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愛情信箱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8/5 17:01 編輯

「我應該追回屬於我的東西嗎?」


既然都已分手了,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身為基督徒,因該不會做不到吧?

聖經上不是寫若一分錢尚未還清,就因當要還!

做為基督徒來說做不到嗎?還是弟兄有經濟上的困難







抄一下巴,

他如果還找理由,就請沙文兄出面扁他!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8/6 07:36 編輯

如果還有理由,還有藉口的話呢?

就說如下:

一位連同性戀都討厭的君王,會賞識一個吃軟飯的人嘛?


你第一個考驗,可能是貪婪,貪婪可是不行的。


如果對方不是基督徒,建議你看看香港有沒有討錢公司?

撥出一些佣金,你親自帶一個兩個人去他公司找他,請他環錢!

討錢公司的人記得用完就扔了。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8/6 09:47 編輯

說不定對方只是個專坑女人錢的騙子。

然,男人都是恐怖份子!

揶!我這個男人不一樣耶~!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8/6 09:45 編輯

Dior......你就確定,你不是恐怖份子啦......你的狼相,太明顯了吧.....
小邱 發表於 2009/8/6 09:10 [/quote]



沒有,沒有!誤會,誤會!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