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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不想你知的聖經內容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5:09 編輯

天國何時來臨——再踢基督教會的大話

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馬太福音 4:17)

耶穌傳道說:「天國近了」。究竟天國何時來臨?現今基督教會的說法是:「沒有人知道天國何時來臨」。教會經常引用以下一節經文來支持他們的說法: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馬可福音 13:32)

請注意,這節經文指出「子低於父」,「三位一體」的信條明顯錯誤。不過,基督教會對以下的經文往往避而不談: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要看見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馬可福音 9:1)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馬可福音 13:30)

耶穌相信天國近了,末日即將要發生在他們的年代,即公元一世紀。但另一方面,耶穌又說不知道天國何時來臨,究竟我們要怎樣理解這兩個看似矛盾的說法呢?

其實,這兩個說法並無矛盾。這好比說:「儘管我不知道香港何時有普選,但它總會在我們的有生之年內實現」。

基督教會十分虛偽,他們說了一半卻又隱瞞一半。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5/5/5 13:34 編輯

耶穌降世,多此一舉

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約翰福音 15:22)

如此廢話,蠢不忍睹!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5:39 編輯

耶和華——製造無知和混亂的罪魁禍首

他們不知道,也不思想;因為耶和華閉住他們的眼,不能看見,塞住他們的心,不能明白。(以賽亞書 44:18)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5:41 編輯

聖經——愚昧經文,俯拾皆是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言 23:13-14)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 13:24)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箴言 22:15)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言 29:15)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希伯來書 12:6)

注意:
1. 關於箴言29:15,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為什麼放縱的兒子不使父親羞愧呢?聖經歧視女性,可見一斑。
2. 聖經是半開化蠻族的產物,愚昧經文,俯拾皆是。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3/6/26 11:31 編輯

再踢聖經荒謬虐兒經文

德訓篇 Sirach,天主教及東正教正典,基督新教次經。

He who loves his son will whip him often, so that he may rejoice at the way he turns out. (Sirach 30:1, NRSV)

疼愛自己兒子的,應當時常鞭打他,好能因他的將來而喜悅,免得他將來沿門乞食。(德訓篇 30:1,思高聖經)

注意:思高聖經擅自加上「免得他將來沿門乞食」,企圖把經文合理化,欺騙中文讀者。英文聖經包括 NABRE, NJB, NRSV 並無此句。

He (who disciplines his son) has left behind him an avenger against his enemies, and one to repay the kindness of his friends. (Sirach 30:6, NRSV)

對於仇人,他(訓導自己兒子的人)留下了一個報仇的人;對於朋友他留下了一個報恩的人。(德訓篇 30:6,思高聖經)

注意:根據經文,訓導(鞭打)兒子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留下一個替自己報仇的人,把仇恨帶到下一代。

Give him no freedom in his youth, and do not ignore his errors. Bow down his neck in his youth, and beat his sides while he is young, or else he will become stubborn and disobey you, and you will have sorrow of soul from him. (Sirach 30:11-12, NRSV)

在他年輕時,不要讓他放任自由;對他的過失,不可忽略不顧。在他年輕時,要使他低首下心;趁他還小時,要叫他屈己服從,以免他轉為倔強,不服從你,使你傷心。(德訓篇 30:11-12,思高聖經)

注意:
1. "Give him no freedom in his youth" 的意思是「在他年輕時,不要給他自由」。眾所周知,自由並不等同放任。思高聖經把「不要給他自由」譯作「不要讓他放任」是偷換概念,掩飾荒謬,欺騙中文讀者。
2. "Bow down his neck in his youth, and beat his sides while he is young" 的意思是「在他年輕時,要他低頭,擊打他的側身」。
3. 根據經文,對兒子施予體罰,目的就是要使他服從。
4. 說穿了,耶教其實就是一個冒充神聖和要人服從的宗教。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5/5/24 20:32 編輯

耶穌——不學無術的江湖神棍

耶穌相信宇宙誕生之初,神造男造女(可10:6)。耶穌相信挪亞建造方舟,避過洪水滅世之災(太24:37-39)。耶穌相信約拿被大魚吞下,在魚腹中活了三日三夜(太12:39-40)。這些舊約聖經中的故事,本是無稽之談,耶穌竟然信以為真。由此可知,耶穌實在是個不學無術,到處招搖撞騙的神棍。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馬可福音 10:6)

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馬太福音 24:37-39)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彼得前書 3:20)

神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代,曾叫洪水臨到那不敬虔的世代,卻保護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彼得後書 2:5)

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馬太福音 12:39-40)

