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大計劃:非基督教血淚史 - 相關討論

此主題為「大計劃:非基督教血淚史」的相關討論。

日期:
2月17日

簡介:
思想家布魯諾因支持日心說,在羅馬花卉廣場被宗教裁判所處以火刑。

詳情:
喬爾達諾·布魯諾於1548年、也就是哥白尼發表《天體運行論》的第五年出生在意大利南部那不勒斯的一個小鎮——諾拉,其父為貧窮貴族、軍人喬瓦尼·布魯諾,其母名為薩沃利諾。小布魯諾領洗後得名菲力波。9歲時他前往那不勒斯城學習人文科學、邏輯和辯論術,17歲時進入修道院隱修,得教名喬爾達諾。24歲接受神父職位,26歲成為神學博士,此後他除了閱讀教會指定的阿奎那、郎巴得的彼得等的神學教本以外,更廣泛涉獵希臘、羅馬和中世紀哲學、天文學、幾何學和文學著作。人類早期文明的精華給了他獨立思考的可能,從18歲開始懷疑「三位一體」學說起,他便漸漸偏離了上帝的軌道,感到上帝並不是最終的原因,世界和宇宙有它自己的原因和本原,「宇宙是太一」。他的閱讀範圍和異端觀點逐漸引起了院方的注意,並幾次受到了審查,但他並沒有停止這些活動。29歲時,布魯諾風聞教廷方面似乎正在搜集他的130條罪狀,便毅然決然走上了流亡之路,繼續宣揚他的學說。他輾轉奔波,終於逃出了宗教迫害特別嚴重的西班牙統治區,在意大利北部由西向東流亡,先後到過威尼斯、帕多瓦、米蘭等地,然後去了法國、瑞士。1583年春,他經人介紹到了英國,得到伊麗莎白女王宗教寬容政策的庇護,他的幾部主要著作:《聖灰星期三晚宴》、《論原因、本原和太一》、《論無限宇宙和世界》、《驅逐趾高氣揚的野獸》等等都是在倫敦出版的。1585年,布魯諾回到巴黎,與天主教徒進行論戰,後被迫去德國講學。1591年,返回意大利。1592年44歲時在別人的告發下被捕,從此開始了長達八年的審訊折磨。1600年2月17日在羅馬花卉廣場,被宗教法庭用慘無人道的火刑處死。

布魯諾的流亡生涯在教會已經統治全歐洲的時代是極為艱難的,任何一個地方教會組織都有可能把他交給羅馬教廷。為了生計他不得不投合各國掌權者對神秘主義、煉丹術、天文星象之類的愛好,把一部分時間和精力投入到這方面的研究,撰寫了許多著作獻給他們,以便得到他們的庇護。此外他便把大部分時間都用在宣揚和完善自己的學說上。從始至終,他都沒有放棄過自己的學說。在羅馬花卉廣場執行火刑時一位名叫朔普的目擊者鄭重提到,點火儀式開始,儀仗隊向他顯示耶穌受難的十字架像,他轉過臉,以輕蔑的態度移開了目光。布魯諾代表著人類在暴虐的火面前表現了高貴的尊嚴!而在此前聽候法庭宣判時,布魯諾輕蔑地說道:「你們宣判我,我聽判決書。看來,你們不如我,你們膽怯。」

這句話被布魯諾不幸而言中。羅馬教廷在處死布魯諾以後相當長一段時間裡,竟然無恥地否認與布魯諾案有牽連,否認目擊者朔普信札的真實性。直到1868年,一位名叫伯蒂的人整理那一時期的檔案時,才徹底暴露了羅馬教廷在布魯諾案件上的猙獰面目和險惡用心。直到20世紀40年代初,還有人深入挖掘其中隱秘。60年代,在倫敦發現了大量有關此案鮮為人知的新材料。這些材料證實,羅馬教廷竟然連宣佈處死布魯諾的勇氣都沒有,而是把他押往世俗法庭,以便讓他受到「盡可能寬厚但又不流血的懲罰」--其實就是火刑!

