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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對同性戀沒有佛教那麼包容(你看林以諾牧師)

如果我以為我的一生只是一連串的幻象,包括我所擁有的一切,我所享受的一切,我所感受的一切,這當中包括我對其他動物互相殘殺的憐恤,或者人類的殘忍,那麼,如果我是一個如此敬虔的佛教徒,我豈不是立刻去自殺死掉比較好?
佛教不鼓勵自殺的
哈佛專家 發表於 2012/6/7 00:05


反正一切也是幻象,自殺死掉也只是幻象,反而會變清醒,又有何不可?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6/9 13:33 編輯
回覆  hellboy


    咁你又唔去死?
PangCake 發表於 2012/6/7 22:51


我又唔喺信佛教,喺信佛教抵即。
不存在一個當時印度人認為的『常一主宰」的永存的實體,
666 發表於 2012/6/7 23:00


咁即喺極樂世界和永恆的佛祖不存在嗎?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6/9 13:33 編輯
根據佛教的說法,自殺只會招致極大的痛苦。自殺去世的亡者在清醒時,會感受極大的痛苦。在下一世輪迴以後,會不斷重覆自殺的動作。這是你想要的嗎?

佛教對自殺有很清楚的解說--
自殺是大罪,只會墮落。

墮落地獄的比例很高。
哈佛專家 發表於 2012/6/8 19:48


如果眾生真的皆幻象,世界上所有事物皆幻象,自殺不會招致極大痛苦,因為痛苦根本不存在,世界亦沒有真正的痛苦,亦根本沒有地獄,所有一切皆是幻象,而幻象的結束,即是死亡,是最好的解決,自殺就是通向極樂世界的e道,除非,這一切其實是真的。如果這一切既然是真的,亦即我所堅信的,你是不是應該拋棄那不切實際、誤人誤己、怪力亂神的佛教,好好享受和珍惜你的人生?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6/9 17:40 編輯
凡夫之人未證空性,這樣自殺是有罪的。

己證空性的人則不需要自殺。

大乘佛教和西藏密宗皆禁止自殺。特別 ...
哈佛專家 發表於 2012/6/9 16:30


既然是空,又何來有罪?莫過話自殺無罪,就算是殺人,如果我信佛教,我都會覺得無罪,因為我根本便沒有殺人的能力,他縱然死掉,但死掉也只是幻象,立刻便可以活過來,最多只是形象改變了擺了,或者根本就無變。

至於西方極樂世界,即然是空,亦即根本無極樂世界,亦沒有地獄,你的存在根本等如不存在,是不是這樣說?

那些人,口口聲聲說萬物皆空,叫人跟隨他們一起唸觀音的名號,還說可以清除罪業,大言不慚,如果真是萬物皆空,又豈需理會生死宿命和罪業倫常?如果真的是萬物皆空,活着還有什麼意義?我又何需理會世間的福樂與痛苦?他們自稱不貪戀塵世,在我看來根本就是背信棄義,而棄父棄母出家,根本是為不孝,而那些沒有半點人道的人,再加上迷信不堪,又不講求半點科學,不追求半點人間的真理,一味老作亂吹,胡言亂語,根本無可能有多大能力,反而他們的弟子,卻充滿騙財騙色之徒,在我看來,佛教有時候真的比基督教還要狗屁不通。

不要跟我說有人在貶低這個佛教的價值,這個世界的價值全都是這個世界所賜予,在佛教看來,這個世界亳無價值,在我看來,這個佛教對這個世界也亳無價值,屬於
佛教的那個世界的人,應該草草了結自己生命來得實際。否則,便給我好好地離開佛教,然後好好看清楚自己原本擁有的一切,是多麼的幸福。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6/9 21:51 編輯
>>咁即喺極樂世界和永恆的佛祖不存在嗎?

遇緣則有

>>既然是空,又何來有罪
>>那些人,口口聲聲說萬物皆 ...
666 發表於 2012/6/9 18:14


對唔住,喺我對佛學的狗屁不通一知半解,我現在就是嘗試去了解他到底是如何不狗屈不通,但是你們對我的指引卻甚令人感到不是味兒。
佛陀教導世人切勿迷信~羯臘磨經

羯臘磨經

本經可和漢譯本《中阿含經》十六《伽藍經》互相對照

有一次, ...
666 發表於 2012/6/9 18:31


他是說什麼也不要信,信自己,他說:「不要就憑老師或師父的話而相信,不要只因他們相信和修行,你們就跟著他們相信而修行。我告訴你們所有的人,你們必須親知這是惡,這是該罰的,這是賢者所譴責的,信仰這種(惡的..)東西,於人非但無益,而且會招致悲哀,如是知已,即應遠離。」咁即喺佛教徒可以唔理佛佗鳩up,信自己啦,自己覺得善的就是善,惡就是惡,憑良心行事,嗯,歷史中商朝的紂王是一個暴君,好像他這樣的人,是不是覺得完全的利己主義就是善,就是良心?這樣的人豈不也可以上極樂世界?哈。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666 發表於 2012/6/10 07:11


