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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聖經的「公義」——踐踏人權

回覆 438# beebeechan


    你跳了的句子:

23. 若有損害,就應以命償命,
24.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25. 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疤還疤。


以色列人今次這樣對加沙的人,就已超越了以命償命啦,難怪連南非都看不過眼,控告以色列種族滅絕。
日本炸珍珠港都係掉幾百磅重既常規炸彈.....咁美國就唔應該掉原子彈? 唔係以眼還眼囉?

德軍當年都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3 23:52



    你唔係講緊以色列人咩?做乜講其他人?
你又唔拎經文對客納罕人, 米甸人, 阿瑪力人既吩咐出嚟對比既
今回以色列咪好人道囉?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3 23:56



    我仲慕道緊,經文既野唔係咁熟,我見你特登跳咗幾段經文抽黎講,就睇下你跳咗啲乜咁解啫。
你係講緊打仗.....唔係我同你拗撬隻揪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4 00:20



    具體我係講緊以色列人打仗,經文係講以色列人吧?
回覆 446# beebeechan


    你跳咗既經文係表達公平(以命償命)係咪?咁今次以色列死咗幾多人,加沙又死咗幾多?公平嗎?

你自己講:「其他民族的家主常打死奴僕。以色列人不可如此」。講到以色列人咁follow經文,又特登跳咗啲經文,依家你又話唔想講經文呀?
你都好特登跳過#441....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4 01:11



    #443覆咗,我唔熟唔好意思,請明言。
平時就手到拿來拎嚟反基
依家就扮唔熟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4 01:22



    呢段又係講緊以色列人?跟出谷記有關嗎?
二戰時美國對日本的戰鬥中, 死亡人數41,592  (美國國防部數字)

兩枚原子彈, 日本就已經死咗:


(仲未計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4 01:56



    這段歷史跟以色列人和出谷記有什麼關係?你拿來對比的用意是?
呢句係諷刺你講得出咁白痴既說話:


打仗要算死咗幾多人數,夠本夠息便公平,可停火?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4 19:52



    哦,原來係咁理解「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疤還疤」呢段經文既,又真係幾白痴喎。
所以你咪解得幾白痴囉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5 12:07



     咁其實應該點解呢?兩眼還一眼?
回覆 27# jimmychauck


    按我理解,21:22講與孕婦有關的法規,基本與上文(打奴僕)和下文(若有損害……)無關,因此我也跳了。

你是否有另外觀點,覺得21:22是在談上文的奴僕或下文的損害?
你呢句: 「以色列人今次這樣對加沙的人,就已超越了以命償命啦,」


好明就想講以色列被襲都係死咗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6 01:29



    我就將「以命償命」理解為「一命賠一命」的意思,我有理解錯嗎?
回覆 30# jimmychauck


    謝謝指教,因天主教版本「若有損害」看不到和合本「別的傷害」這個意思,所以讓我有所誤會。看來「以命償命,以眼還眼……」只能應用於孕婦的傷害了。

那麼依你所見,為何在21:20-21 & 21:26-27在講打奴婢,但卻在21:22-25突兀地插入講傷孕婦,與奴婢完全無關,這個奇怪的編排除了特意讓人混淆之外,有何特殊意義?
當然是錯到貼地
今回以色列派兵入加沙, 軍事目的是「要賠命」嗎?若是如此, 那殺夠1400人便收兵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6 20:49



    你是指現實生活有以色列人不按聖經辦事,所以聖經的解釋要有所調節?
回覆 35# jimmychauck


    或者你看慣了聖經已經麻木無感啦,我看這種表述方式就好像香港法例第339章《殺人罪行條例》當中,胡亂加入窺淫罪的條例一樣。
完成了軍事目標就會徹走喇。
人地一早講咗無意佔領加沙。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6 21:30



    這跟對聖經的理解有何關係?
12-27 : 殺人或傷人的賠償法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7 00:12



    我係問緊點解within呢個殺人或傷人的賠償法12-27,係講打奴婢->傷孕婦->打奴婢咁安排,而唔係講完哂打奴婢先講傷孕婦。
係你硬要把聖經加入到以巴衝突中嚟講
(問番你自己點解咁膠喇)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7 00:15



    我問你點理解「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疤還疤」,你就話唔係一命賠一命、我理解係白痴、以巴戰爭中以色列都唔係咁做、美國打仗又唔係咁……

你淨係話呢樣唔係嗰樣唔係,咁其實你係點理解呢?
回覆 43# beebeechan


    吓?作為資深教徒,竟然對聖經經文無自己point of view? 淨係識話人地唔啱?我作為慕道者係咪問錯人?
自己睇番 #18,  #32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7 11:04



    咪又係講以巴戰爭之嘛,都唔係解釋緊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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