注意:
1. 根據現代科學,宇宙的年齡大約是138億年,地球的年齡大約是45億年,人類大約起源於20萬年前。根據聖經,宇宙與人類大約同時起源於6千年前。
2. 耶穌和使徒都是以字面意思理解創世記的內容。耶穌相信人類始於宇宙誕生之初,耶穌對挪亞、羅得和約拿的故事全部照單全收。耶穌思想有幾幼稚,見識有幾膚淺,可想而知。
3. 基督徒至少有兩類。第一類不惜背負上「科學盲」的惡名,頑固地相信「神創論」和「方舟論」,他們雖然愚蠢但信仰忠實。另一類口說相信耶穌,心中卻不相信連耶穌也相信的「神創論」和「方舟論」。他們創作了各式各樣的名詞,例如「神創演化論」,企圖為「神創論」換上新的解釋。他們表裡不一,信仰虛偽。
4. 「亂搬龍門」向來都是基督徒的醜行。當遇到合乎他們心意的經文,他們就以字面意思理解經文。當遇到不合乎他們心意的經文,或他們自己也知道荒謬的經文,他們就把經文說成是寓言,不能以字面意思理解經文。其實,文章的體裁一般都可以根據其內容和風格判斷出來,無需有人冒充專家戾橫折曲掩飾荒謬。
5. 耶穌在墳墓裡只過了一日兩夜,並非他自己預言的三日三夜。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3/8/31 14:10 編輯

耶穌——懵成成做人的江湖神棍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馬太福音 12:41)

耶和華已經出令,指著尼尼微說:你名下的人必不留後;我必從你神的廟中除滅雕刻的偶像和鑄造的偶像;我必因你鄙陋,使你歸於墳墓。(那鴻書 1:14)

注意:耶穌懵成成做人,尼尼微早已遭耶和華所棄,為巴比倫所滅。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5:49 編輯

基督教——一個極盡詆毀女性的宗教

傳道者說:看哪,一千男子中,我找到一個正直人,但眾女子中,沒有找到一個。(傳道書 7:27)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5/2/14 14:50 編輯

再踢和合本聖經翻譯作弊

要愛如己。(馬可福音12:31,和合本)

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馬爾谷福音12:31,思高本)

你要愛鄰人如愛自己。(馬可福音12:31,馮象本)

You shall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Mark 12:31, NASB)

You shall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Mark 12:31, NRSV)

You shall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Mark 12:31, NABRE)

You must love your neighbour as yourself. (Mark 12:31, NJB)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Mark 12:31, NLT)

和合本聖經的「愛人如己」,思高聖經譯作「愛近人如你自己」,英文聖經無一例外地皆是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中文是「愛鄰如己」)。

The Evolution of God 作者 Robert Wright 指出,"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referred only to fellow Israelites, not to people in neighboring nations. 此語只在鼓勵以色列人愛自己同胞而非鄰族。「愛鄰舍」真的是「愛鄰舍」,不是要你愛所有人。馬可福音第七章中,耶穌把外邦人稱為狗。

基督教是一個充滿謊言的宗教。和合本聖經翻譯作弊,嚴重欺騙中文讀者。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5:51 編輯

不拜耶和華?拜外邦人的神?抵死!

撒瑪利亞必擔當自己的罪,因為悖逆他的神。他必倒在刀下;嬰孩必被摔死;孕婦必被剖開。(何西阿書 13:16)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5:53 編輯

耶穌的反猶太思想

你們(猶太人)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約翰福音 8:44-47)

注意:基督徒竊取了猶太人的經典,反過來再迫害猶太人,這是極度無恥的行為。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5:56 編輯

新約的反猶太思想

這猶太人(Jews 複數)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不得神的喜悅,且與眾人為敵;不許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帖撒羅尼迦前書 2:15-16)

新約聖經刻意詆毀猶太人,將他們說成是魔鬼的子孫和殺害耶穌的兇手,激發了基督徒對猶太人的仇恨,兩千年來千千萬萬猶太人受盡屈辱與迫害。

Lillian C. Freudmann, Antisemitism in the New Testament, 1993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5/8/15 11:12 編輯

耶經造假,無所遁形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5:58 編輯

耶經造假,一目了然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5/7/31 22:00 編輯

聖經造假,大話一籮籮

猶太法律嚴禁逾越節開庭審判。根據馬可福音,耶穌是在逾越節的開始(猶太人的一天始於日落)吃逾越節晚餐。逾越節之夜,大祭司的差役逮捕耶穌,開庭審判。逾越節清晨,耶穌被押送到彼拉多衙門。耶穌在上午九時被釘十字架,下午三時死去。耶穌的案件是同日開審,同日判刑,同日處決。這些程序都違反了猶太法律,福音書裡的故事顯然是虛構的。

關於巴拉巴的一幕插曲,羅馬和猶太法律都沒有慶節釋放犯人之說,更沒有響應民眾要求而釋放凶犯的例子。尤其是殺人叛變,擾亂治安者,更不可能隨民眾的呼籲而釋放。寬赦殺人犯的權柄操諸羅馬皇帝一人。彼拉多僅為帝國東邊敘利亞省下的猶太區的總督,那裡有這樣的大權?更不可能的是,由亂民吵嚷而決定囚犯的命運,這是羅馬法律之所痛惡者。從整個羅馬帝國千年之久的文獻,找不出任何類似巴拉巴獲得釋放的例子。

囚犯巴拉巴,英文新修訂標準版聖經是 Jesus Barabbas,即耶穌‧巴拉巴。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2/3 14:11 編輯