很多異性戀的男人不喜歡被人**,那他們是不是也不應該**女人?
一不殺生。 二不偷盜。 三不邪淫。 四不妄言。 五不綺語。 六不兩舌。 七不惡口。八不慳貪。 九不嗔恚。 十不邪見。
666 發表於 2012/6/10 07:11


我多謝豬肉佬牛肉佬宰豬宰牛給我食,讓我有均衡營養,生活多姿多采,縱使如果可以選擇,我會盡可能減少動物的痛苦,並且維持食物鏈這種世間必須的平衡,我愛我的愛人,我最享受我們的之間的邪淫,在你情我願之下,我也沒有傷害任何人。我重視溝通和言論自由,當然是在注重別人感受的情況下,因為溝通是改進一切,令人類進步,改善人類生活,謀求人類真正可見的幸福的根源,同時溝通特別是嘻笑玩樂和幻想語調也是很多時減壓,心靈健康的根本。我有時候也會對朋友「阿諛奉承、花言巧語」,因為這些是關係的潤滑劑,朋友快樂,我便快樂。我貪戀情慾和財富,我貪戀情慾,是因為我愛我身邊的人,我渴望財富,是因為我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我最討厭倒非為是,但主流如基督教的倒非為是卻把我的當成「邪見」、「偏見」、「異見」,可知道沒有異見,世界就沒有進步的空間?

但我堅持我自己是善的,因為以我的價值觀,愛和「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而我卻愛我身邊的一切,我愛這個世界的一切,我也努力去適應身邊的一切,而佛教的十善,當中又有幾多是偽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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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印度人生,分四期,出家修道是他們的習俗
別把人家視為光榮的出家修道當成不孝
一般夫婦6個中就有一對生不出小孩也能加『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罪名嗎
《孟子 離婁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趙岐註:「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
佛陀也有娶也有儿子,家中是皇族也有賺錢不用祿仕,也沒阿意曲從,陷親不義,印人以其為榮
也能說不孝嗎?
666 發表於 2012/6/10 07:58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對我來講,不是什麼大事,但把世界上最愛自己的二個人,二個最親的人斷絕關係,不理會不照顧,不孝順他們,不去愛他們,卻是禽獸不如。
佛陀母親難產死;父親是國王也沒生病;儿子也許有一大堆;何用人照顧
佛陀也曾多次回去探父何來不理會
孝經開 ...
666 發表於 2012/6/11 20:04



何用人照顧?荒你講得出口,父母的養育之恩是否可以有兄弟姊妹就不用報?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除了那些被強姦或胡亂性關係的人,又有邊個父母是不愛護自己的兒女的?佛佗或者有探望父親,但他有報養育之恩嗎?兒女對父母的養育之恩不是探一探就能還的,你還要真心去愛護他們,至少最基本不能不認父母親,佛佗不是不認父母親嗎?就算佛佗有,那其他那些躲在佛寺裏的出家人呢?他們不是要與父母親和兄弟姊妹斷絕關係嗎?他們有重視過自己親人的恩情嗎?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6/12 18:07 編輯
豬與牛會謝謝你吃他嗎


我覺得你的價值觀很錯,在大自然的世界本來就是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眾生平等是不存在的,無論你的外形你的內形你的智力你的靈魂通通都與豬與牛不同,人獸有別,這就是事實,我們當然基於人類的惻隱之心而有顧念低等生物的痛苦,但我們只能夠減少這些痛苦,而不能除去,因為生存就是善的最基本原因和理由,而生存,便要在弱肉強食之下前進或防守,這是自然界的法則,唯有這樣想,善才可以有道理可言,好好地生活,並且盡可能去愛護並享受身邊的一切便是最基本的善,你可能覺得這樣很殘忍,但大自然本身就是由弱肉強食所做成,大自然便是我們唯一觸摸到的神。

