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關於耶穌 有一點很可疑

回覆 120# Guest from 202.187.17.x

回覆  666
...
我反駁你?

我在Horus的事上從沒有企圖反駁你!
...
誠信、討論手法,你連重點都不懂抽的話,幫你抽。重點都不懂,糾纏於被一千個反基重覆過及一千個基督徒回答過的支節上,就叫拙劣的討論。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4/15 00:44


討論時請看前文後理。

回覆  666
...
事實上,我卻從未提倡甚麼。
...
閣下提倡
2. 「基督史抄襲Horus論」
...
我從...閣下取材範圍手法對閣下提出質疑,卻又何竟成了怪胎、笑話?看來閣下對如何為自己提倡的理論進行「辯護」、通過「質詢」並不了解。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4/15 20:28


立論的是666,不是我,我何需為我自己辯護?
無意和他辯論,是拆解他的立論
我從沒企圖證明基督不是抄自Horus。
若我有此意圖,我還須拆解基督和維基中所載的所有有可能神話,我那有這麼多學識?
而反正,有這麼多有這麼多學識的人拆解過,爾等還不是不等質疑質疑,反駁反駁?

對了,昨天閣下偷了我一元,請你為自己辯護。
不然我們可就「昨天閣下偷了我一元」這命題進行辯論。
袁崇煥有強大到吸毒也不受害嗎?=.=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12/4/18 00:17


耶穌有強大到帶兵擋外敵嗎?=.=
回覆 124# Guest from 60.50.231.x

我何時在辯論中?

閣下有沒有上過大學?有沒有做過thesis?是聽你立論的教授要找理由反辯你嗎?是立論的你要提出證據。

或許我用詞不夠精準,我所指,立論=提倡理論=hypothesize,立論<>提倡理論+提出支持的證據,立論<>hypothesize + provide supporting evidence。

君不見法庭的判決,是由控方立論+提出證據+反駁所有反方論據至沒有合理懷疑,控罪才可成立嗎?666要結論,自需反駁所有反方論據,自然也要最少搜點反方論據來反駁,我卻完全看不到666有這等動作,說他選擇性資料閱讀何足怪乎?

我不知閣下來自中港台哪地,香港的司法宗旨寧縱勿枉,行的就是這個方法。大學中有人要發表甚麼研究結果,也是走這流程。我不知道這文明世界的規則,閣下是否曉得,還是,閣下只知道立論在辯論中的位置

666只在這裡提倡點甚麼,是他的自由,我也沒空管。他要結論,相煩先跑跑流程,做做正常的資料搜集、閱讀、分析、比較,別再齋引齋貼。
回覆 127# Guest from 60.50.231.x

我不認同你講法的每一個細節。

你第一包所謂的「控罪成立」,是警察認為有足夠證據使法庭判罪,因此花人力物力去把疑犯及證據呈交法庭,此過程稱為「立案」。這過程中警察可以「認為」,可以「相信」疑犯有罪,無權「判決」疑犯有罪。在這整個過程中,疑犯還是不被定罪,你字面寫「控罪成立」是錯誤的,可宣告「控罪成立」的,只有法官。疑犯一直到現在,無需證明自己無辜,因為辯方一直到法官判決前,也視為無辜。

我再重覆一次,我在跟你說香港的司法制度,你身處地方的司法制度不同相煩揚聲。

法官必須和控辯雙方無利益關係,並且未參與過任何的證據採集,才有權主持該案,進行判決。

然後,控方在法庭,還是一模一樣的在法官面前把自己所搜集得的證據在法官面前陳述,要求法官判決「疑犯有罪」,控方的「控罪成立」,這叫「陳詞」。

然後,到辯方答辯,之後的不清楚了,是互提證據,互相質詢到雙方沒有要再談吧,最後法官(或加陪審團)相信證據成立,且沒有「對疑犯曾犯罪」的合理懷疑,就可以判決疑犯有罪。

