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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不是全愛全能

原帖由 出位基督徒 於 2008-12-21 02:46 發表


>警局把佩槍給了警員,要佢地衛護法紀。他們郤拿去打家劫舍,你說怎樣?
>上帝把器官給了凡人,要佢地傳宗接代。他們郤拿去攪同性戀,你說怎樣?

已經不是非基督教的假設。沒錯。我係以一個基督徒的觀點去說。但只要是在基督徒的立埸上,這就會是一個合法的比愉。...



上帝把器官給了凡人,只是給他們傳宗接代的作用啊 ﹖
那麼傳了宗接了代生了仔過後﹐不須要再生仔了﹐以後還繼續用來做愛是不是犯錯了 ﹖是不是如同同性戀者一樣的冒犯上帝了﹖

如果上帝把器官給了凡人﹐除了傳宗接代之後還可以有第二第三個用途的話
就不能拿來和 "警局佩槍論" 相比﹐警局佩槍給警員就只有維護法紀一個用途不是嗎﹖
不合理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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