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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開伊比鳩魯的謎題

「耶穌有說反對同性戀嗎? 」
上帝有,見上。

「相信耶穌就可上天國...
耶穌是指做到祂所教導而去愛別人的就是信祂.
做不到的就是不相信....
不是只自稱自己是基督徒而行惡事就是信主.

耶穌是指, 好人才可到天國,  ...
dye 發表於 2009/10/14 00:05


反對同性戀是舊約寫的.

耶穌說只有信祂的人才能得救.....
無說過只要全信其他某位聖經作者就能得救.

當年的法利賽人是遵行舊約聖經的教導.
他們皆以嚴格遵守. 神的律法而自豪。

耶穌說: "我告訴你們; 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斷不能進入天國."
馬太5:20
申 命 記 17
2 在 你 們 中 間 ,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諸 城 中 , 無 論 那 座 城 裡 , 若 有 人 , 或 男 或 女 , 行 耶 和 華 ─ 你   神 眼 中 看 為 惡 的 事 , 違 背 了 他 的 約 ,
3 去 事 奉 敬 拜 別   神 , 或 拜 日 頭 , 或 拜 月 亮 , 或 拜 天 象 , 是 主 不 曾 吩 咐 的 ;
4 有 人 告 訴 你 , 你 也 聽 見 了 , 就 要 細 細 的 探 聽 , 果 然 是 真 , 準 有 這 可 憎 惡 的 事 行 在 以 色 列 中 ,  
5 你 就 要 將 行 這 惡 事 的 男 人 或 女 人 拉 到 城 門 外 , 用 石 頭 將 他 打 死 。
6 要 憑 兩 三 個 人 的 口 作 見 證 將 那 當 死 的 人 治 死 ; 不 可 憑 一 個 人 的 口 作 見 證 將 他 治 死 。
7 見 證 人 要 先 下 手 , 然 後 眾 民 也 下 手 將 他 治 死 。 這 樣 , 就 把 那 惡 從 你 們 中 間 除 掉 。
dye 發表於 2009/10/14 00:05


申 命 記 也 是 舊 約

當年的法利賽人是遵行舊約聖經的教導.
他們皆以嚴格遵守. 神的律法而自豪。
耶穌說: "我告訴你們; 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斷不能進入天國."
馬太5:20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10/14 00:44 編輯

神教導人認識祂就是愛. 有愛的人就能進天國

那 些 人 不 理 就 走 了 ; 一 個 到 自 己 田 裡 去 ; 一 個 作 買 賣 去 ;
就是那些不想進入天國的人, 他們繼續地上自己的生活.


見完文,是殺了。而且是屠城


「王 進 來 觀 看 賓 客 , 見 那 裡 有 一 個 沒 有 穿 禮 服 的 ,
就 對 他 說 : 朋 友 , 你 到 這 裡 來 怎 麼 不 穿 禮 服 呢 ? 那 人 無 言 可 答 。
於 是 王 對 使 喚 的 人 說 : 捆 起 他 的 手 腳 來 , 把 他 丟 在 外 邊 的 黑 暗 裡 ; 在 那 裡 必 要 哀 哭 切 齒 了 。

沒有穿禮服的人, 是指部分自稱是基督徒, 希望進入天國的人, 但不努力行善. 以為神叫了他來, 他便不用做任何善事.
結果神也不歡迎他們.」



1) 是把人 「丟 在 外 邊 的 黑 暗 裡 ; 在 那 裡 必 要 哀 哭 切 齒 了 。」(當初是王請他來,而不是他混入來,你不能莫須有。)
2) 他的罪是沒穿禮服,不是沒行善。前面一段已明明白白寫了做善事
不是參加派對條件之一。



本帖最後由 Dalvm 於 2009/10/14 00:40 編輯
銀是指耶穌給你的東西,是指「救恩」(信耶穌),不是指人世間的愛,人世間的愛是人世間給你的(或你施予),耶穌的意思是教徒要多傳教,當遇到不肯信的人便要把他們殺掉(這正是耶徒千古的所作所為)。

hellboy 發表於 2009/10/14 00:23


銀是指愛, 愛也就是恩  恩愛恩愛....

要遵行耶穌所教導的才叫信耶穌 !!!!!!!