羅馬教廷為什麼要採取如此極端的手段來迫害布魯諾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應該初步瞭解布魯諾的學說與基督教神學的根本衝突。在布魯諾的時代,基督教神學已經發展成一種體系龐大、論證縝密的關於上帝的學問,即所謂「經院哲學」,它要求用人類的理性來證明上帝的存在及其偉大力量。威爾·杜蘭這樣描述道:「(中世紀)經院哲學就好像是年輕人的一項大膽又衝動的事業,充滿自信、辯才飛揚,就好像是煥發了青春的歐洲在興奮地進行著一場理性的遊戲。在經院哲學大放異彩的那些世紀裡,它們充分享受和展示了探究、思想、講學、辯論的自由,其程度幾乎凌駕於今日歐洲大學所享有的。」這種思想遊戲給了不安分守己的教士們一個追問有關終極問題的機會。然而這種追問是有一定限度的,那就是:不能觸動上帝的創世者地位。因而這種追問常常讓一些教士的內心惴惴不安,充滿矛盾。這其中甚至有早期基督教最重要的神學家聖·奧古斯丁和聖·哲羅姆,前者一邊說「研究的正確方向必須是從信仰出發」,一邊又說「要是我們沒有理性的靈魂,我們甚至不能信仰」;後者承認對異教文化的喜愛使他陷入了深深的痛苦,據說他曾經夢見耶穌對他說「你是一個研究西塞羅的學者,不是一個基督徒」,並拒絕拯救他。

這大概是基督教神學內部最大的悖論:他們要求用理性來說明信仰,證明上帝的存在和偉大;但是理性最後卻總是和信仰背道而馳。這種時候,是選擇上帝?還是選擇真理?

布魯諾一開始哪個也不想放棄。他是個虔誠的教士,只不過和其他教士不同,他要信仰,但更要理解信仰。為了達到理解信仰的目的,他博覽群書,逐漸發現有些理論比法定學說更加「有理性」,其中之一就是哥白尼的「日心說」。

哥白尼對教會盛行的托勒密「地心說」進行反叛,提出「太陽是宇宙的中心,地球圍繞著太陽運轉」。布魯諾比他更進一步,認為甚至太陽也不是宇宙的中心,宇宙是無限的,宇宙中存在著多個世界,每個世界都有自己的中心。而在世界的本原和原因問題上,布魯諾則走得更遠了。他提出:「有一個永久的恆常的物質本原……一切自然形式都起源於物質,並又回歸於物質;由此令人感到,除了物質以外,的確沒有任何東西是永恆的、常駐的、持久不易的、配作本原的。」他又提出:「在此太一(宇宙)之外,一切都是無。」可見在布魯諾的學說中,根本沒有給上帝留下位置,他已經走到一個徹底的唯物主義陣營裡了。

布魯諾從一開始就知道,他深深地違背了遊戲規則,那就是:「應該讓理性為信仰服務,而不應該相反。」所以,當他第一次被懷疑有異端行為時,他就沒有指望能夠得到羅馬教廷的寬恕。羅馬教廷也知道,如果寬恕了布魯諾,那麼就讚美他否認了上帝的存在。雙方都已經沒有退路。歷史往往就是這樣:一個獨立思考的人,很可能被人當成異端或最終成為異端。這是人類的不幸呢?還是人類的幸運?

布魯諾從容就死。他的罪名是:不承認上帝的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是在本性和實體上毫無差異的;不承認「道成肉身」;不承認聖靈的本性;不承認基督的特性;主張自然界的必然性、永恆性、無限性,以及靈魂的輪迴;頌揚異端世俗君主(指曾經庇護他的伊麗莎白女王)……

然而人類的理性沒有在1600年的火刑柱上終止。在布魯諾之後,僅僅三十二年之後,伽利略發表了《兩種世界體系的對話》,再次支持哥白尼的「日心說」,也間接地支持了布魯諾;大約兩個世紀以後,拉普拉斯提出「太陽系是一個完善的自行調節的天體系統」;康德提出「太陽系星雲假說」;尼采宣佈「上帝死了」;大約三個世紀以後,愛因斯坦提出「狹義相對論」和「廣義相對論」;史蒂夫·霍金提出「宇宙大爆炸理論」……