我們說666,他是警察和控方吧(他是法官我就懶得睬他),他要使控罪成立,必須提交法官處理,我假定法官為邏輯吧,我是基督徒,各位反基,也沒資格當法官。我之前問666是想提倡還是立論(定論),那看來各位都是想定論的,那就進入擬似司法程序吧。

我雖口裡說無意反駁666(我容後再解釋),不過我早已舉出不少證據,或可構築合理懷疑(1)、或直接質疑控方證據的正確性(2),或直接質疑控方證據的權威性(3),或懷疑控方採集證據的態度(4)。包括:
Gasque指出埃及學者不同意(1)
維基不同意666說Horus復活老爸(2)
666曲解維基(2)
維基說Murdock和Massey非主流學者(3)
666對維基的選擇性態度(4)
其中(4),尤為嚴重,如閣下所言,警察是「查案」,是檢視各方證據找出兇手,不是認定兇手再找相乎證據,幾乎單單(4)一項,已可見666在警察的份上本來也做得不稱職。
還有bbc提出的證據,我也沒空看,不過是已陳列了。
觀乎666在討論中,也只不過不斷貼其他的資料來源,或質疑資料的權威性,是否有對所有的辯方反辯進行審視,請諸君自行用邏輯判斷,至少誰復活老爸,我不感覺666怎麼拆解過維基,像他拆Gasque一樣。鬥提證據,辯論比賽是有得分的,但法律程序不是這樣,只要有一個合理懷疑沒消取,控罪就不能成立。


再論我所說的重點,如我所說,在學術界中去發表點什麼,檢視正反理據乃基本要求,在分科為社會科學類的「宗教」,相信更加為是吧。我再重覆我的重點,「我只是說666『選擇性維基資料閱讀』」。這對一個企圖在「宗教」範圍內立論(定論),並且完全忽視反方論據的人來說,我認為是一個「完全合情合理的描述」。根本企圖在「宗教」範圍內立論(定論),完全忽視反方論據,完全是一種偏頗的態度,被人冠以「選擇性資料閱讀」,並無不妥。尤其jesus平行Horus論討論甚多,正反雙方論據俯首皆是,666的這種取材水平未免低水平了點。
由於我比較在意學術的模式,也並無意反駁偏頗的666所提的jesus平行Horus論。

還是可能閣下可能誤認為警察能判罪了?閣下可以自己說說。又或閣下認為666的這種立論模式已經很足夠了?誠然,這裡不是法庭,閣下認為這裡的標準足夠了,那對你來說也是足夠了。
2。有人重覆論述他的觀點,也就正是代表支持他的觀點
666 發表於 2012/4/18 22:00


你以此為論點,便是簡單的公認證論謬誤了,公認證論謬誤不用我解釋吧?

早知找證據這麼簡單,我去重複一下Gasque所說的算了。
回覆 141# 666
回覆  666

我從來沒有說袁崇煥只是書生,閣下是沒有清楚明白我的意思的下發言,明顯曲不在我。

你現在自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4/17 00:12


閣下有讀過嗎?
回覆 135# Guest from 202.187.17.x

if (under法律標準) then{
constant 我沒有叫他扮演控方和法官
constant 扮演控方的,不能同時扮演法官,如我所說
我說,他沒有稱職地查案,可能他不是警察吧
if(666=控方) then {那他提完證據後無權定論}
}elseif (under學術標準) then{
if(666.wantto(立論)) then {
  if(666.submit(證據).included(正方) and 666.submit(證據).included(反方)) then
  {全面的argument}
  else
  {偏頗的argument}
}
}
回覆 146# 666

你聽懂沒有?

666只在這裡提倡點甚麼,是他的自由,我也沒空管。他要結論,相煩先跑跑流程,做做正常的資料搜集、閱讀、分析、比較,別再齋引齋貼。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4/18 00:41


你喜歡怎做,是你自己的事。
回覆 149# 666

則我只好問「公認證論是一種謬誤」,是否閣下認同的?怎麼閣下等反基完全不講原則,總是要基督徒來提出,而話說回來,我不過引抽刀的vsfaq為權威而已,閣下是否想幫我質疑他的權威?

