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按:一篇頗具啟發性的文章。
2007年10月15日
你覺不覺得近年多了很多人加入教會?「是啊!很多人入教結識有錢人、名人,方便做生意;亦有單身女性亦有同性戀者入會是為了識人,因為教友都應是斯文人,比在夜店認識逢場作興來得認真兼有前途。」我訝異。想了三十秒,然後不再訝異,甚至覺得十分合理——這就是香港人本色,哪裏有機會就往哪裏鑽。
師傅教落,寫東西或做節目,有一樣不能寫不能說,就是宗教。「因為人人都覺得自己的信仰是最神聖,即使你不是批評,即使你只是說別的更好,也會惹起反感和爭端。」
入教另有目的不為奇
但老老實實,我的生活周遭有不少自稱基督徒的人,長時期觀察他們的言行舉止,沒有一樣是慷慨善良的基督精神,反而睇錢睇到鑼咁大,狗眼看人低,所以若有人說入教另有目的,想想,是不太出奇的。
我不是無神論者,亦非天主教徒、基督教徒、佛教徒、回教徒、猶太教徒;但我有很實在的精神生活(Spirituality),我知道我從哪裏來,又將要往哪裏去,我知道我是被看護的,我每天都祈禱,但不唸《聖經》《佛經》,不合十,不下跪,沒有道具,我每天都感恩,感謝當天的挑戰感謝當天的順利,有時會要求一些幫助,這些要求99%實現,若未實現,只是時候未到。
我不叫祂天父上帝,而是Generic的God,不是天主教的God,或希臘神話的God,所有世俗的分門別類只是令人更易理解神的力量與存在,但因定義狹隘,同時顛覆了God本身的無遠弗屆。於我,祂像一舊雲多於一個人,所以一望到個天就好想跟祂說話。
Osho說釋迦牟尼和耶穌都是得道的人,值得敬佩,但佛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就令人不敢恭維,權力帶來腐化。Osho偏激,但說話不無真理。能成一家之言,是因為釋迦牟尼悟出真理,得了道,亦身體力行,但一成教,就有佛像膜拜,整天喃嘸阿彌陀,唸經、點香,儀式重要於精神。
耶穌為世人受苦難,犧牲精神令人覺悟,但基督教、天主教規條多,懲罰性強,十分高壓,並不相信人人平等,權力階梯分明牢固,教會的權力、利益問題不會比一般商業機構少,耶穌的犧牲精神往往是多人講少人做。
宗教並不是神
今年英國傳媒工作者Christopher Hitchens寫了一本批評宗教的《God is not Great: How Religion Poisons Everything》,成了暢銷書。書本惹爭議是必然的,但在偏激的言詞中,也有不少叫人認同的真理,尤其是宗教的各種黑暗面,但我同意有論者說,書寫得好,觀點亦好,但問題是,作者並不真正了解他的批評對象——宗教。而我想說的是,宗教並不是神,Religion is not God. Religion is not great, God is。
Hitchens說道德並不需要宗教,你可以是個無宗教的好人,這是對的。近幾年我一步一步認識甚麼是Spirituality。Spirituality其實很簡單,亦很實在,就是你能夠相信你看不見的,是你能夠相信這個世界上有一些比你高比你大的力量是對你好的,是超越你所認知的,例如希望、信念,你願意相信世界是美好的,於是願意接受現實,因為即使是不好的事情,你都能相信其實是對你好的,不是阿Q精神。就像,你不放手,如何有手去接住更好的東西?因為你不自願放手,唯有由外來的人與事衝擊令你放手,衝擊的一刻,你以為自己失敗,或失去了甚麼,但若你是個Spiritual的人,相信每一件事的發生都有原因,你就會明白然後接受。
文︰黎堅惠
節錄自第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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