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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話人有罪性,但又有良知,前後矛盾???

搞罪的文化,讓信徒造成心裏的罪惡感,然後要人贖罪,但當神的,天天要人殺動物祭祀贖罪,不高興別人信異教,就教導信徒殺光異教徒,這種罪不是更大嗎

這種神應要向誰贖罪,不就是被他姦被他殺的一大堆人嗎!

所以東方宗教絕不會強調什麼原罪,而是強調教育,從小教導的好,克已自制,總比那些藉口,什麼罪不能自身改的,不能克制的來的好
講人會犯那些過錯並沒有錯,相對而言佛教分析的更是詳細,
我倒是對以下這種話不以為然:『傲慢為最大、最重,因為人得到上帝以外的妄語,以為人可不依靠上帝,跟隨其他假先知、假神,並以此為自滿,抗拒基督救贖』
罪是從心裏產生,若自已不能克制,再怎樣也沒法去除
若單靠外力可洗罪,那印度教在恒河洗浸不就可除罪了,猶太教以祭祀各種動物行各種贖罪禮就真的能除內心的罪?
信基督後心裏就不再有罪惡的思想,我看也未必,若說信了就可贖罪,就不會有七宗過,在我看來也是最大的傲慢
佛陀講過波羅門教以犧牲來祭祀是錯誤的,反造成罪惡,道家也講不殺生,全真派還講吃素,孟子說七十歲才許吃肉,但過去能活七十歲的可稀少
,民間宗教是因宗教教育不普及才會搞殺生祭祀,有待宗教教育加強
天災地變能怪天地嗎,他們是有情有意識的生靈嗎,我看也未必,既非有意識又怎能怪罪天地呢!
1。罪在字典解譯裏有二種意思一是過失二是違犯法律,我講的是過失,基督教將之放大為犯罪

若照貴教的定義貪饕(貪吃,Gluttony)、貪欲(貪婪,Greed)、怠惰(懶惰,Sloth)、色欲(Lust)、傲慢(驕傲,Pride)、嫉妒(Envy),與及憤怒(Wrath)。都是罪,那耶穌,耶和華也有罪,也離不了一死,自已都會死那能帶來給人永生(求永生是不是更大的貪欲貪婪?)

我們看
貪吃:
箴23:2 你若是貪食的,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
箴28:7 與貪食人作伴的,卻羞辱其父。
太11:19 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
路7:34 人子來,也吃也喝,你們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
依舊約的觀點!

申命記第二十一章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憤怒:
可3:5 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
可10:14 耶穌看見就惱怒,

憤怒:
出4:14 耶和華向摩西發怒說
出15:7 你發出烈怒如火
出22: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出32:10 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

嫉妒
耶和華經常嫉恨異教徒信別的神
出34:14 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罪的工價乃為死:

耶穌死在十字架是不是自已有罪而死,不然無罪的應釘不死他不是嗎!

既然科學早就認定,當受精卵出現,生命就已經出現,那那些胎死腹中的孩子也有七宗罪嗎?或任何罪要先死?

要是人出生就被基督教定罪,那基督徒為何要結婚生子一直制造罪人,這豈不可惡?

>>>>你的罪[就赦免]了。是[赦免],不是沒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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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意思是就是到死後也永遠有罪,那這樣要不要信我666呀,我保証信我的,會赦免你的罪,更讓你的罪洗的乾乾淨淨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2/21 01:08 編輯

基督教是一神教嗎?死海古卷與希臘文本揭穿耶和華實是迦南El Elyon神的兒子之一,耶和華也會死亡 ,基督教貪渴永生只是幻像!