別混淆討論運用的邏輯原則和討論的內容。
回覆 151# 666

其實我是很想你可以做你喜歡的事的,問題是你想不想?若你喜歡怎麼做,不是你自己的事,是別人可以管的,我也可勉為其難管上一管,不過我尊重你的意見,你說吧,要不要我管?
回覆 158# 666

你自己也說,袁崇煥是書生也是軍事人材,那我說「書生袁崇煥」如何錯了?莫非我要說廣東東莞男書生領軍文官軍事人材萬曆47年進士殺毛文龍者袁崇煥才對?

「獨有書生袁崇煥」是指只有他一個人,不是說袁崇煥只是書生,你懂中文不懂?

發神經嗎,我何時引用維基的內容了
就是維基支持的資料[20][21][22][23]你怎不寫,選擇性資料閱讀不就是講你自已
666 發表於 2012/4/11 15:15
我只是說有人重覆論述他的觀點,也就正是代表支持他的觀點

唔,看來是我誤以為你認為這些人支持他的觀點使他的觀點正確,好,我收回你犯公認證謬論的事。
不過我還是認為你需收回維基支持[20][21][22][23]Jesus Horus平行,因為如你認為,這些人支持他的觀點不使他的觀點正確,否則你就是在指控維基犯下公認證謬論了。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12/4/19 00:15 編輯

回覆 159# 666

立論偏頗啊,好,反正我的標準高一些,我收回這個立論,暫不以「你喜歡怎做是你自己的事」為原則。
不過話說回來,請閣下談談自己對這個立論的看法吧,影響我之後的行為啊。
回覆 166# 666

是你認為還是維基認為?
我是知道「你認為」啊,我是說「維基不認為」啊,我已從英文文法although nonetheless解過了。
而說「維基支持」的是你啊,你提提證據吧。

對於12~18,我不知道,過Murdock只是專欄作家不是埃及學者,我卻知道,Massey,His work, which draws comparisons between the Judeo-Christian religion and the Egyptian religion, is not considered significant in the field of modern Egyptology and is not mentioned in the Oxford Encyclopedia of Ancient Egypt or similar reference works of modern Egyptology.[3]我卻知道。

你要質疑Gasque 的誠信,我沒資料,我只知他是phd,Kuhn 這個人我不知他是誰,也只是phd,誠信也可能有問題,引的也只是一個 English poet and self-educated Egyptologist Massey,並且 His work, which draws comparisons between the Judeo-Christian religion and the Egyptian religion, is not considered significant in the field of modern Egyptology and is not mentioned in the Oxford Encyclopedia of Ancient Egypt or similar reference works of modern Egyptology.

不知何時,經常變成問問題的要答問題了,辯不過人就不答,再問人問題要人答,反基經常就用這招,抽刀如是,IP 111.252 如是,現在連666都如是,你還是幫幫我答吧。

還有,你的中文解錯了,「沒幾個」就明顯說不是沒有,熊廷弼孫承宗滿桂祖大壽何可綱還有閣下等提的毛文龍我有看鹿鼎記碧血劍努爾哈赤明史演義的我是知的,「書生袁崇煥」亦不抹殺他是廣東人東莞人男人書生領軍文官軍事人材萬曆47年進士。我在高中中文是獲獎的,成績是第一的,你喜歡強辯也由你。
回覆 170# 三教童

袁崇煥已經死了,死了的人是不能做官的,他已下地府了,你只能稱他為死人。
袁祟煥就算仍未死還在生,也早屆退休年齡,不可為官,你只可稱他為老人。
袁祟煥仍然年輕,中國已經改朝換代兩次了,明朝的官位不再有效,閣下稱袁崇煥為官,見有為明朝圖復辟之心,反中復明,可被判叛國/煽動顛覆。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