馬太7:21
"凡稱呼我 '主啊, 主啊' 的人, 不能都進入天國;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才能進去."
耶穌說, 只有信衪才能得救, 沒有說信Leviticus 的作者所有的說話也能得救.
不 信 的 , 必 被 定 罪
不信愛的人, 必被定罪
Dalvm 發表於 2009/10/13 23:35


馬 太 福 音 5
18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廢 去 了 , 律 法 的 一 點 一 畫 也 不 能 廢 去 , 都 要 成 全 。
19 所 以 , 無 論 何 人 廢 掉 這 誡 命 中 最 小 的 一 條 , 又 教 訓 人 這 樣 作 , 他 在 天 國 要 稱 為 最 小 的 。 但 無 論 何 人 遵 行 這 誡 命 , 又 教 訓 人 遵 行 , 他 在 天 國 要 稱 為 大 的 。
20
我 告 訴 你 們 , 你 們 的 義 若 不 勝 於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的 義 , 斷 不 能 進 天 國 。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10/14 00:52 編輯
反對同性戀是舊約寫的.
Dalvm 發表於 2009/10/14 00:27[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1649&ptid=3990][/url]


新約範圍反同性戀經文:
  • Matthew
  • What wa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enturion and his slave? Were they a gay couple? If so, Jesus didn't seem to mind. 8:5-13
  • "There are some eunuchs, which were so born from their mother's womb."Is Jesus talking about homosexuals here?  19:12

Mark
One of the followers of Jesus was a young, nearly naked man who dropped his linen cloth and "fled from themnaked" when the priests came to arrest Jesus.  14:51-52

  • John
  • "There was leaning on Jesus' bosom one of his disciples, whom Jesus loved."  13:23-25
  • "The disciple standing by, whom he loved"  19:26
  • "The disciple whom Jesus loved following; which also leaned on his breast at supper" 21:20Acts
  • Was the eunuch that Philip baptized gay? 8:36-38Romans
  • With his usual intolerance, Paul condemns homosexuals (including lesbians). This is the only clear reference tolesbians in the Bible. 1:26-28
  • Homosexuals (those "without natural affection") and their supporters (those "that have pleasure in them") are"worthy of death."  1:31-321 Corinthians
  • Paul lists ten things that will keep you out of heaven, including homosexuality and being "effeminate." 6:9-10

  • 1 Timothy
  • Homosexuals (those "that defile themselves with mankind") are included on the list of lawless, disobedient,unholy, and profane people.  1:102 Timothy
  • Iin the last days people will become evil, "without natural affection." Fundamentalist say that this refers to homosexuals. 3:3

  • God sent "eternal fire" on the people of Sodom and Gomorrah for "going after strange flesh." 7-8Revelation
  • "The hundred and forty and four thousand ... which were not defiled with women"
    Are the 144,000 men that are "not defiled by women" homosexuals? Are only gay men to be saved? 14:1-4
  • "Dogs [homosexuals?], sorcerers, whoremongers, idolaters" and along with anyone who ever told a lie will not enter the heavenly city.  22:15
耶穌說只有信祂的人才能得救.....
無說過只要全信其他某位聖經作者就能得救.
Dalvm 發表於 2009/10/14 00:27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1649&ptid=3990][/url]



「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517

耶穌說:「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罷‧」 (路加福音19章27 )


當年的法利賽人是遵行舊約聖經的教導.
他們皆以嚴格遵守. 神的律法而自豪。
Dalvm 發表於 2009/10/14 00:27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1649&ptid=3990][/url]


法利賽人有遵從神的指示對人類進行大屠殺了沒有?
基督徒有!難怪基督徒自稱「義」勝法利賽人,簡直反胃。
對啊, 所以我也信科學的.
Dalvm 發表於 2009/10/13 22:59


不對,因為你好像不明白進化論的內容。
馬 太 福 音 5
18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廢 去 了 , 律 法 的 一 點 一 畫 也 不 能 廢 去 , 都 要 成 全 。
19 所 以 , 無 論 何 人 廢 掉 這 誡 命 中 最 小 的 一 條 , 又 教 訓 人  ...
dye 發表於 2009/10/14 00:39


理性律法一定要存在,

舊約的律法不能廢, 要進入天國我們要比舊約的律法做得更好.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10/14 00:50 編輯
馬 太 福 音 5
18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廢 去 了 , 律 法 的 一 點 一 畫 也 不 能 廢 去 , 都 要 成 全 。
19 所 以 , 無 論 何 人 廢 掉 這 誡 命 中 最 小 的 一 條 , 又 教 訓 人  ...
dye 發表於 2009/10/14 00:39


