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22:57 編輯
男童看的是眼科門診
「明愛醫院被指懷疑拒絕治療一名姓陳的 7歲男童,明愛醫院發言人回應指,男童前日因左眼受傷,當日下午 12時 37分前往瑪嘉烈醫院急症室求診。醫生於下午 1時 7分為他診治,其後致電明愛醫院眼科醫生,經商討後轉介男童到明愛醫院眼科專科門診作進一步跟進,男童於下午 2時 10分離開瑪嘉烈醫院。
男童其後抵達明愛醫院眼科專科門診,駐診醫生即時根據其轉介信作出分流,並安排即日診治。
由於男童的家人前住登記處辦理登記程序時,未能出示男童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職員遂向家屬解釋有關規定,並建議可要求學校傳真病人之身份證明文件,亦可選擇先繳付「非符合資格人士」服務的費用後補回證件作退款,或請家人協助將證件送到醫院,家屬表示會由家人將證件送到醫院。
其後男童的家人在下午 3時 14分到達登記處,出示身份證登記,醫生即時為病人診治,初步診斷為角膜擦損,並無即時失明的危險,整個診治程序於下午 3時 49分完成,並安排他於翌日覆診。
明愛醫院理解男童家長對登記過程感到困擾和不滿,明愛醫院會檢討在現行規定下,如何在登記過程盡量協助及方便求診者。
明愛醫院留意到男童沒有於原定日期回院覆診,已與家屬取得聯絡及了解其需要,並安排眼科醫生盡早為他覆診。」
根本沒有失明危機。你這是瞎編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