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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報憂] (轉貼)無愛醫院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19:26 編輯

73# hellboy

沒有提及,就代表沒有?

有提及高層結果被處分嗎?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19:36 編輯

74# hellboy
14:43
「他告訴當值支援服務助理有一名人士 (“人士”) 懷明樓門外暈倒,要求她出去提供協助。」

「詢問處的窗口朝內,面向電梯。(見圖C)」

「支援服務助理建議司機致電 999,並解釋她只是一名文員而不是醫護專業人員。司機隨後離開詢問處。」

14:47 時(4分後
「支援服務助理從詢問處門口探身察看到有一名人士 (“醫生”) 正為一名躺在路上的男子進行復蘇術。她立即致電駐守本院急症室的消防處救護車聯絡主任,要求盡快派遣救護車到現場。」

——————
14:45
「醫生並向該人士的兒子查問事故的詳情,但無法得到恰當的描述。」

「根據急症室的護士所述,她曾接獲有關的求助電話,但因為背景嘈雜而無法清楚取得訊息,僅知懷明樓有人跌倒或暈倒,需要人協助。護士將事件向當時任主管的護士長 (“護士長”) 及一名專科護士 (“專科護士”) 報告。」

14:47(4分後)
「[註:事後消防處的資料顯示較早時於大約14:45 及14:46 分別有兩個致電 999 的有關求助電話,而最後前往接載該人士的救護車則是由聯絡主任向消防處所提及剛離開明愛醫院的那一部」

大約 14:51 時 / 14:52 時
「專科護士指令另一名急症室護士通知保安人員前往懷明樓以確定事故的地點。專科護士並提及急症室可能需要為此提供協助。」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20:00 編輯

79# hellboy

14:43
「他告訴當值支援服務助理有一名人士 (“人士”) 懷明樓門外暈倒,要求她出去提供協助。」

「支援服務助理建議司機致電 999,並解釋她只是一名文員而不是醫護專業人員司機隨後離開詢問處。」

「支援服務助理建議司機致電 999(家屬迷路,報警有困難,文員無協助報警,表現冷淡)

「院方認為她是一名初級文員,所以可能會低估了事件嚴重性;她亦否認曾說過「不關我事」一類的話」


———————————
14:45
「根據急症室的護士所述,她曾接獲有關的求助電話,但因為背景嘈雜而無法清楚取得訊息,僅知懷明樓有人跌倒或暈倒,需要人協助。護士將事件向當時任主管的護士長 (“護士長”) 及一名專科護士 (“專科護士”) 報告。」

14:47
「[註:事後消防處的資料顯示較早時於大約14:45 及14:46 分別有兩個致電 999 的有關求助電話,而最後前往接載該人士的救護車則是由聯絡主任向消防處所提及剛離開明愛醫院的那一部]。」

—————————————
大約 14:52 線路???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20:13 編輯

80# hellboy

14:47
「[註:事後消防處的資料顯示較早時於大約14:45 及14:46 分別有兩個致電 999 的有關求助電話,而最後前往接載該人士的救護車則是由聯絡主任向消防處所提及剛離開明愛醫院的那一部

14:45「根據急症室的護士所述,她曾接獲有關的求助電話,但因為背景嘈雜而無法清楚取得訊息,僅知懷明樓有人跌倒或暈倒,需要人協助。護士將事件向當時任主管的護士長 (“護士長”) 及一名專科護士 (“專科護士”) 報告。」

「院方認為急症室人員有責任清楚核實緊急求助電話之內容,如有困難,亦應立即要求保安員協助查證該人士的正確位置,而非在數分鐘後才行動,因此急症室有關職員對求助電話的處理,明顯有不足之處。

急症室的專業意見一向認為醫護人員首要是緊守崗位,救治送到急症室的病人。他們認為若需派員出外到現場有效地進行心肺復蘇,則須備有可携式自助心外除顫器(目前急症室並無此種儀器)及適當人手,而且由於地理環境因素,亦需救護車載運病人回急症室。」

———————
14:43
「他告訴當值支援服務助理有一名人士 (“人士”) 懷明樓門外暈倒,要求她出去提供協助。」

「詢問處的窗口朝內,面向電梯。(見圖C)」

14:45
醫生並向該人士的兒子查問事故的詳情,但無法得到恰當的描述。」

「院方認為她是一名初級文員,所以可能會低估了事件嚴重性;她亦否認曾說過「不關我事」一類的話,」

14:43
「支援服務助理建議司機致電 999,並解釋她只是一名文員而不是醫護專業人員。司機隨後離開詢問處。」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20:27 編輯