諗諗都知,這是一條冤冤不息的互相仇殺之路,和平萬劫不復。

基督徒按神的指示屠殺異己、不信者……下場仍然是被制裁被殺,不會有例外,沒有助紂為虐的神跡。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10/14 00:51 編輯
理性律法一定要存在,

舊約的律法不能廢, 要進入天國我們要比舊約的律法做得更好.
Dalvm 發表於 2009/10/14 00:44


馬 太 福 音 5
18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廢 去 了 , 律 法 的 一 點 一 畫 也 不 能 廢 去 , 都 要 成 全 。
19 所 以 , 無 論 何 人 廢 掉 這 誡 命 中 最 小 的 一 條 , 又 教 訓 人 這 樣 作 , 他 在 天 國 要 稱 為 最 小 的 。 但 無 論 何 人 遵 行 這 誡 命 , 又 教 訓 人 遵 行 , 他 在 天 國 要 稱 為 大 的 。
20 我 告 訴 你 們 , 你 們 的 義 若 不 勝 於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的 義 , 斷 不 能 進 天 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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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

申 命 記 17
2 在 你 們 中 間 ,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諸 城 中 , 無 論 那 座 城 裡 , 若 有 人 , 或 男 或 女 , 行 耶 和 華 ─ 你   神 眼 中 看 為 惡 的 事 , 違 背 了 他 的 約 ,
3 去 事 奉 敬 拜 別   神 , 或 拜 日 頭 , 或 拜 月 亮 , 或 拜 天 象 , 是 主 不 曾 吩 咐 的 ;
4 有 人 告 訴 你 , 你 也 聽 見 了 , 就 要 細 細 的 探 聽 , 果 然 是 真 , 準 有 這 可 憎 惡 的 事 行 在 以 色 列 中 ,  
5 你 就 要 將 行 這 惡 事 的 男 人 或 女 人 拉 到 城 門 外 , 用 石 頭 將 他 打 死 。
6 要 憑 兩 三 個 人 的 口 作 見 證 將 那 當 死 的 人 治 死 ; 不 可 憑 一 個 人 的 口 作 見 證 將 他 治 死 。
7 見 證 人 要 先 下 手 , 然 後 眾 民 也 下 手 將 他 治 死 。 這 樣 , 就 把 那 惡 從 你 們 中 間 除 掉 。
想不到dye兄查經都有一手。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10/14 00:57 編輯
銀是指愛, 愛也就是恩  恩愛恩愛....

要遵行耶穌所教導的才叫信耶穌 !!!!!!!

馬太7:21
"凡稱呼我 '主啊, 主啊' 的人, 不能都進入天國;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才能進去." ...
Dalvm 發表於 2009/10/14 00:37


耶穌叫你殺異教徒和不信教的人,仲叫你唔可以認阿爸(馬太23:9),一定要骨肉分離,一定要做不孝子,咁你照做了沒有?

是你自己說要遵行耶穌所教導的才叫信耶穌 !!!!!!!


馬太7:21
"凡稱呼我 '主啊, 主啊' 的人, 不能都進入天國;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才能進去."


hellboy警告:為信仰差異而殺人是蠻荒的行為,絕對是真正極嚴重的罪行,是刑事罪行,犯人會被現今法律及和平正義所討伐,會被判死刑,望教徒盡早醒覺,切勿繼續受惡魔引誘,以身試法!

另,通常不認老豆的人,我們稱呼他們做畜牲。
馬 太 福 音 5
18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廢 去 了 , 律 法 的 一 點 一 畫 也 不 能 廢 去 , 都 要 成 全 。
19 所 以 , 無 論 何 人 廢 掉 這 誡 命 中 最 小 的 一 條 , 又 教 訓 人 這 樣 作 , 他 在 天 國 要 稱 為 最 小 的 。 但 無 論 何 人 遵 行 這 誡 命 , 又 教 訓 人 遵 行 , 他 在 天 國 要 稱 為 大 的 。
20 我 告 訴 你 們 , 你 們 的 義 若 不 勝 於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的 義 , 斷 不 能 進 天 國
dye 發表於 2009/10/14 00:49


馬可6:4
"大凡先知, 除了本地親屬, 本家之外, 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以前的先知, 不能使所有人信服.....

