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nnifer 於 2009/8/4 21:08 編輯
116# Guest from 82.196.56.x
sorry各位,容許我提出一點反面意見...我會覺得,錢沒了,就當「買個教訓」。
我這樣說不是「怕事」,而是不希望阿施因「追數」而陷入以下其中一個可能發生的狀況:
1. 我們不知阿施男友在他倆分手後「環境」如何,要是他「環境拮据」,阿施還去追他
錢,一個男人發起「窮惡」上來,是什麼也幹得出的...
2. 就算阿施男友現在「有米」了,可以還錢了,也難保他藉「還錢」之名,再約阿施出
來,找藉口「再續前緣」...此「死佬」借女人錢赖賬不還,實屬「好人有限公司」
要員。阿施,難道你還想因一點點錢 (我知「幾萬銀」不是小數目,但「千金散盡
還復來」嘛 ),而與這男人沒完沒了?犯不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