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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 原罪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by淚兒

咁你解釋一下一個殺十個人的惡人, 變成只去殺一個, 九個活下
為甚麼不會是好事?
白痴的也知是好事囉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0/7/16 15:04


因為您計錯數咯
一個殺十個人的惡人, 變成只去殺一個,

結果係死咗11件嘛
我係基督徒網站又見到好多離教者亂發POST倒亂架喎
.
出位基督徒 發表於 2010/7/18 04:19


不用說遠的
這裡已經不少
本帖最後由 出位基督徒 於 2010/7/18 04:23 編輯

回復 90# 方方土


都唔知點解仲有人屎窟痕, 蒞呢個網話傳教

唔係我呀呵? 我呢幾日既POST都冇叫人信教, 都係同大家傾下一D問題姐.


呢度係離教者之家, 不是基督徒網站
不過講開又講, 我係基督徒網站又見到好多離教者亂發POST倒亂架喎. 如果你要證據我有好多. 咁又點計先?
回復 76# dye


(1) 任何人不得藉合約條款、 一般告示或 特別向某些人發出的 告示, 而卸除或 局限自己因疏忽引致他人死亡或
人身傷害的 法律責任

(3) 如合約條款或 告示看來是用以卸除或 局限因疏忽而引致的 法律責任, 則雖然某人同意或 知道該條款或 告示的 存在
, 亦不得單憑這點認為該人表示自 願承擔任何風險。


如果同曬佢地講有毒/有核彈, 千叮萬囑叫佢唔好去, 佢地仲去食/去果度. 咁就係佢地故意挑戰, 唔係疏忽.... 你對呢兩條法律的解法好似有少少疏忽喎.
"呢度係離教者之家, 不是基督徒網站"

Alice 姐姐講得真係好.
都唔知點解仲有人屎窟痕, 蒞呢個網話傳教?
雖則話宗教自由, 你信個殺人狂魔係你的真神係你嘅事,
做乜要監人乃後要跟人講耶穌?
係要講咪死返去自已教會講囉!
用冥頑不靈去形容你都不夠貼切, 應該係外表係正常人 (我估), 實際上智商接近弱智.
毅力並非長跑, 而是一次接一次的短跑
你叫我不回來就不回來?

走果個應該係你, 呢度係離教者之家, 不是基督徒網站.  直至依家, 你都無回答問題, 只係重覆咁 引用我既問題, 而且答非所問.
毅力並非長跑, 而是一次接一次的短跑
再同你討論都浪費時間, 你逃避現實, 迴避問題, 冥頑不靈.

Alice 發表於 2010/7/17 22:57


這是你的選擇, 與我無關
覺得是浪費時間便請回, 不要回來
起碼世間的總罪惡已少了我因敬畏天主而不犯的罪。
(就本來我會犯十項, 現只犯七項, 咁都少了三宗丫..係嘛?)
每人少犯一點罪, 世界都好一點.   <---   迴避問題,  你都無回答: 你知道其他教友唸緊咩?

再同你討論都浪費時間, 你逃避現實, 迴避問題, 冥頑不靈.
毅力並非長跑, 而是一次接一次的短跑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0/7/17 13:26 編輯
唔通我自己都唔知咩?     <---- 你自己話你自己減少左犯罪唧.  你依然都係唔知其他教友有無犯罪啦.

Alice 發表於 2010/7/17 12:52


起碼世間的總罪惡已少了我因敬畏天主而不犯的罪。
(就本來我會犯十項, 現只犯七項, 咁都少了三宗丫..係嘛?)
每人少犯一點罪, 世界都好一點.
因為你無知,不等同無這樣的事會發生 <---   所以話你白痴兼無知.

咁我自己有無因為敬畏天主而減少了犯罪
唔通我自己都唔知咩?     <---- 你自己話你自己減少左犯罪唧.  你依然都係唔知其他教友有無犯罪啦.
毅力並非長跑, 而是一次接一次的短跑
你就真係白痴啦, 你真係以為信左主就會減少犯罪.

Alice 發表於 2010/7/17 11:58


因為你無知,不等同無這樣的事會發生
教友有無犯罪, 你自己都唔知啦. 佢地個腦唸咩, 你都唔知啦.
...
Alice 發表於 2010/7/17 11:58


咁我自己有無因為敬畏天主而減少了犯罪
唔通我自己都唔知咩?
咁你解釋一下一個殺十個人的惡人, 變成只去殺一個, 九個活下
為甚麼不會是好事?
白痴的也知是好事囉     <----   你就真係白痴啦, 你真係以為信左主就會減少犯罪.

教友有無犯罪, 你自己都唔知啦. 佢地個腦唸咩, 你都唔知啦.
毅力並非長跑, 而是一次接一次的短跑
係呀, 殺一個人仍然係一件好事
所以聖教會仍然做過好多好事
沙文 發表於 2010/7/17 06:05


咁你解釋一下一個殺十個人的惡人, 變成只去殺一個, 九個活下
為甚麼不會是好事?
白痴的也知是好事囉
咁樣仍然係一件好事黎囉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0/7/16 13:21

    係呀, 殺一個人仍然係一件好事
所以聖教會仍然做過好多好事
只能有敬畏天主之心才會減少犯罪。  <----  減少犯罪即係都會犯罪啦.
以前殺幾個人, 信主後只殺一個人??

Alice 發表於 2010/7/16 12:45


咁樣仍然係一件好事黎囉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10/7/16 15:05 編輯

回復 74# 出位基督徒

見法律CONTROL OF EXEMPTION CLAUSES ORDINANCE - SECT 7

(1) 任何人不得藉合約條款、 一般告示或 特別向某些人發出的 告示, 而卸除或 局限自己因疏忽引致他人死亡或
人身傷害的 法律責任

......

(3) 如合約條款或 告示看來是用以卸除或 局限因疏忽而引致的 法律責任, 則雖然某人同意或 知道該條款或 告示的 存在
, 亦不得單憑這點認為該人表示自 願承擔任何風險。
本帖最後由 dye 於 2010/7/16 15:01 編輯

回復 68# 出位基督徒

「如果你真係因為我講下走去放核彈,最後死左一大堆人」

誰在意你?你是加害者,不是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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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是估不到你是個白痴。
是,我是不能制止別人受你的核彈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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