參看申命記 32:8-9(詹姆斯國王版本)
至高者將繼承物分賜給眾國
當他將亞當的子孫分散
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人民的疆界
但耶和華的份就是他的子民
他的產業就是雅各



上面是基於傳統的希伯來文,也稱為馬所拉(Masoretic)文本。
現在參考一個種更古老的版本~死海古卷中所發現與之相匹配的希臘文本:


當 El Elyon神送給各國他們的繼承物
當他分散人類的子孫,
他固定眾民的邊界,根據神的兒子人數,
對於耶和華的部分是他的子民,雅各是他分配的繼承物。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古老的文字清楚地表明El  Elyon神是所有神的父親,耶和華只是他兒子之一。
El Elyon神劃分不同民族並分配給耶和華一部分繼承物


後代經文竟將這兩個父子神El Elyon與耶和華合併為一個神,(註:顯然企圖欺矇大眾)。




另還有其他線索顯示,猶太教原是多神教,
以詩篇82為例:


82:0 亞薩的詩。
82:1 神站在眾神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
82:2 說,你們審判不秉公義,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
82:3 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為困苦和貧窮的人施行公理;
82:4 當救護貧寒和窮乏的人,搭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
82:5 他們不知道,也不明白,他們正在黑路中走;地的根基都搖動了。
82:6 我曾說,你們是神,你們中的每一個,都是至高者Elyon的兒子。
82:7 然而,你們與人類一樣要死;像宗王中的一個要仆倒。
82:8 神阿,求你興起,審判這地;因為你曾繼承所有國家。


在舊約還有許多文字提及“其他眾神”,在舊約許多由耶和華所發的咆哮似乎顯示他只是地位略高於其他眾神,這些神應如耶和華般,得到至高者  El Elyon神配給土地。





Take a look at Deuteronomy 32:8-9 (King James Version):
"When the Most High divided their inheritance to the nations, “
When He separated the sons of Adam
He set the boundaries of the peoples
According to the number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For the LORD's portion is His people;
Jacob is the place of His inheritance." 。“
This is based on the traditional Hebrew text, otherwise known as the Masoretic text (MT).


Now look at a much older version of this text that was found in the Dead Sea Scrolls and matches the Greek Septuagint text:




"When El Elyon gave to the nations their inheritance, “,
when he separated the sons of men,
he fixed the bounds of the peoples according to the number of the sons of God.
For Yahweh's portion is his people,
Jacob his allotted inheritance." “





What on earth is going on here?

The older text clearly shows that El Elyon is the father of all the gods, and Yahweh is simply one of his sons.
El Elyon divides up the various nations and allocates a portion to Yahweh。
The later version of the text simply merged these two gods into a single being.
There are other clues that there were originally multiple gods,
take Psalm 82 for example, where Yahweh stands in the council of the gods 但後來版本1. 1。 Psalm of Asaph.。 God stands in the council of the gods; he judges among the gods
2. 2。 How long will you judge unjustly, and show preference to the wicked?
3. 3。 Judge the poor and the orphans; do righteousness to the afflicted and dispossessed
4. 4。 Deliver the poor and oppressed; save them from the hand of the evil.
5. 5。 They do not know and they have no understanding; they walk about in darkness. All the foundations of the earth are shaken.
6. 6。 I said, “You are gods, and children of Elyon , every one of you.”。”
7. 7。 But you will die like mortals, and fall like one of the princes.。
8. 8。 Rise up, O God, and judge the earth, for you have inherited all the nations
There are many other references to "other gods" in the Old Testament if you look carefully, have a look at my Bible Nonsense page for some examples.。 A lot of the rants by Yahweh in the Old Testament appear to be about his superiority over these other gods, presumably the ones El Elyon allocated to other lands.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3/8 01:30 編輯