所以耶穌教導我們的是比以前先知更好的義. 要使所有人一同認識真正的愛, 使所有人信服.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10/14 01:10 編輯
馬可6:4
"大凡先知, 除了本地親屬, 本家之外, 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以前的先知, 不能使所有人信服.....

所以耶穌教導我們的是比以前先知更好的義. 要使所有人一同認識真正的愛, 使所有人信服. ...
Dalvm 發表於 2009/10/14 00:54


馬 可 福 音 6
1 耶 穌 離 開 那 裡 , 來 到 自 己 的 家 鄉 ; 門 徒 也 跟 從 他 。  
2 到 了 安 息 日 , 他 在 會 堂 裡 教 訓 人 。 眾 人 聽 見 , 就 甚 希 奇 , 說 : 這 人 從 那 裡 有 這 些 事 呢 ? 所 賜 給 他 的 是 甚 麼 智 慧 ? 他 手 所 做 的 是 何 等 的 異 能 呢 ?  
3 這 不 是 那 木 匠 麼 ? 不 是 馬 利 亞 的 兒 子 雅 各 、 約 西 、 猶 大 、 西 門 的 長 兄 麼 ? 他 妹 妹 們 不 也 是 在 我 們 這 裡 麼 ? 他 們 就 厭 棄 他 。 ( 厭 棄 他 : 原 文 是 因 他 跌 倒 )  
4 耶 穌 對 他 們 說 : 大 凡 先 知 , 除 了 本 地 、 親 屬 、 本 家 之 外 , 沒 有 不 被 人 尊 敬 的 。  
5 耶 穌 就 在 那 裡 不 得 行 甚 麼 異 能 , 不 過 按 手 在 幾 個 病 人 身 上 , 治 好 他 們 。  
6 他 也 詫 異 他 們 不 信 , 就 往 周 圍 鄉 村 教 訓 人 去 了 。

馬可6:4说的是 耶 穌自己

魔西是帶着本 地 、 親 屬 、 本 家出走,絕對受他們尊 敬,耶穌卻在自己家鄉遭杯葛…
諗諗都知,這是一條冤冤不息的互相仇殺之路,和平萬劫不復。

基督徒按神的指示屠殺異己、不信者……下場仍然是被制裁被殺,不會有例外,沒有助紂為虐的神跡。 ...
hellboy 發表於 2009/10/14 00:45


就是有那些笨蛋 或是聰明的壞蛋, 以為耶穌教導他們殺害異己...........

耶穌根本沒教人殺害異己.....

耶穌教人愛仇敵, 人打你右臉, 也給打左臉.
不對,因為你好像不明白進化論的內容。
dye 發表於 2009/10/14 00:42


那你告訴我吧.
那你告訴我吧.
Dalvm 發表於 2009/10/14 00:59


請自行翻舊POST,我已告訴你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10/14 01:11 編輯
馬可6:4
"大凡先知, 除了本地親屬, 本家之外, 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以前的先知, 不能使所有人信服.....

所以耶穌教導我們的是比以前先知更好的義. 要使所有人一同認識真正的愛, 使所有人信服. ...
Dalvm 發表於 2009/10/14 00:54



馬可6:4说的是 耶 穌自己

馬太福音 第22章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聖經真正的愛就是要你同佢含,不停咁含,為邪惡自私的惡魔霸王服務。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10/14 01:14 編輯
就是有那些笨蛋 或是聰明的壞蛋, 以為耶穌教導他們殺害異己...........

耶穌根本沒教人殺害異己.....

耶穌教人愛仇敵, 人打你右臉, 也給打左臉.
Dalvm 發表於 2009/10/14 00:58


新教和天主教,甚至所有耶教的祖師爺娘們都是這樣照足耶經耶神的教導去做,是你自己的選擇性失明,自欺欺人,你有什麼資格鬧他們是笨蛋? 殺人後給人打腫臉是脫罪的理由嗎?

hellboy警告:為信仰差異而殺人是蠻荒的行為,絕對是真正極嚴重的罪行,是刑事罪行,犯人會被現今法律及和平正義所討伐,會被判死刑,望教徒盡早醒覺,切勿繼續受惡魔引誘,以身試法!
耶穌說的神是耶和華,就是那教人殺害異己的神。

你如果連這也不知,你的聖經是白讀的。

我們再談下去也多餘(見龍井樹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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