假如你是護士:

前提是:
急症室的專業意見一向認為醫護人員首要是緊守崗位,救治送到急症室的病人。他們認為若需派員出外到現場有效地進行心肺復蘇,則須備有可携式自助心外除顫器(目前急症室並無此種儀器)及適當人手,而且由於地理環境因素,亦需救護車載運病人回急症室。

你收到:
僅知懷明樓有人跌倒或暈倒,需要人協助。

但你已14:47–最後前往接載該人士的救護車則是由聯絡主任向消防處所提及剛離開明愛醫院的那一部

————————
14:43
「他告訴當值支援服務助理有一名人士 (“人士”) 懷明樓門外暈倒,要求她出去提供協助。」

「詢問處的窗口朝內,面向電梯。(見圖C)」

一個月入數千的支援服務助理,不是醫護專業人員,低估門外暈倒嚴重性?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21:07 編輯

14:45 收到電話
14:47 時剛離開明愛醫院的那一部(15:00那部),救護車已出發。
14:58 便到
15:00 又有另一部明愛醫院的車到

—————————
如果懷明樓只是有人跌倒或暈倒,你派了的人是白派了?懷明樓也不小。

再者「急症室的專業意見一向認為醫護人員首要是緊守崗位,救治送到急症室的病人。」你把人都派出去後,出事由你一人負不負得起?

現場已有人在做CPR,保安也不會帶工具。他們真的只能確認一下地點…

院方認為急症室人員有責任清楚核實緊急求助電話之內容,如有困難,亦應立即要求保安員協助查證該人士的正確位置,而非在數分鐘後才行動,因此急症室有關職員對求助電話的處理,明顯有不足之處。」

照你方法:
14:47 一樣出車
14:47 派保安
14:51 保安到達
14:54 車到?(有保安帶)
14:56 第二輛到?(有保安帶)
15:02回程
15:05到ER

還是
14:58 車到(文員14:47已告知地點?)
15:00 第二輛到
15:06回程
15:09到ER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21:19 編輯

如果是我,我會用地線打給文員(地線),清清楚楚核實資料(地點,病人情况,證實他可以抬),又不阻碮韋醫生做事,再派有關人員出發。(車呀,人呀,輪椅呀)

保安去了4分,抬人回又4分。到ER才15:47+8=15:55?比車快!

但事後諸葛亮有何難?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21:23 編輯

第2次很不同。第2次根本不是急症

炒了人不一定能解決問題,甚至加深問題…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21:37 編輯

90# hellboy

問題是,你沒有收到消息有人心臟病發。

你作出這些决定,只因你是先知和聖人。

——————

如果有高的判斷力,會打這份工嗎?
89# hellboy

韋醫生也是明愛的

他是無愛醫生?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4 22:57 編輯

男童看的是眼科門診

「明愛醫院被指懷疑拒絕治療一名姓陳的 7歲男童,明愛醫院發言人回應指,男童前日因左眼受傷,當日下午 12時 37分前往瑪嘉烈醫院急症室求診醫生於下午 1時 7分為他診治,其後致電明愛醫院眼科醫生,經商討後轉介男童到明愛醫院眼科專科門診作進一步跟進,男童於下午 2時 10分離開瑪嘉烈醫院

男童其後抵達明愛醫院眼科專科門診,駐診醫生即時根據其轉介信作出分流,並安排即日診治。

由於男童的家人前住登記處辦理登記程序時,未能出示男童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職員遂向家屬解釋有關規定,並建議可要求學校傳真病人之身份證明文件,亦可選擇先繳付「非符合資格人士」服務的費用後補回證件作退款,或請家人協助將證件送到醫院,家屬表示會由家人將證件送到醫院。

其後男童的家人在下午 3時 14分到達登記處,出示身份證登記,醫生即時為病人診治,初步診斷為角膜擦損,並無即時失明的危險,整個診治程序於下午 3時 49分完成,並安排他於翌日覆診。

明愛醫院理解男童家長對登記過程感到困擾和不滿,明愛醫院會檢討在現行規定下,如何在登記過程盡量協助及方便求診者。

明愛醫院留意到男童沒有於原定日期回院覆診,已與家屬取得聯絡及了解其需要,並安排眼科醫生盡早為他覆診。」

根本沒有失明危機。你這是瞎編故事。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5 10:59 編輯

101# hellboy

男童看的是眼科門診

「明愛醫院被指懷疑拒絕治療一名姓陳的 7歲男童,明愛醫院發言人回應指,男童前日因左眼受傷,當日下午 12時 37分前往瑪嘉烈醫院急症室求診醫生於下午 1時 7分為他診治,其後致電明愛醫院眼科醫生,經商討後轉介男童到明愛醫院眼科專科門診作進一步跟進,男童於下午 2時 10分離開瑪嘉烈醫院