>>>>因為我有疑惑:如果基督教真是騙人的,那麼我以前上的教會,會中那一大堆醫生、律師、會計師是什麼回事的?書樓裡那一大堆書,作者簡介一欄所寫的履歷叫人咋舌:這些人,是真的笨蛋,還是瘋了?
為什麼基督教可以騙到這些社會上流人士、飽讀詩書的人?這些高學歷,不可能不是聰明人。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直至後來有一段時間,我經常進出醫院;在醫院,我見過很多人去世的場面。
死亡,一直圍繞在我身邊發生。因為人,總有一死。
我不是笨蛋。一般基督徒、牧師的提問回答,也滿足不了我。所以,我讀神學,研究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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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說這是一種名人效應的迷思,某部份名人喜歡某牌咖啡或某樣東西,就一定是經過理智的思考嗎?上流人士、飽讀詩書、高學歷就代表一切都是對的?未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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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小弟先從"永生"說起。
神有三大因:
第一,神是獨一、偉大而良善的;
第二,神是自有永有;
第三,神是全能、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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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以上三項結論,您是怎樣得來?教會告訴你的?還是您自已研究得來的?
以下這些不是您寫的嗎?
[神是全能、全知]是神的定義第三條。只是,這是人在理解神時,人相對於神的概念,而不是神相對於自己——神的定義,所以,這定義本身就是有矛盾的。人認為祂是全知、全能,而祂則沒說過自己是全知全能;人用[全能的天父啊]來祈禱,為的是歌頌神,認為要[全能、全知],才算是神。這是人類的一種愚蠢。Understand?


>>>"永生"這概念,是來自第二的"自有永有",即"永恆"的意思。"永恆"這概念本身就應該是人所難以理解——因為人有生有死、有始有終,甚至發明了"時間"這觀念;有了"時間",人類觀念就同時出現"過去"、"現在"、"將來"。
"自有永有"則完全跳出、超越了這些觀念——既非過去、更非現在及將來,因為一直都存有,根本不存在時間上的分野。"神"就是、只等同於"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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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沒有「永遠或永恆」這件事,世間萬物的時、空、物質、心靈都會變化,既然會變化就有過去現在未來的時間與空間位移的描述。


>>>——問"神從何來"、"神創造了天地,那麼誰創造了神"這些問題,是錯誤的(it's a wrong question),因為神就是永遠,一直都存在。"在哪裡"也是錯問——"哪裡"是物質性的一套存有觀念,跟"何時"一樣,是人類創立出來的一套觀念。用這些觀念套進神的存有,本來就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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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問「誰創造了神」,光問你怎知「神創造了天地」就好了,你看到的,還是傳聞而來?
他創造的天地,跟現代科學所了解的天地差很大,可以說完全是荒謬可笑,那你就這點有何合理的解釋!


>>>約翰褔音第十四章六節說到:[我(耶穌)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那到父那裡去。]。[到父那裡去]作甚?就是[與父同在]。與神同在,不是說你能成為神——因為你有生有死,有始有終——而是你可以跟祂一起享用這"永遠"。
就是這樣了![和祂一起享用"永遠"],多麼難以理解的說話!也是多麼冗悶的一句話。那麼,[得永遠]可不可以?不可以,因為[永遠]是形容詞;即使是英文的[eternity],也是形容詞當名詞用,用了語言系統的方便來轉換,只是抽象名詞。那,[永遠]的什麼?百思之下,只好加上中文裡的[生]字,就像英文一樣,變成[永生]、[eternal life]。加一個字,讓你明白神的心意
[得永生]這三個字,是這樣來的。所以很多虔誠基督徒都說,用人類的智慧理解神的智慧,本身就是不可能。
我就不覺得了。只是難度高了一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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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永生是不是指說永遠不死?耶穌不是有生也有死嗎,那永生什麼的???,

永遠不死會不會是另一種痛苦?~要是有一天你不想活那麼久,生活又很無聊時。
還有那些已永生的天使為何要反叛耶和華?