聖經——維護奴隸制度的宗教經典

你們做家僕的,要以完全敬畏的心服從主人,不但對良善和溫柔的,就是對殘暴的,也該如此。(伯多祿前書 2:18)

注意:
1. 「家僕」指奴隸,英文聖經 NIV, NLT, NRSV 皆作 slaves。
2. 奴隸制度是人類歷史上最醜惡的罪行之一。聖經禁止很多瑣碎的事情,其中包括不可穿兩種線織成的衣服、不可在安息日撿柴、不可吃豬肉、不可娶離婚婦人為妻,但聖經不單只沒有譴責奴隸制度,反而更處處維護這種醜惡的罪行。
3. 二零一四年,香港發生印尼女傭 Erwiana 被虐事件,傳媒廣泛報導。同情受害人的市民大眾或不知道「根據聖經,僕人忍受冤屈的苦楚,在神看來是可喜愛的事情。」
4. 聖經是神的話語?還是半開化蠻族的產物?人有智愚賢庸,各位可自行判斷。

基督教——一個野蠻偽善的宗教

凡你們去征服的民族供奉神祇的地方,無論在高山上,或在丘陵上,或在任何綠樹下,都應加以破壞: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石碣,燒毀他們的神柱,砍倒他們神祇的雕像,將他們的名字由那地方完全消除。(申命紀 12:2-3)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7/27 22:25 編輯

基督教——一個建立在大量謊言上的宗教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5/26 20:52 編輯

使徒彼得——基督教會的第一個罪人

亞拿尼亞夫婦私存財產先後遭彼得訓斥而橫死當場(使徒行傳 5:1-11)。這對夫婦沒有堅強的信念,對世末迫於眉睫,耶穌即將再來的信念發生動搖。如果世末遲遲不來,又將變賣的財產全歸公用,將來老弱多病的晚年,如何維持?諷刺的是,事實證明世末並未到來,教會的共產制度也沒法維持。亞拿尼亞夫婦的慘死突顯了基督教會的野蠻和虛偽。

最初的信徒堅信世界末日迫於眉睫,耶穌即將再來,建立天國。今世的一切,均歸無用。他們被聖靈充滿後(使徒行傳 4:31),將田產房屋變賣,實行共產制,一心等待世末的迅速來臨。

亞拿尼亞夫婦私存財產,彼得應該要求亞拿尼亞夫婦交出全部財產,或是退還已交財產並把夫婦逐出教會,而不是「借用神力」把夫婦二人殺害,讓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使徒行傳 5:5, 5:11)。

從這事件可以看出,彼得是個愚昧暴戾,沒有教養,沒有寬恕之心的人。其實基督教是以天堂的賄賂、地獄的恫嚇來欺騙愚民,是一個其身不正和不要得的宗教。

值得留意的是,時至今天,偶爾也有被主流宗教打壓為邪教的宗教組織,同樣宣揚世末的來臨,信徒變賣財產,情況與基督宗教初形成時相似。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5/7/27 23:06 編輯

聖經——大話連篇的宗教經典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哥林多前書 15:14)

耶穌的復活,是基督信仰的基礎。兩千年來,教會一貫堅持復活的信條。如果耶穌復活是出於幻想,基督信仰自然也是幻想。

所謂的聖經,充斥著大量謊言。請看四福音書如何「記載」耶穌的復活與顯現:

馬太福音
抹大拉的馬利亞,另一位馬利亞,兩位婦女來到耶穌的墳墓。一位天使從天而降,坐在墓外的圓石上。天使叫婦女轉告門徒往加利利去見耶穌。婦女離開墳墓時遇見耶穌。門徒往加利利,耶穌在指定的山上向門徒顯現。

馬可福音
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撒羅米,三位婦女來到耶穌的墳墓。一位天使坐在墳墓裡。天使叫婦女轉告門徒往加利利去見耶穌。婦女害怕,什麼也不告訴人。全卷完,16:9-20是後人添加的偽作。

路加福音
抹大拉的馬利亞,約亞拿,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其他婦女,至少五位婦女來到耶穌的墳墓。兩位天使忽然站在墳墓裡,告訴婦女耶穌已經復活了。當天耶穌顯現給以馬忤斯兩徒,當他們返耶路撒冷報告時,耶穌向門徒顯現。耶穌帶門徒到伯大尼附近,被提升天去了。

約翰福音
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耶穌的墳墓,看見石頭已從墓門挪開了,跑去報告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彼得和那門徒跑到墓地去查看,找不到耶穌的屍體,回家去了。馬利亞站在墓外哭泣時,兩位天使與耶穌忽然顯現。當天晚上,耶穌向門徒顯現。八天後(一星期後),耶穌再向門徒顯現。福音至此完結,補篇再寫耶穌在加利利湖邊向門徒顯現,明確表示這是第三次。

其他互相矛盾的謊言包括:
1. 耶穌復活當日升天(路加福音 24:51)與耶穌復活後第四十日升天(使徒行傳 1:3)。
2. 耶穌在加利利湖邊向門徒顯現(約翰福音補篇)與耶穌囑咐門徒不要離開耶路撒冷(使徒行傳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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