佛教所謂邪淫,是指在合法的夫妻關係之外搞的男女愛欲行為。例如強姦、通姦,嫖妓、重婚、誘拐、妨礙家庭、亂倫,等有傷社會風化的行為,都犯了邪淫戒。你要是搞人家的老婆會不傷害任何人嗎


我是單身,但有性伴侶,所以即是有在合法夫妻關係之外搞的愛慾行為,但我沒有做強姦、通姦、重婚、嫖妓、誘拐、妨礙家庭、亂倫、等有傷社會風化的性行為,而且我認為,未結婚嫖妓,根本沒有傷害任何人,而結了婚嫖妓,則是對妻子不忠,但也不是死罪。

>>我重視溝通和言論自由,當然是在注重別人感受的情況下,因為溝通是改進一切,令人類進步,改善人類生活,謀求人類真正可見的幸福的根源,同時溝通特別是嘻笑玩樂和幻想語調也是很多時減壓,心靈健康的根本。我有時候也會對朋友「阿諛奉承、花言巧語」,因為這些是關係的潤滑劑,朋友快樂,我便快樂。我貪戀情慾和財富,我貪戀情慾,是因為我愛我身邊的人,我渴望財富,是因為我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我最討厭倒非為是,但主流如基督教的倒非為是卻把我的當成「邪見」、「偏見」、「異見」,可知道沒有異見,世界就沒有進步的空間?

但我堅持我自己是善的,因為以我的價值觀,愛和「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而我卻愛我身邊的一切,我愛這個世界的一切,我也努力去適應身邊的一切,而佛教的十善,當中又有幾多是偽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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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那下次被人強姦;太太與人通姦,被人砍殺都是善了

你不要斷章取義,我是說愛和「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這不是一個「或」的關係,而是一個「及」的關係,強姦、通姦、砍殺這些都不是基於大愛的行為,當然不是善了。那如果一個人被雞姦(無論是真正性關係還是心靈上)不反抗及不從正道合理地報復,她是善還是不善呢?在這件事上面,我們一定會體諒她是一個受害者,我們基本上不會評價他是善或不善,事實也不適宜去作出是與否的判斷,要注意,我們根本沒有這個權利,沒有權利去判斷她是善還是不善。

但如果我就是被雞姦的本人呢?我是有權利去判斷自己是善與不善的,而我會判斷自己,認為自己是不善的,因為最基本的原因是我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所有愛我的人,對不起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姊妹,對不起這個社會和因為我不去把他繩之以法而被他所害的下一個人,所以在過去被基督教強姦我的心靈的日子,我是罪大惡極,罪業深重的,唯有反基督教,可以把我從罪業之中拯救過來。


當然「阿諛奉承、花言巧語」也是騙子與下屬用來適者生存的方法,希望你不會遇到這類騙子與下屬及朋友而受傷

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的適應的方式有很多種,但這種競爭本身是不應該存在於同類和與人類有接近智力的生物身上的,同類要「適者生存」理應要互助互愛,這才是「適者生存」,即適應弱肉強食的世界的根本,人類是群體的動物,一直以來靠互相幫助來進行「適者生存」,所以當人類犯錯的時候,最終結果往往就是導致大量的死亡,你看看牛群,牠們會自相殘殺的嗎?唯有心存愛心的適者生存方式才是正道,挑撥離間這些傷害人的行為不是愛護朋友的行為,所以是之為惡。

你渴望財富,是因為你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這當然很善;不過既然主張「物競天澤、適者生存」這些窮鬼與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不是淘汱餓死最善嗎比較佛教十戒教人不傷別人死原則


我渴望財富,也渴望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人,而這些人首先很多便是我身邊的好朋友,我對他們當然本身就心存着愛。
基於人類的「適者生存」方式便是互相幫助以抵禦其他物種的弱肉強食,貧窮的朋友必須得到幫助,以達成我憑着愛心而「適者生存」的善念。

至於佛教的十戒,一不殺生,世界便不得以平衡,小強滿屋都喺,是之為惡, 三不邪淫,我是說我的那種邪淫,既然根本無傷害任何人,當然也不是什麼需要戒的事了,五不綺語,阿諛奉承、花言巧語如果沒有挑撥離間或傷害人,也沒有什麼問題,六不慳貪,但我看貪得有節制以及不是貪污,只是貪圖用努力來換取報酬,也沒有所謂,九不嗔恚,人有感情有憤怒是正常的,適當的憤怒有時也是有作用的,例如對罪惡的憤怒,當然人必須盡可能去接納不同的人,少一點少見多怪,這當中沒有矛盾,因為我是說適當的憤怒,而佛教要人忍辱,是不是有點想成就罪惡,讓罪惡漫延?至於十,不邪見,這根本就是統治手段,愚民政策,不知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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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之王,食衣住行醫療育樂至少有百人 以上在照顧他的生活起居,何況人家生活好好的又沒生病,要王子照顧幹嘛,就是有也不需要,歐美還要趕走18歲小孩讓其獨立,有人講話嗎?