>>>當然,語言的誤會何止[得永生]這三個中文字?[罪]這個字,更突顯神與人之間的語言落差。
我只知道,[sin]這個字最早出現在早期教會的教義中(有沒有其他來源証明,我就不知道了,唯望另有高人指教)。教會不用[guilty],不用[crime],只用[sin],是要突顯人類比神低一等的位格——生命開始,就有欲望,就有爭奪;由在媽媽肚內,為生存而逃避墮胎工具的侵襲開始,到為了吃飽而尋找媽媽的乳頭;到跟兄弟姊妹(如有)爭寵愛,到跟旁邊的孩子爭玩具,甚至爭取學業的成績。爭,是欲,是貪的一種;只是,一切只因人要生存。
人因要生,而心生欲;欲衍生了貪,貪衍生了貪更多。貪圖安逸,於是有了懶惰。到了青春期,要繁衍後代的原始本能出現了,就生了色欲。
長大了,要在人前顯威,於是,吃飯要吃貴的,甚至吃飽了還不夠,要吃剩、有餘,以炫耀自己富有。看到人家比自己富有,妒忌了;女朋友跟別的男人跑了,不憤怒才怪。
這是多少人的眾生相?
當然,以上都只是一種形容。
人貪生,甚至怕死;只是,人必有一死。有生,有死,一生欲望伴隨——要簡單地,簡單得用一個字來解釋、稱呼,怎麼辦?基督教創了一個字——[sin]。人為了這些[sin],拼死拼活,笑、哭、怒,一生一世,為這一切"活受罪"。
嗯,沒錯了。基督教由外國傳入,作為客人,不可能要求中文詞匯中另外創立一個方塊字,作為[sin]的翻繹。翻遍字典、古藉,嗯,就選[罪]這個字吧。因為[業]這個字,早就給佛教拿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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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與耶穌的仇恨心與爭忌心及貪欲心也是很大的,你認為是不是一種sin?
還有造人時不好好造好,卻造人人有sin,不是一種罪嗎?
我建議是,基督徒最好不要生孩子,以免生那麼多的有sin的
,明知會造有sin 的孩子還要生,這就是佛教口中的造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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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得對,天主、基督教會中,不少例如主業會此類的組織,都推崇清教徒的生活方式,每天清茶淡飯,終生不嫁不娶。他們大都有一個目的,是:因為深信基督會再來,屆時基督需要有信徒作祂的僕人,所以他們不論於身或心,都潔淨自己,好讓自己有潔淨的靈魂侍奉祂,作祂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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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自已造就不良的罪人,然後又要人贖罪,給他當僕,何苦來哉?這不是脫褲放屁多此一舉嗎




>>>當然,要傳宗接代也可。例如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就說,男女都應當有伴,作對方的丈夫或妻子,因為[要避免淫亂的事]。獨身、守寡或結婚,神給人有選擇的自由;因為神知道有人總[不能自制],所以認為這些人[應當結婚,因為結婚總比慾火焚身好]。慾火焚身,縱使只是[為了專心禱告],雙方同意暫時分房,也怕[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
只是神更希望,如果"忍得住",可以保持單身的話,就單身吧。因為[我(奉神旨意蒙召的保羅)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子的人,掛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樣得到主的喜悅;但娶了妻子的人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妻子的歡心,這樣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婦女和守獨身的女子,掛念的是主的事,好讓身體和心靈都成為聖潔;但結了婚的婦女是為了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丈夫的歡心。我說這話,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我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
順帶一提:一般人如你我,如要引用聖經,至少要用上這種程度的引用。這是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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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是獨身主張的保羅個人的意思,還是耶穌或耶和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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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的拙文——"聖經大見解"中也提及過,教會人士歸納的金句,是在熟讀聖經、神學之下,嚴謹地歸納出來的,旨在不認識聖經的人能夠簡單易明地理解基督教的教義;最希望的,是人們在查考金句出處的時候,同時閱讀聖經。換句話說,官方金句才是正確;別人,如你,這樣引用,就非常不對。他們歸納金句就可以,普通人如你,就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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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話就像古代的羅馬教會,只有主教才能資格解經,教皇永無誤
,但這些人解經就對嗎?你應不會食古不化吧,只信這些官方的話。



>>>單以你所引用的,馬太褔音第十一章就己經錯了:前一句已經是[約翰來了,不吃也不喝,人說他是鬼附的];後面還有一句[但智慧藉著它所作的,就證實是公義的了。]!而且你引用時,寫的是[人又說],聖經上卻是[人卻說]!整個第十一章,是說約翰派門徒去見耶穌。交待約翰不吃不喝,是用來對比耶穌的大吃大喝,因為要用約翰像被鬼附,對比耶穌那公義的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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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酒好食是公義嗎?這是不是也是心智上的迷思
11:18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说∶『他有鬼附着』。
11:19人子来了,也吃也才,人就说∶『看哪,一个贪吃的人和酒徒!收税人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总是从智慧的行为(有古卷∶儿女)得证为对的。」









