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情時間:信徒面臨法律制裁時的正常態度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08/9/13 19:17
是有關於這些紅字的部分嗎?↓↓↓↓
牧師林進友 涉性侵害判4年
〔記者張琦珍╱台北報導〕收養白曉燕撕票案主嫌陳進興幼子的牧師林進友,被控涉嫌在輔導三名少女時對她們性侵害,台北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林進友身為神職人員,未克盡負責照顧、輔導少女責任,反而對三名少女性侵害及猥褻,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林進友四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林進友對少女所指述的部分性侵害情節,坦承不諱;但他的辯護律師辯駁,指是三名少女主動「投懷送抱」,林進友身為牧師,理當克情禁慾,但面對這種情況,「仍做柳下惠者能有幾人?」律師認為,林進友的反應,正應驗心理學大師佛洛依德的名言:「男人用下半身思考」。
林進友的律師還指出,三名被害少女平常和異性交往複雜,林進友慾火焚身之際,未斥三少女停止是「生理自然狀態,雄性生物天性使然」;又稱林進友是因三少女而引發生理衝動,致無理性思考能力;律師反指三少女自陷於「性遊戲的氣氛」中,且未對雙方的進一步性行為表示反對,故林進友並無猥褻或性侵害的犯意。
但法官認為,三被害少女皆為十六歲以下的幼女(其中一女未滿十四歲),對性行為的意義及後果,並無嚴肅認知,故無法表示同意或反對;反觀林進友為神職人員,應具成熟度及判斷力,但他卻未對三名少女盡責照顧、教養,反指被害少女主動投懷送抱,法官認為律師所言皆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林進友是台北縣新店市仰望福音之家的負責人,本案三名被害少女,是因家長認為需加強管教,而交由林進友照顧、輔導,平日少女還稱林進友為「爸爸」;據原告指控,林進友從八十九年起,在台北縣新店的教會中,對三人猥褻及性侵害共十次,經少女告知家長後,全案才爆發。
案發時,家長一度以為是少女不服管教,故意惡作劇詆毀林進友的名譽,因為林進友在教會中有「燒酒牧師」之稱,是浪子回頭的典範;此外,他還因收養白曉燕命案主嫌陳進興的幼子而聲名大噪,家長原本不願提出告訴,但因林進友不斷對外界放話,表示是被害少女投懷送抱,家長忍無可忍遂提出告訴。
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則認為林進友部分犯罪情節,已達「變態」地步,且犯後又毫無悔意,除判刑外,應接受強制治療,但台北市立療養院鑑定後認為,林進友的犯行,並非因性行為異常,或受其他精神疾病影響,認為無強制治療必要。
承審法官審酌林進友身為神職人員,卻基於共同的犯意,對他所照顧、輔導的三名少女,施以性侵害、猥褻;法官從一重論處,就林進友對未滿十四歲少女性侵害部份,判處三年四個月,另連續猥褻未滿十四歲少女部分,判處十個月,合併執行四年。
牧師林進友 涉性侵害判4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jul/4/today-c1.htm
法官比較大啦
性侵害少女 牧師林進友:上帝,我錯了!
中華民國91年7月9 自由電子新聞網
〔記者鄭學庸╱台北報導〕「上帝我錯了」、「我不配當牧師」……,摘下脖子上的十字架項鍊,雙膝跪倒不斷地當著眾人面前嚎啕大哭,因性侵害三名少女而遭判刑四年的仰望福音中心牧師林進友,在教友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正式向社會大眾及他曾經傷害的少女們道歉。
成立仰望福音中心協助邊緣青少年的林進友,被指控於八十九年一月至九十年四月間,先後性侵害三名輔導的未成年少女達十次,並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定這些舉措當時雖然沒有違反三名少女的意願,但仍無法逃脫利用權勢猥褻與性侵害未成年少女的罪名,因此一審判刑四年。
在台北市基督教聯合會多位牧師的陪同下,林進友昨天公開現身向社會大眾道歉。身後就是斗大的「我錯了」大字海報,林進友一走入記者會會場就脹紅了臉、不斷低啜,甚至等不及聯合會牧師朱台深致完辭,就當場放聲大哭,直喊:「我錯了!」
林進友當場發表了一篇「我錯了!」的書面聲明,聲明上寫著:「我知道我錯了,我誠懇地向身心受創的當事人以及她們的家屬、向社會大眾、向教會、向曾經愛護我、支持我、幫助我的人以及向上帝認錯,我願意為自己所犯的錯,甘心接受來自道德與法律的懲罰與制裁!對不起,我錯了!」
不斷哭嚎的林進友口中唸唸有詞,反覆說著「我不配當牧師」、「我願意接受法律制裁,我不要再犯錯,我不要再犯法,真的很不好過」,情緒激動的林進友還一度在眾人面前下跪、哭倒在其他牧師的懷裡,而他也不願針對犯案情形及是否上訴一事多做解釋。
至於媒體報導林進友以佛洛依德的名言︱「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為自己辯駁,林進友昨天表示,這句話是他的辯護律師說的,他根本不知道誰是佛洛依德。
另外,林進友的妻子阮麗玲昨天也發表書面聲明表示,林進友的錯不但得罪上帝,也破壞了婚姻中的約,如果林進友不悔改,沒有人能原諒他,而她更不曾請求社會大眾原諒先生。
基督教聯合會牧師朱台深轉述阮麗玲的話說,她之前從不曾為這件事接受媒體採訪,更不曾說過「社會大眾應包容進友」的話,因為如果林進友不悔改,連她自己都不會原諒他。
性侵害少女 牧師林進友:上帝,我錯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jul/9/today-c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