男童其後抵達明愛醫院眼科專科門診,駐診醫生即時根據其轉介信作出分流,並安排即日診治。

由於男童的家人前住登記處辦理登記程序時,未能出示男童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職員遂向家屬解釋有關規定,並建議可要求學校傳真病人之身份證明文件,亦可選擇先繳付「非符合資格人士」服務的費用後補回證件作退款,或請家人協助將證件送到醫院,家屬表示會由家人將證件送到醫院。

其後男童的家人在下午 3時 14分到達登記處,出示身份證登記,醫生即時為病人診治,初步診斷為角膜擦損,並無即時失明的危險,整個診治程序於下午 3時 49分完成,並安排他於翌日覆診。

明愛醫院理解男童家長對登記過程感到困擾和不滿,明愛醫院會檢討在現行規定下,如何在登記過程盡量協助及方便求診者。

明愛醫院留意到男童沒有於原定日期回院覆診,已與家屬取得聯絡及了解其需要,並安排眼科醫生盡早為他覆診。」

根本沒有失明危機。你這是瞎編故事。
其實醫院在眼科門診要的是:

1)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2) 「學校傳真病人之身份證明文件」(任何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 「非符合資格人士」服務的費用700元正(可退回

在此之前,「駐診醫生即時根據其轉介信作出分流」,醫生已知男童情况不嚴重(除非PM的ER斷錯症)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5 13:27 編輯

鬧人唔駛本嘛。

好似果個孝子咁,一味鬧人反應慢

我唔明:
點解孝子一開始要將自己已暈低左嘅爸爸掟晌街度?都車到門口咯,放响車度會唔會安全D?

需然爸爸係明愛常客,點解做物流前線既孝子會唔識路?

點解孝子冇拿拿林同韋醫生一齊抬自己爸爸上番自己架車,送上明愛ER?(韋醫生識路呀!)

點解韋大俠都堅持死都等救傷車,而唔同埋D人一齊抬人到ER?

點解嫲嫲唔打電話叫學校FAX D身份證明文件?

點解嫲嫲身上7舊水都冇咁可憐?(提都提唔到?)
咁又係,等得佢五十年八十年都有失明危機。

HELLBOY嘅醫術明顯晌兩家醫院既醫生之上,唔知幾時會去醫院演講下?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5 14:17 編輯

112# hellboy

原來將病人放晌馬路上仲安全D,大家記得有病唔好飛的,訓晌街度等人救喇!

當然,咁點解孝子要千里迢迢將老爸車到醫院門口至放晌馬路上?佢果度無馬路嘅?

———————
原來孝子去過明愛N次都靠路牌

==========

係羅,點解後尾又要去ER?點解孝子一開波要車佢老豆去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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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嫲嫲係龍婆,明愛識員講到明FAX都唔知。
原來有手冊就係香港人,下次你記得用手冊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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嫲嫲7舊水都冇,孫仔就去睇私家專科都有錢。(仲要幫人帶孫)世風日下……
膀胱嚟口架,膀胱谷爆會中尿毒死,佢死左,喺咪你比你條命佢先?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5 14:50 編輯

如果成班小朋友感冒去睇門診,佢家人學校又同時拒交證明文件(唔知點解),醫院咪CALL社工保良局,睇下佢地乜事。(要CALL疾控, 大型感冒爆發?)

如果只係一個小朋友感冒去睇門診,佢家人學校又同時拒交證明文件(唔知點解),都係叫社工睇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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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舨學校有先生,先生會叫學校FAX D文件。先生有幾舊水掛?不過如果先生同你HELLBOY先生係同一類人,一句唔俾,咁又只好CALL家長。

學校外有家長,家長有小朋友ID掛?

小朋友沒成年人陪,社工介入咪有得醫?

————————
如果係急症,ER乜都唔駛(不過有就更好)—見PM個ER都唔駛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09/9/25 15:00 編輯

128# hellboy

等下先交,咪等下先醫個小朋友既感冒。醫住D登記好果D先。

再唔係HELLBOY你放低7舊,等下還番比你
129# hellboy

又係,佢無簡龍婆做嫲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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