>>>幸好小弟的聖經就在床邊。
引用聖經,平凡人如你我,一小段來引用是最低要求,最好的是整整一章來引用;看聖經,也要看前文後理,注意章節之間的連接,並用聖經中其他篇章作對比閱讀。以上述為例,就最好和路加褔音第七章作對比閱讀。
看聖經就是這麼麻煩!不然人家為何要歸納金句?
得罪說句:很多離教者、反基督教的人,就是像你一樣,愛這樣引用聖經,然後說聖經的種種不是,什麼令人驚慄、感到恐怖,什麼色情、暴力,將聖經剪碎,體無完膚,目的為要滿足自己反基督教的情緒。這跟邪教根本無分別!出埃及記是神——耶和華主動的向人啟示自己,幫助以色列人糾正他們錯誤的信仰,並跟埃及的假神爭戰。四章十四節是神對摩西的怯懦而憤怒,因為神要他作印證;第十五章是摩西和以色列人對耶和華唱歌、讚頌,因為神剛幫助他們過紅海……你的引用,是引人訕笑的。
信你,就真的錯得瘋了。
而且,你是人,有生,有死,為何要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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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喔!你口口聲聲說神沒生沒死?這樣看來耶穌是馬利亞所生的,及死在十字架上的有生有死記載,都是騙人的,你應不會相信這些的,不然我為何要信你的自我矛盾話?

埃及的神為何是假神?如果是假神為何真神不能一舉併吞滅亡埃及,反要帶人半夜逃亡,還要殺3 千不信他的以色列人?顯示神自已的無能
,你的辯白,正是此地無銀,指黑為白,正是引人訕笑的。
>>>  1)現在問題是[不論常人與否]嘛。高學歷、低學歷,社會地位高低,皆存在虔誠信徒嘛。Come on!我自己[不說],不是[否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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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信有時就是迷信的代詞





>>>2)我不是說過嗎?我曾經修讀神學嘛。這三點就是神學概論,第一課要讀的。[我想沒有「永遠或永恆」這件事]——你想!我說過,不是[你想]嘛,是神的存有狀態嘛。這不輪到[你]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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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時看過他存在的,多久了,有一萬年嗎



>>>3)[當然知道呀!你看看,天地間萬物是如何的精緻,創造它們的是如何匠心獨運!這怎麼不會是由一個大智慧創造的呢?背後一定是有大智慧的神所創造的。]如果你完全否定這一點的話,一切無謂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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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創造時你在身邊看到的嗎?不然你怎得知的?




>>>4)首先,不是"我的"——要強調的是,這是基督教所說的"永生"。這裡的"生",是因為要方便人類理解而加上去的;正確說是"Salvation",中文繹為"救贖"、"得救"。
都"死"了,"救"來幹甚?會"生"的才會"救"嘛。這也是"得永生"這三個中文字組成的詞語,受中華基督教世界所接受、使用的由來其中之一。這是人類的語言中,能做的最大程度的理解。
你一定是人類。只是,你理解這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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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得永生了,請告訴大家人在那裏,讓大家看看




>>>5)唉!同樣的說話,是不是非要酒井明重複不可呢?人類是無權去評定神所作的是不是罪,孰善孰惡,因為人是損壞了的善。基督徒傳宗接代,是要為世人傳揚褔音,是人類避免[慾火焚身]的理由(詳看哥林多前書第7章,26節開始);同樣,這是基督徒的自由。可不可以將我的論述放在一起來理解?拜託。
========
不要結婚不要生小孩,不要有性愛,基督徒這世代就得救了
基督徒有言論的自由,為何我們就沒評論的自由?