資料來源:

http://www.oursci.org/archive/ency/people/036.htm
http://shc2000.sjtu.edu.cn/0512/bulunuo.htm
http://profleeclub.ep.nctu.edu.tw/~wilee/proflee4/public/articles/67/index.phtml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你冷靜D先啦BB~

我貼出黎整個格式先姐,資料我慢慢會執。

你的回應我會再細看,如發現有問題就會修改,OK?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贊成BB所說,布魯諾不應被稱為天文學家,故改為思想家。

至於他和日心說的關係,見 http://shc2000.sjtu.edu.cn/0512/bulunuo.htm 第3.2段,看來研究頗為深入。

待我再看看房龍的《寬容》再說。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關於布魯諾一條,經參照多個資料來源後,我用自己的文字改寫成:


日期:
2月17日

簡介:
思想家布魯諾因支持日心說,在羅馬花卉廣場被宗教裁判所處以火刑。

詳情:
布魯諾(Giordano Bruno)出身於十六世紀意大利一個貧窮家庭,青年時期進入修道院,之後成為多明我會的教士。成長期間因接觸了古希臘唯物主義而成為叛逆教士,被教會開除後就到各地流浪。

他翻越阿爾卑斯山,到了當時為新教大本營的日內瓦,當地有大量來自意大利的難民。可是他的思想也不容於新教,因此他在日內瓦居住不到三個月就被趕走。

之後他輾轉到了里昂、圖盧茲。他開始研究天文學,衷心擁護當時被認為異端邪說的哥白尼「日心說」思想。因當地的主流思想容不下他,他又繼而遷徙到巴黎、英國。他在英國發表對天文學的演講和出版幾本重要著作後,又被逐出境外。

他返回法國,抵達馬爾堡後,繼續因他散播「異端」思想而被逼流浪,先後到了德國維登堡、布拉格。抵達蘇黎世後,他收到來自威尼斯一名年輕貴族後裔的邀請,請他到當地演說。

他勇敢地應邀,可惜在貴族家中等待著他的,卻是羅馬宗教裁判所的官員。他被逮捕,關進監獄裡整整七年,卻仍堅決不「悔改」。

1600年2月17日,在羅馬的花卉廣場,布魯諾被綁在火刑柱上,活生生地被燒死,骨灰被撒到流經羅馬的臺伯河,得到了最終真正的自由。他的最後遺言:「火不能征服我,未來的世界會瞭解我,會知道我的價值。」直至今日依然迴響著。

當時有類似遭遇的絕不止他一個人,然而他的人生際遇、思想、對真相熱切的追求,成為當時開拓者的典型,一個具代表意義的例子。

資料來源:
房龍,《寬容》,p.273-277,香港:萬源圖書。
http://www.oursci.org/archive/ency/people/036.htm
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tw/26448777_d.html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Taking the Christ Back Out of Christmas: Secularizing the Season

這篇文章倡議還「聖誕」節本來的俗 ...
liberale 發表於 2010/12/25 22:28



    把它歸正為「太陽神節」便OK了。
布魯諾是否「天文學家」,要看天文學家的定義是甚麼。

既然有指是教會刻意的扭曲,那就不如乾脆不說他是天文學家,省得爭議之餘,又可回歸重點,免被一些伎倆分散注意力。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1既重點係先定格式丫嘛,6樓咪同你講過囉。

有新資料的input,我都可以反口,呢個就係科學同神學不同之處。同理,基督徒都可以離教既嘛。

不過,我唔討論佢係咪天文學家呢個point喇。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你部電腦若中了毒, 都變得古古怪怪既。
基督徒都會中毒 (有新 inputs) , 同樣也會是行差踏錯了。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0/12/28 11:39



    說話要留有餘地,難保有一日閣下離教時,呢句就話返自己既喇。
回復 66# beebeechan


    你果D叫轉教會,咪混淆視聽先得格。
那屠殺七萬人的數字是從何而來先? 來源是否可靠?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0/12/29 01:14



    兵荒馬亂,一個目擊者又怎知道死了多少人?因此他說不出來是應該的。
http://www.historylearningsite.co.uk/cru2.htm 所述,"The Muslims claimed afterwards that 70,000 people were killed and that the Crusaders took whatever treasure they could from the Dome of the Rock." 是被殺的一方受害後統計出來作出報告的。
後來的回教徒怎樣點算七萬人給殺掉?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0/12/29 14:56



    好簡單姐,問下親戚朋友,有無D唔見左人就知啦,唔係既話,地震死亡人數點統計呀?

