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但為何女人被人強姦, 就要被殺, 而沒男人代她付責??
前連子我又看了一個新聞:一個男的幫一個女的輔習。女的用計(藥?)強姦了那個男的。女的父母知道了,就去告那個男的。 結果?男的入罪。 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女的則沒有事。請問你說的公平在那?
沒有公平,也不代表我們要接受不公平,也不代表我們不可去爭取!
基督徒不但接受了不公平,還要把一切合理化。基督教真是可怕。
1. 男人一定是領導...還真是"平等"啊 (問問平機會會怎樣看先...^^)
一早說了。在其位,某其職。 你到低明不明白這個道理?一個群體要有規律地運作,就得有它的機制。男的做這,女的做那,這是世界正常的運作模式。如果是每個人他想點就點,這世界還怎樣運作下去?你眼看現在的社會是安定和有規律嗎?
當然,我不否認有很多女性在領導能力上是比男人強,可是在這世界的體系裏她不在其位。 我也明白,知人善用,有能者居之的道理。而且機制是死的,人是生的,所以是可以有例外。比如說,路得,她就是在聖經中一個女先知。
My God!!這應是針對經文的問題吧?有答=沒答。
天冷了,不如早點睡吧。
2. 想做自己喜歡的事, 而不影響別人. 只要人家不喜歡, 便會被人家說低俗...人家道德標準還真是高...高得突破對自己的要求, 要別人做的事合自己心意...
你在罵孔子嗎?
明顯地,你是沒有讀過論語,請不要胡說。
[ 本帖最後由 伊莎貝拉 於 2008-12-19 02:58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