>>>6)神造人類,不是要人類當奴隸,反而給人類有思想、行為的自由,因為只有這樣,人類才像個人類。這是對人類的愛。我說過,這不算是"罪",應該是"sin"——你要生存,就有"sin",否則,你會死。信主、跟從主,是讓你[在這些"sin"中給釋放出來]——不是說你不會再作這些"sin",因為你不作就會死嘛!而是藉此論述,突出人與神之間的最大分別,"至善"與"損壞了的善"之間的最大分別。你是根本不可能單靠本身免除這些"sin"的,因為你是人,不是神。
如果你認為,妒忌、憤恨別人時自己會很快樂,沉醉懶惰、沉迷色欲並無不妥,日常生活不會貪圖什麼,更不會因貪不到而憂愁,並為此感到驕傲而又不覺得有問題的話,"恭喜"你,你跟神的距離拉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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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損扁成損害的善,對於神殺人放火的惡卻忽視不敢說,也否定人的向善心,這種教義有存在價值嗎,我還真懷疑


>>>8)嗯!對題了。
基督教學者歸納金句,為的是傳揚聖經的福音;你們這些人歸納的句子,為的是傳揚聖經的"禍音"。那麼,聖經內整體所傳揚的,是福音還是禍音?人家有整個基督教世界去肯定這是褔音,你們只有零散的"山頭"說這是"禍音"。
最大問題是,有極大多數人翻開聖經,只消看完一章,就知道基督教所傳揚的,是褔音,而不是你們這些人所說的,是"禍音"。
你的人生目的是什麼?傳揚褔音,還是"禍音"?早期基督徒利用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時間、精力,在聖經內歸納金句,傳揚基督,說這是褔音。你也選擇將聖經剪碎,東拼西湊,說成是"禍音",並想藉此傳揚聖經的不可信。
聖經怎可能不需要導讀?因為有像你們這些人在嘛。只是,如果你硬要曲解他,將耶穌說成是罪人,那別人又能奈你何呢?所以基督教團體不斷推出各式各樣的聖經導讀,一系列、一系列的推出,有簡單的是為兒童圖書,也有厚甸甸的學者級著作;目的是希望你們這些人會"放下身段",勞煩你們花每天的十、十五分鐘時間去看一下,聖經到底說了些什麼、沒說些什麼。除非你們也有能力,不斷推出一系列、一系列的書藉,說明聖經所說的是"禍音",否則,這一局,是基督教勝了,"Christianity wins"。
==========
是喔,看你這麼努力,就是要把我們這些人說成禍音,然後來個阿q式的Christianity wins

還真辛苦了



>>>10)[是喔!你口口聲聲說神沒生沒死?這樣看來耶穌是馬利亞所生的,及死在十字架上的有生有死記載,都是騙人的,你應不會相信這些的,不然我為何要信你的自我矛盾話?

埃及的神為何是假神?如果是假神為何真神不能一舉併吞滅亡埃及,反要帶人半夜逃亡,還要殺3 千不信他的以色列人?顯示神自已的無能,你的辯白,正是此地無銀,指黑為白,正是引人訕笑的。]
關於這一段,我回答你,才會遭人訕笑。你根本否定耶穌的生,更否定耶穌的復活,回覆是全沒意思的。
=============
是嗎!看來你是愛聽歌功頌德的話,裝滿杯的污水是容不下新加的清新的水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3/11 16:27 編輯

>>>我不是說過了嗎?
也許,我說得不夠清楚。
一、你根本不接受有一個比你更強大、更高級,而是無形的存在體是存在的,而你因為太低級,而不可能去評論祂所做的是對是錯。這是你所有言論能歸納的第一點。

========
我真是覺的太好笑了,講什麼比我強大更高級的東東,看了就笑死人,你信教就很高級嗎?
一個低級雜神,因猶太人或異教人不信他,就說要殺光,我看他都只是為別人不信他而整天煩惱。
甚至別教較早的神話,都一一抄過來當自已的神話,以騙一些蠢貨,
至於其他的無能去看看我過去寫的文章就知。
我歸納你的第一點是,你其實是盲信徒卻在此偽稱不是教徒,這種方式實在太低級