是不是王子要無聊到沒事找事幹?王子一天到晚不知長進只會跟在父母身邊照顧又沒生病的父母,你會要你小孩如此嗎????日本泰國英國挪威~~皇室的王子會如此嗎?用屁股想也知道

佛陀29歲成年後才出家,出家後大大顯掦父母大名,照中國人的標準那才是最大的報恩,人家做到最高級,那像你我默默無名,你還有臉講人家!
以中國人的孝經而言,子 曰 . 夫 孝
. 德 之 本 也 . 教 之 所 由 生 也 . 復 坐 . 吾 語 汝 . 身 體 髮膚 . 受 之 父 母 .不 敢 毀 傷 孝 之 始 也 . 立 身 行 道 . 揚 名 於 後 世 . 以 顯 父母 . 孝 之 終 也 .
佛陀那來不認父母,佛律出家要經父母同意《維摩經》弟子品曰:「我聽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出家既經父母同意,你外人能說什麼?
誰說出家要與父母親和兄弟姊妹斷絕關係, 我師父的精舍就建在師公師婆住處的旁邊,要斷什麼關係?

《法苑珠林》說:「出家造惡極難,如陸地行船,在家起過極易,如海中泛舟,出家修道易為,如海中泛舟,在家修道實難,如陸地行船。」在家人經常造惡而不知,有個小孩出家還更好!
666 發表於 2012/6/13 15:04



無人說孝順父母要一天到晚不知長進,你日頭可以出去搏殺,夜晚也可以獨居,但每天或每幾天也應給電話父母報平安,一有時間便應關心父母,與他們見面,與他們交談,關心他們的近況,那時侯沒有電話,便應該親身去慰問及寄信,以免父母擔憂自己,更不可以不認父母,這些只是很普通的做人道理,難以想像,你不懂嗎?何況,我已經聽過好多次,決定出家的人,等於六親不認,不認父母,不認兄弟姊妹,不報養育之恩,我個人就覺得禽獸不如,佛教徒出家的他們要絕緣化緣,拋棄世上一切,走上極樂世界的捷徑,脫離虛構的六道輪迴,簡直低能白痴,為左一個虛構的迷信主題,荒廢自己實實在在的真實人生,他們的種種不是你一個人吹少少水就可以吹甩的。我覺得佛陀的父母口頭同意佛佗出家,不代表他們不心痛,不是賣佛佗硬頸帳,何況我也不覺得佛教出家人有什麼榮耀,相反只有羞恥,一天到晚講極樂地獄,發白日夢,妖言惑眾,誤導迷信,怪力亂神,簡直低能。你師父的精舍建在師公師婆住處的旁邊,但你的師公師婆是你師父的親生父母嗎?為何不叫你師父把兄弟姊妹的屍骨也安葬在旁邊?如果他們不是不信佛的話。真的不代表他們要斷什麼關係嗎?

何況出家,原本便等如荒廢生命,不思長進,浪費光陰,誤人誤己,的確是父母的恥辱是也,那些讚揚和傳揚這道的人,不是xxxx就是xxx嗎?可況,我沒有子女,不知道做父母的心意是如何,但身為兒女,我很清楚我有責任好好照顧好自己,不浪費自己的生命,孝順父母,不要讓他們擔心,這就是最基本的人道。
最近林以諾牧師將同性戀和吸毒等同,足以被人控告對同性戀的法律歧視,在美國就一定被人告到甩褲。 ...
哈佛專家 發表於 2012/6/14 12:32


但我覺的信基督教本身就和吸毒等同,慢慢侵蝕腐化整個人的身體和靈魂。
很好笑,既然要講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那就不要再講什惻隱之心愛護動物那些鳥話了,


有什麼好笑?低能。弱肉強食根本是自然界不同物種甚至同種之間的常見事實,你就算不講不談就可以改變到這個事實嗎?惻隱之心也是人類的自然本性,這些是事實,你不接受,也要接受。至於你信那些六道輪迴鬼神之說的虛構狗屁,怪力亂神,給我節省一點吧。

