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74# Anonymous
1.這是一句言過其實的話。<--何以見得
2.請勿出言冒犯,把“聖經”兩字改用一個自己喜好的名稱,自吹自擂,越吹會越走樣,誤己誤人!<--一本充滿血腥暴力亂倫的書還可以叫「聖經」嗎?「性經」我相信比較適合
3.同意各人都有自由,但我不同意這句:『你有宣教的自由,我也有不接受的自由。』<--何謂「正」?不要把你的「正」強加於別人身上
4.最後,送上一句“聖經”的話:『所以,上帝的兒子若使你們自由,你們就真的得自由了。』<--這種施捨的自由不要也罷,叫「你的上帝」慳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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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為,你是一位門外漢,對“聖經”的認識也只不過是井底之蛙,真不知天高地厚呀!<--相信這裡的人對聖經的認識不比你少,不要說這些夜郎自大的話
3.『聖經能使人離開罪惡,罪惡能使人離開聖經』<--我也贈你一句『基督教無疑是最可笑的、最荒謬的和最殘暴的的宗教。』「法蘭西思想之父」伏爾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