學110樓話齋,你入左間古董店,打爛左個無標價既花樽,人地話值幾多錢,你都無計架喇。
要施行「政教分離」時, 是要與「宗教自由」也要取得平衡, 和諧點, 不然, 走火入魔, 便變成是宗教壓迫的手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0/12/31 14:28



    向來都是宗教壓迫宗教的啦;政教分離其中一大原則都是「信仰自由」,你不用太擔心。
以女巫罪名, 置無辜者於死地的是地方鄉紳法庭, 是這些不合法的法庭濫用私刑,不是由教廷委任的法庭審理。
那教廷又何需要替人揹鑊, 食死貓?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1/2 13:51



    分得咁開既咩?唔想殺人入自己數,所以交給別人來借刀殺人吧?

從審判程序上講,宗教裁判所僅僅是判定一個人是否為異端,之後的具體量刑審判則交給世俗法庭去操作。例如在遼寧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宗教裁判所——異端之錘》,就是一項明證:「如果異端分子被捕後拒絕悔過自贖,則交世俗政權處置;這是把異端分子送交世俗權力監禁或處以火刑的基本方式。」
http://book.douban.com/review/1678378/
那回望, 在閣下引用過的布魯諾事件中, 布魯諾不肯悔改, 又幾時是交到地方小法庭上審判?
由頭至尾到執行死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1/2 23:01



    不明白你想說甚麼。
此書《宗教裁判所——异端之锤》作者 Edward Burman 不見得據有甚麼歷史學的訓練, 因何一個消閒書的作者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1/2 23:16



    我近來閱讀房龍的《寬容》,其中他說:
「然而嚴格說來,宗教法庭的確沒有殺死一個人。

由神職人員組成的法庭宣判以後,被定罪的異端分子就交給了世俗當局,他們可以任意決定怎樣處置犯人。但是,假如他們沒有判處犯人死刑,就有可能面臨很多麻煩,很可能會被開除教籍,或者失去教廷的支持。

有時候犯人逃脫了這種命運,沒有被交給地方法官,那他的遭遇祇會更慘。因為他可能要在異端裁判所監獄的單人牢房裏度過自己的餘生。因為死在火刑柱上比在黑暗的岩石城堡裏慢慢地發瘋要好一些,所以很多犯人大包大攬地承認了許多自己根本沒做過的事,以期被定為異端邪說罪,早曰脫離苦海。」


要做歷史考證,如只看官方書籍,就會出現官方的偏頗:教會方面當然不希望將自己殺人的事記錄入自己數啦。還有,世上還有比死更難受的事,這又是否可算入死亡人數呢?

自己去想想,當時教會、宗教裁判所與世俗法庭的關係,就知道「宗教法庭的確沒有殺死一個人」是怎的一回事,用common sense就可以的了。
回復 215# beebeechan


    哈,所以我便說「分得咁開既咩?」囉。
即是說,當時的宗教裁判所及世俗法庭,在我看來只是左手交右手,所裁判關於異端及女巫之類的案件及處決人數,實在無須區分。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我說左右手無須區分,你就硬要分左右手。

隨便你吧。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回復 222# beebeechan


    Quiriacus仲好勁添,被人用熱鉛封咀後,仲可以講好多野架,真係唔做聖人都唔得。
http://www.catholic-forum.com/saints/golden333.htm
那Quiriacus 燙到唔出得聲勒....一滾即香菇了
咁係咪 Julian 便是仁慈一點呢?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1/1/4 11:52



    就算係咁,有關記載都要寫得佢辛苦一些,以便封聖嘛。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