的話,又不是民不聽從興起的先知,又干什麼系?你閱讀理解一塌糊塗,有錯怪不得別人。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2/17 01:04


之前不是就有講過!

申20:13 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
申20:17 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申18:12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利24:1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申22:24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
民15:32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民15:33 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裡,
民15:34 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
民15:35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民15:36 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是不是不聽先知的話就教說殺人,指示信徒行動!沒有干係嗎?

本段聖經清楚指出:

-指殺人
-教訓信徒去行動
-執行的是人

你怎麼會這麼笨呀?


回覆  dior13dior13
我無法找到"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舊約一字不改的出處,有機會是如下
申 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這裡說得很清楚,是神親自討誰的罪,不是人去作什麼,所以也不是教訓信徒去行什麼,乃是告訴信徒該人的結局。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4 21:39

申 18:19 是你自己講的!

故此矛盾不成立嗎?

不指殺人
指殺人,打臉、啪!

不教訓信徒去行動
乃是教訓信徒去行動.打臉、啪!

執行者是神而非信徒
執行的是人,打臉、啪!

打到你跪下來

說真的,你閱讀理解才一塌糊塗,有錯真的怪不得別人!


精神病人,前言後文沒有連貫能力!
回覆 373# dior13dior13

你又混淆?
你一直只執著一句,徒 3:23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來說三個錯誤的結論
-指殺人
-教訓信徒去行動
-執行的是人

申20:13,申20:17

之前又唔講?你到底點樣立論?立好未?改好未?
飄移的目標,在下技藝低微,確實無法打中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1 03:03

申20:13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

說明有前設,上帝幾時有將邊一座城交喺邊一位信徒手中?
即係並非教訓所有信徒囉,咁有邊個信徒今日夠膽咁樣講?
你錯誤扭曲左歷史上嘅吩咐,錯誤將佢擴大為一般性吩咐

申20:17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即係唔係殺全部人囉
你錯誤扭曲左歷史上嘅吩咐,錯誤將佢擴大為一般性吩咐

申18:12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咪即係唔係殺囉
咪即係執行的不是人囉
指殺人?錯
執行的是人?錯

利24:1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偏偏利24:15 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
邊一位係以色列人?邊一位信徒係以色列人?
咪即係舊約時代嘅吩咐囉,唔係信徒守㗎囉
褻瀆耶和華名,同不聽從那先知的,又唔係同一級或同樣性質嘅罪
即係同徒 3:23  無關囉

申22:24係一般性嘅社會律例,通姦死刑,有咩問題?你唔通將佢曲解為要通街隨機殺人?

民15:32~36係犯十誡,十誡乃神親口吩咐,又唔係先知講喎。
而該事例"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正正說明,會眾唔係解完經就直接殺喎,係要等神親口指示殺先做喎。

緃然有以上其他經文提及殺人,但係從來都唔係一般性嘅吩咐。

而你最後都解釋唔到,徒3:23 ==>  申18:15~19 裡面邊度係指殺人喎。
我一早解左係流放,你又冇反駁到我嘅解法

攞啲其他不相關嘅經文出黎,剪報紙字粒重組句子就可以作啲道理出黎?你仲夠膽講以前自己教聖經?你啲學生收硬皮啦。

以上,清楚指出,你解經全解錯。

你閱讀理解一塌糊塗,無力解說,無力反駁,只懂自吹自擂,自說自話,貼貼貼貼。
讀好書先再同我講啦。


話題要轉了嗎?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4/2/17 07:34 編輯



「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拿石頭打死!」

徒3:22 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徒3:23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申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申18: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申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18: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申18:21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申18: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拿石頭打死!」

民15:32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民15:33 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裡,
民15:34 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
民15:35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民15:36 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回覆  dior13dior13
我無法找到"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舊約一字不改的出處,有機會是如下
申 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這裡說得很清楚,是神親自討誰的罪,不是人去作什麼,所以也不是教訓信徒去行什麼,乃是告訴信徒該人的結局。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4 21:39

上部分聖經清楚指出:

-指殺人
-教訓信徒去行動
-執行的是人


故此矛盾不成立嗎?

不指殺人
指殺人,打臉、啪!

不教訓信徒去行動
乃是教訓信徒去行動.打臉、啪!

執行者是神而非信徒
執行的是人,打臉、啪!

打到你跪下來



你怎麼會這麼笨呀?

說真的,你閱讀理解才一塌糊塗,有錯真的怪不得別人!

你是個可憐的精神病人,前言後文沒有連貫能力!





回覆 375# dior13dior13

自吹自擂,自說自話,貼貼貼貼。無力解說,無力反駁

閃時功又打中了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4/2/17 07:39 編輯

回覆 376# jimmychauck
回覆  dior13dior13

你又混淆?
你一直只執著一句,徒 3:23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來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2/17 06:51



你已經語無倫次了!該看醫生了,可憐呀!
回覆 377# dior13dior13

讀好書先再同我講啦。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4/2/17 08:28 編輯
回覆  dior13dior13

讀好書先再同我講啦。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2/17 07:42


看看你的白痴言論,你還想講什麼?語無倫次,可憐!

回覆  dior13dior13
我無法找到"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舊約一字不改的出處,有機會是如下
申 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這裡說得很清楚,是神親自討誰的罪,不是人去作什麼,所以也不是教訓信徒去行什麼,乃是告訴信徒該人的結局。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4 21:39

民15:32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民15:33 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裡,
民15:34 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
民15:35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民15:36 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申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18: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申18:21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申18: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申13:10 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這裡說得很清楚,是神親自討誰的罪,不是人去作什麼,所以也不是教訓信徒去行什麼,乃是告訴信徒該人的結局。
申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安息日撿柴找人拿石頭打死!
自打臉,啪!

這裡說得很清楚,是神親自討誰的罪,不是人去作什麼,所以也不是教訓信徒去行什麼,乃是告訴信徒該人的結局。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叫人拿石頭打死!
自打臉,啪!


上部分聖經清楚指出:

-指殺人
-教訓信徒去行動
-執行的是人


故此矛盾不成立嗎?

不指殺人
指殺人,打臉、啪!

不教訓信徒去行動
乃是教訓信徒去行動.打臉、啪!

執行者是神而非信徒
執行的是人,打臉、啪!

你無力反駁,視而不見,打到你跪下來!
回覆 379# dior13dior13

民15:32-36 與徒 3:23  無關
我上面證明左啦,你有能反駁嗎?

申18:19必討誰的罪。
執行的不是人
我上面證明左啦,你有能反駁嗎?

申18:20 與徒 3:23 無關,並非徒 3:23所引
我上面證明左啦,你有能反駁嗎?

徒 3:23不指殺人
#185證明左,你有能反駁嗎?

你無力反駁我的任何論點,我又唔會怪你,連我自己都反駁唔到,點會期望一個精神嘅病人反駁到?
你一個從頭到尾都語無倫次嘅人,話人精神病,我睬你都有味啦,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