二、你討厭、仇視基督教,是個人感受;你到處找資料,以為証據,甚至將聖經剪碎來自以為找到什麼[証據],只為自我滿足仇視基督教的情緒。
這是酒井明和666不同的地方:我不會,亦毋需找証據去仇視基督教。這不是正確的學術態度。這也是我轉頭去讀神學的原因。
==============
又是好笑的事,一個宗教怕人檢視,從前以殺光異教徒,火燒酷刑要人愚信,至今被人看穿揭穿,面子掛不住,就說別人是仇視,剪碎資料以偏蓋全,種種推托言詞,但就是提不出反証,當論到這種神時,怕人說其殘暴,就推說神的邏輯,是超越人的邏輯,人的位格低於神格,人們不能評論只能相信,這槎的你還跟人談什麼學術,不是自打嘴吧嗎!




三、不信神,不等如信神的就是假;心裡認為基督教是惡,不代表基督教的善就是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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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沒說他不存在呀,我是批他的作為與德性言行,只能列為低等惡魔之列,
惡人也會有假善的一面,何況這種心理不平衡的神。
但我看你這般信徒,也真可憐,光拿一些掩飾其惡的神學想騙人,被拆穿就辯說,人不能評神,
你的腦袋都搞不清這種神是善是惡,又怎講邏輯呢。

邏輯是一種推論與思考的過程,一個只知要信不能懷疑,
論到主題時,就來個以推托以離題的護教信徒,又怎明辨善惡?




四、為何酒井明會不厭其煩地給666回覆?因為酒井明知道,在這公開地方給你回覆,不單是你,所有點擊進來的網民都有機會看到自己所寫的所有。所以我藉這些回覆,讓所有看到的網民,知道酒井明是以事論事,以教論教,學術的就歸學術,個人感受就歸個人。[那個得永生了]、[神創造時你在身邊看到的嗎?],這些是個人感受,也引申為信仰上的,個人引申為集體的感受;因為我不是基督徒,所以從學術上來說我不予置評,卻不代表我是支持還是反對。
我很多說話,我是說過的,只是因為你對基督教的仇恨,所以一直視而不見。這些我不再跟你討論了;相反地,謝謝你的回覆,讓網民知道反基督教的人,有些會抱著像你般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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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邏輯你拿不出邏輯,只會說我是低級的人,人是低級不能討論神,來逃避,

談學術你又拿不出什學術來論証,我引用神全能是騙人的,你又不敢談,
說我是剪貼片斷,光會要大家要信教會講的神學,
談事情,你又不敢談,那來就事論事的鬼話,
在此只會蓋我帽子,說我仇恨基督教,
請教你這支持基督教的,還能談什麼,辯護什麼,
不要以為大家都是瞎眼,看不清你在此網的用意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3/12 03:26 編輯

>>>  你混淆了。
1)我不是基督徒。我也沒說過[信教就很高級]。我的意思是,這個神不論信與不信,都很高級;不論祂做過什麼、在做什麼,我們作為人類,無權、無資格評論。當然,你可以公開批評這神,可以不跟隨這神,但你的評論,只反映你仇恨這神,不代表這神所作的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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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不是基督教徒,看你言詞那大概是天主教徒或其他教派了,你講神超越人的邏輯,
既然神非邏輯所能歸類,那這樣那會有你講的什神是很高級的鳥話,
又要叫人不能評論?這是你的主張還是聖經的主張?但我看聖經都是一眛的歌功頌德,
歌功頌德就不算評論嗎?????依理分析,不給神好評的評論,就是我仇恨??神殺人放火不代表作錯?