學禽獸行為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就好了,老虎吃你也是應該的,你吃老虎也是  


你為什麼喜歡別人學禽獸那樣地弱肉強食呢?你真的因為佛教而把自己當作是禽獸同等的嗎?我知道人類也弱肉強食,但我們人類有一套人類高等的方法,最基本自從學懂生火後就不再如毛飲血,不會好像你那樣想學禽獸般低能地弱肉強食。

你被人強姦也是應該的,你強姦別人也該的


我已經說過,人類的物競天澤,適者生存,便是互相幫助,這當中不用說也知道是包括互相尊重,互不侵犯,因此,強姦別人便在我的道德觀內示之為惡!理應受到制裁。
回覆  hellboy


    連佛教都咁,果然無完美的宗教………
PangCake 發表於 2012/6/13 21:56


宗教便離不開迷信,迷信本質就是錯。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6/16 17:34 編輯
嫖妓如果法律不許可,那就是你們的社會不容許這種不法的行為,如果容許誰也不會置評
結婚後要對妻子不忠,那就是傷害妻子了
666 發表於 2012/6/13 16:11



嫖妓是合法的。叫雞傷害妻子故然是惡,但我不認為是死罪,同樣,妻子勾佬也不是死罪。


我不是斷章取義,閣下要主張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為真,那就不要談什麼大愛什慈悲什博愛什是善的話了,因這二者本就互相抗拮,人異於禽獸者希,但人還是因智慧高一些,所以能將心比心,愛屋及屋,發掦人道精神而不是獸性


我已經解釋左,好明顯你沒有看,並且斷章取義,你自問如果不適應,豈不等如滅亡,當你滅亡,你如何去行仁道?生存和適應就是愛護自己和愛護身邊人的根本,追求人類整體的生存以及個人的生存就是善的根本,先追求人類整體的生存,然後追求個人的生存,人皆異於禽獸者,不希,只是你的判斷力和精神出左問題者。

你看清楚,我是說:「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的適應的方式有很多種,但這種競爭本身是不應該存在於同類和與人類有接近智力的生物身上的,同類要「適者生存」理應要互助互愛,這才是「適者生存」,即適應弱肉強食的世界的根本,人類是群體的動物,一直以來靠互相幫助來進行「適者生存」,所以當人類犯錯的時候,最終結果往往就是導致大量的死亡,你看看牛群,牠們會自相殘殺的嗎?唯有心存愛心的適者生存方式才是正道,挑撥離間這些傷害人的行為不是愛護朋友的行為,所以是之為惡。」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6/16 17:41 編輯
我看你天性還是很善良的,還沒被基督教的邪惡掩蓋理性良心,幫其作惡,不過佛教是不同的,希望閣下多讀佛經了解佛教而不是一視同仁
   


你想想,如果我不是善良,會勸你逃離佛教這個用來操縱人心使人沉淪的陷阱嗎?就我所見,它們兩者根本就是專門製造地獄的兩大魔王呀 何況,我與基督教這邪魔決鬥已經八年零又幾個月的歲月了,我付出了這些年月,你認為你真的有資格在這件事上做我師兄嗎?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6/16 17:57 編輯
小強滿屋那是生活習性不良或防範不得宜的問題,害人的基督徒滿街跑要不要也殺一殺?


小強你什麼防範?牠們就是要找食物,你阻也阻不了,唯一方法就是見一隻殺一隻,畢竟牠們是比畜牲更低等的生物,根本不值得我去憐惜。基督徒是人類,當然不能把人類當成小強作比喻,你的邏輯真的很有問題,何況對付邪惡的人類,人類世界有自己的法規,至於國家腐敗的問題,卻是我們能力以外的問題。

你沒結婚當然沒邪淫的問題,不過要是搞人家的老婆那就是問題了


我和很多人上床,全部都是你情我願,但我沒有搞過別人老婆,但你也不能說我沒有邪淫,而我亦不認為我的邪淫是問題,除了要提防性病之外。

遇事嗔恚,心隨境轉,只會讓心理不平,解決不了事情,有時反會亂了理智處事的陣腳
不邪見,這根本就是統治手段,愚民政策,不知所謂?
不邪見就是主張智慧去分辨怎會是統治手段,愚民政策?不覺得你自已講的真是莫名其妙嗎!。


根據維基,不邪見等於凡事無異見,跟大圍走,在我看簡單地形容為低能弱智,已經浪費得夠多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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