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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人兒啊 請你們告訴我!!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24 14:13 編輯

對生態有點常識者, 都明白「放生」, 實在是「放死」。
給飼養的放生的動物, 不少在放生當日就死去, 給猛獸當點心。
放生強悍, 不易給捕食的動物, 也對當地細小野生動物構成威脅, 也不見得是做著積福的事。

http://wildsingaporenews.blogspo ... elease-animals.html

眼不見為乾淨罷!
好心做壞事

佛徒在某些節日中盛行放生, 也是鼓勵節日之前多搜捕來出售, 供「放生」之用, 十分之矛盾。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24 14:22 編輯

無知人仕要積福, 變成積業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904/3/e1s3.html




大家還記不記得山貝河的小灣鱷貝貝,本會相信小灣鱷曾是經人飼養,由於小灣鱷日漸長大,再難以繼續飼養,才會被棄養。由於鱷魚在香港屬於受保護的瀕危物種,因此漁農自然護理署一直採用各種方法嘗試活捉鱷魚。自2003年11月3日鱷魚被發現至今,漁護署在捕鱷方面的支出共約30萬元。而請一名澳洲專家及多名內地專家來港協助漁護署捕鱷的費用,則分別由本港兩間商業報社支付。由此可見,錯誤的放生行為,不但影響生態環境,更會勞民傷財。
棄養不是放生, 頭腦清楚點  謝謝
Guest from 124.11.145.x 發表於 2011/1/25 00:44


縱使棄養與放生的動機不同,
不會使有一個是對生態環境的破壞, 失衡少一點影響。
小小的一個溏, 幾百人爭著要在此放生




無喇喇你屋企要住多十個人, 你都幾頭痛耶!




今天被人放生,明天被人捕獲;後天再被人放生,大後天又再被人捕獲!被放、被捕、被放、被捕、被放、被捕。。。我再長命都會被你們搞死!
回復  beebeechan

動物「死」後,其意識並不離開,而且知道的更清楚,他們得忍受刀砧切剁、敲骨榨髓、煎炒烹炸 以及牙啃齒嚼、直至消化被排便的全程之苦。又,因爲那時的神識已經沒有了大腦--神經介質--傳導--的過程,其痛楚的敏感度是活著時的十倍。
..
一叶秋风 發表於 2011/1/25 09:55


這點是否需要一些科學理據, 測試結果?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1/1/25 12:24 編輯
回復  beebeechan
佛陀在世時就有象、猴,在祈求佛陀保佑,聽了佛陀開示後 隨 投水而死,旋即轉生回來當人的故事啊。
.
一叶秋风 發表於 2011/1/25 09:55


是否可以用「教唆自殺」來起控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3B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或進行自殺企圖,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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