>>>2)我只知道,從基督教角度來看(不是我本人角度,請注意),這神作了很多、很多事;在神的眼中,作了就是作了,祂就是這樣作。而分辨對錯的,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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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從殺人放火的歹徒角度(不是我本人角度,請注意),這歹徒作了很多、很多的事;
在他們的眼中,作了就是作了,就是對,才會這樣作。而分辨對錯的凡人,是蠢人???。




>>>3)[別教較早的神話,都一一抄過來當自已(自己)的神話]——神話,也有其學,是為神話學——mythology。因為學術自由,這科目成為不少大學的學科;我們只能說[這神話在神話學上是這麼說的……],卻不能藉此一致結論去推翻其他科,包括神學學科的理論。這是學術自由下的容許,並不能就此代表聖經所說的是假。我想你不會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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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喔!不要說神話學了,就是生物遺傳學。達爾文的演化論,照你說的,教會不應反對才是吧,教會這樣大力反演化論是不是太過神經質了?




4)[從前以殺光異教徒,火燒酷刑要人愚信]——又有多少人因為信耶穌基督,而給丟到鬥獸場上,給獅子等猛獸咬死?歷史上有多少人因篤信天主的而被殺,給說成是"殉道"?這些報導,我上網點擊一下,一定找得到。可是,有意思嗎?大
冤冤相報,這是我其中一個,覺得最沒意思談論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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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哩,既知會冤冤相報,那二千年來的教會,那些虔信基督的,口稱博愛的,卻是比別人還兇狠,
這種兇狠勁,要殺光異教徒不就是基督教信仰的本質嗎?你研究神學沒讀到嗎?現在講到痛處,就要大家避開不談,
卻處處表揚自已那些為非作歹的殉道教徒(如前幾年教皇在中國封聖),當然醜事幹多了,怕人揭發,對你這種教徒而言是最沒意思談論的話題




>>>5)似乎你一直認為,神學不是一門學術。神學正是一門學術!這是一門專科,大學生都知道的。可是,你根本認為神學是[掩飾其惡],那我再回話,有意思嗎?狠
一場地震,死了幾萬人,幾十萬人無家可歸,這是神的錯嗎?
津巴布韋、贊比亞,每天餓死人無數,也是神的錯?
先進國家每天丟掉數百萬噸廚餘,其中不少是新鮮、可以吃的,拿這些去救濟飢民就好了。可是,這些廚餘每天不是送到堆填區,就是焚化爐。這是神的錯嗎?
每天有很多健康嬰孩出世。他們有些會是天才,有些會造褔人群;有些會是罪犯,姦淫擄掠。神做錯了什麼嗎?
每天有很多人墮胎,有很多人小產、難產。神做錯了什麼嗎?
我們憑什麼去評定神作的是對是錯?要你老婆小產,我老婆順產就是錯;我老婆小產,你老婆順產,就是對?
[人是低級不能討論神],不是逃避,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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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讀過經文嗎?那些天災地變,殘障、惡人、~~~~都是耶和華造的,瞎眼的都是為彰顯神的大能
當然你認為神愛怎麼幹,就怎麼幹,但如果有這種神,你認為是很高級,那還有什對錯是非公義可談。
我姦殺你也可說是公義,你最好認命,甚至還認為是神的恩典,不是嗎!



>>>6)[我引用神全能是騙人的,你又不敢談]——我根本沒有不敢談,只是根本不需要談!我說[全能]中的[能],其中一種就是[絕對的自由]。神在絕對的自由下,作自己想作的——這就是能為[神的全能]所能找到的,最合理、人類最能理解的解釋。這些在之前的留帖都說過了,只是你一直視而不見,以為我沒說過而已。
你說基督教只能信,不能懷疑;可是,當你有懷疑的時候,就一口咬定神所作的都是惡了,這神是低等惡魔了。然後你就不斷在網上找尋資料,滿足自己這方面的答案。所以,根本不是我給你扣帽子,你是真的偏激地仇視基督教;至少你對我的留言,很多只看一半,很多視而不見。你根本沒有細心思考一下我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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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當然,當年毛澤東,史大林~~~~這些人,也是全能的神,絕對自由下,他想幹什麼幹什,
英明的很,只能信,不能懷疑,誰敢批抨,當然批評的就是偏激地仇視,看來你也不能批評毛澤東,史大林~~~~這些無神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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