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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係一個基督徒

>我都知道點解唔去教會但係又要信椰穌既心情.....

因為信耶穌不等於信教會,基督徒(基督徒=跟耶穌的徒弟)不等於基督教徒.

so,林肯的立場我十分贊同:

「《聖經》不是我的書,基督教不是我的信仰。我從來不可能同意基督教教條冗長繁雜的陳述。」
Joseph Lewis不是歷史學家。 他不可靠。

「但是我不能把良心的自由給了梵蒂岡教宗,和他的追隨者,天主教徒,只要他們告訴我,通過他們所有的議事會、神學家和教會法規,他們的道德命令他們一有機會就燒焦我的妻子,扼殺我的孩子,割斷我的喉嚨。」

他在北方宣布解放黑奴以後,有一批馬里蘭州得到解放的奴隸送給他一本聖經。1864年9月8日《華盛頓早報》報導這事,記載著林肯的回答:「關於這本偉大的書,我只能說,這是上帝賜給人類的禮物。救主賜給這個世界所有的好處都經過這本書傳達給了我們。如果不是它,我們就無法分辨善惡。所有對人類福祉最相關的事,無論是今天還是未來,都可以在這本書上尋到。」

「別人宣稱我不是任何教會的會友,這是事實,但是我從沒有否認聖經的真理;我也從來沒有對任何宗教有不敬的言論,更是沒有毀謗過任何基督教的宗派。 我自己不可能支持任何一位嘲笑宗教,或是宗教的公開敵人。

>別人宣稱我不是任何教會的會友,這是事實,但是我從沒有否認聖經的真理

一句到尾,只是路過的,正
創世記 第1章
26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創世記 第1章
26         And God said, Let us make man in our image, after our likeness.......


創世記 第3章
22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22         And the LORD God said, Behold, the man is become as one of us, to know good and evil: and now, lest he put forth his hand, and take also of the tree of life, and eat, and live for ever:

從創世開始已有.一個例子:

創世記 第11章
5         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
6         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
7         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

創世記 第11章
7         Go to, let us go down, and there confound their language, that they may not understand one another's speech.

這裏說明神已學會"分身術"了
>兩個左右合體後,就成為宇宙最強的"三一真神"了

三一萬能俠會好D

>有查過原文、源文,有翻譯錯誤嗎?
Genesis Chapter 1
26         And God said, Let us make man in our image, after our likeness: and let them have dominion over the fish of the sea, and over the fowl of the air, and over the cattle, and over all the earth, and over every creeping thing that creepeth upon the earth.

我是用king james的,其他的不用.
那我想問「我們」是甚麼意思呢?小朋友也懂吧,一個以上就叫我們了吧.結論即是不止一個啦,是不是真的精神分裂,這也是個人推測吧.主好好的為何又要說我們呢?說一個了事好了.

教會時常拿主叫一位先知祈三次禱的例子解釋有三個位格才是太牽強吧?

還有
>抑或還是那個「信」字?

我也可以說抑或還是你個人的「不信」吧,不信就不信,事實還事實.

ps.非基督徒拜神時的三支香是感謝天地人.
「感謝三一萬能俠,每天賜我.....getta beam」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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